国际上,随着1973年布累顿森林体系奠定的固定汇率制度的的土崩瓦解,各国的固定汇率受到严重冲击,浮动汇率兴起。但人们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两者的争论持续不断。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争论激化,固定汇率再度受到某些国家的青睐。其实,无论是固定汇率还是浮动汇率,都是一定历史时期国际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汇率制度也会有新的发展。因此,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都不是一无是处,也都不是完美无缺的。[1]
在中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1949年-1952年底),人民币汇率的制定,基本上与物价挂钩。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至1967年底,中国汇率制度的显著特点,是汇价与计划固定价格和计划价格管理体制的要求相一致,人民币汇率与物价逐渐脱钩。1968年-1978年期间,为了避免汇率风险,人民币实行对外计价结算,根据这一时期中国对外贸易中经常使用的若干货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升降幅度,加权计算出人民币汇率。因此,可以说,1973年之前,人民币实行钉住英镑的固定汇率制度,1973年之后,实行钉住一揽子货币的固定汇率。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采取了渐进的方式走向市场化。1985年恢复单一汇率,人民币汇率采取固定的可调整的汇率制度,主要钉住美元,人民银行不定期地进行阶段性的较大幅度的调整。并从1991年4月9日起,人民银行开始对官方汇率实行有管理的浮动,经常微调汇率,从而增加了汇率变动的灵活性和敏感性,减轻了汇率大幅度调整对经济所产生的震动。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进行了重大改革,正式确立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促进了中国外贸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此后,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外汇储备迅速上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人民币汇率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在周边国家货币纷纷贬值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承诺并保持了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对稳定本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国际汇率体系演变的规律和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启示我们要继续改革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币汇率制度多次发生变革,根据其变化特征,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1.1981-1984年:官方汇率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汇率并存
改革开放前,国内外市场分割,人民币长期高估。高估人民币汇率不适应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造成出口亏损、进口赚钱的不合理现象,对扩大出口不利。为鼓励对外贸易发展,奖出限入,促进企业经济核算,使人民币汇率符合进出口贸易的实际,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改革汇率制度,从1981年开始实行人民币两种汇率,除贸易结算仍使用官方汇率外,另订一个贸易外汇内部结算汇率。内部结算汇率是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加10%利润来确定,定为1美元兑换2.80元人民币,人民币贬值46%。尽管这期间出口换汇成本逐年上升,但内部结算汇率没有变动,官方汇率还是沿用原来的一蓝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调整。
这种对贸易和非贸易实行不同的汇率制度,虽然对鼓励出口和非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实施的结果表明,这种双重汇率不仅没有达到奖出限入的作用,而且还带来黑市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双重汇率在使用范围上出现的混乱,给外汇核算和外汇管理带来不少复杂的问题。甚至受到国际社会的非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多次建议改变这种做法。为此,随着国际市场美元汇率的持续上涨,中国逐步下调官方汇率使之与贸易内部结算汇率相接近。至1984年底,官方汇率已与内部结算汇率相同。1985年1月1日起,政府取消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重新实行单一的固定汇率,1美元兑换2.7963元人民币。
2.1985-1993年: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存
1985年实行单一汇率后,为了消除汇率高估,使人民币汇率同物价的变化相适应,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据国内物价的变化,中国多次大幅度调整官方汇率,使人民币出现了多次贬值。第一次是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由1美元兑换2.80元人民币逐步调整到3.20元人民币,下调13.6%;第二次是1986年7月5日调至1美元兑换3.70元人民币,下调13.6%;第三次是1989年12月26日调至1美元兑换4.72元人民币,下调21.2%;第四次是1990年11月17日调至1美元兑换5.22元人民币,下调9.5%。这期间,人民币汇率的下调主要是依据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上升的变化,汇率的下调滞后于国内物价的上涨。总的看,由于之前人民币汇率高估和国内通货膨胀,人民币币值下跌,相应下调人民币汇率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但由于中国宏观经济不稳定,通货膨胀轮番出现,形成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物价上涨的不良循环。而且,这种一次性调整,难以反应市场供求的变动,对国民经济、物价影响较大,企业难以承受。
因此,从1991年4月9日起,官方汇率的调整改为小步缓慢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官方汇率难以解决外贸核算问题。所以,从1988年3月起各地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增加留成外汇比例,扩大外汇调剂量,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利用市场汇率,解决出口亏损,鼓励出口,限制非必需品出口。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汇率制度。官方汇率从1990年11月的1美元兑换5.22元人民币小步调整至1993年底的5.70元人民币,下调9%。调剂市场汇率按照市场供求状况浮动,则波动较大。尤其是1992年以来,调剂市场汇率大幅度变动,对经济生活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其主要原因是,自1992年春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推动了进口需求,对外汇需求压力加大。同时,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城乡人民对人民币信心不足,纷纷购买外汇保值。因此,这段时期人民币汇率大幅下跌。外汇调剂市场存在严重缺陷以及官方干预手段无力,市场失真严重,投机因素乘虚而入,大量的炒买炒卖加剧了外汇的波动。
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汇率制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既避免了官方汇率的过多波动,保证了生产建设必需品的进口;又利用市场汇率鼓励了出口,限制了非必需品的进口,使汇率起到了调节外汇收支的作用。但是,两种汇率形成两个人民币对外价值和两个核算标准,不利于外汇资源和有效配置,也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助长了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同时,两种汇率制度是一种变相的补贴制度,受到国际社会的非难。1993年底,中国在参加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14次会议中,承诺中国将在5年内实现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的统一,实行单一的、以市场汇率为基础的浮动汇率。
3.1994年至今: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实际操作中,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步伐较快,1994年1月1日起,中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最重大的一次改革,实行银行结售汇,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取消官方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为8.72元合1美元,比官方汇率5.7元贬值33%。
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奠定了市场对外汇资源配置的主导性地位。从外汇管理看,主要有以下制度参数影响人民币汇率形成:
(1)银行结售汇制度。在结汇方面,对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和超限额结汇制度,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实行审批和一定限制;在售汇方面,根据“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实行管制”的管理框架,要求银行按照经常项目凭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资本项目凭有效凭证和外汇管理局核准件的原则办理售付汇。
(2)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1995年起,随着国内外汇供求形势好转,中国开始对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由上限单向管理改为实行上下限双向管理。如果低于下限,银行必须要到银行间市场补足,超过上限则必须到银行间市场抛出,在上下限之间则可以自行选择买还是卖抑或是不入交易。
(3)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人民银行通过设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公开市场操作室入市干预,吞吐外汇,平抑供求,稳定汇价。当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到达规定的浮动上下限或者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超过规定幅度时,央行有义务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当汇率以及结售汇周转头寸在规定的区间内浮动时,央行可根据事前设定的政策目标,决定是否需要入市干预。
(4)银行间市场撮合交易制度。银行需提前一天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告第二天拟在银行间市场卖出或买入外汇的量,且当天只能做一个方向的交易,在第二天上午的实际交易中,银行报价包括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外汇指定银行当天只能进行买入或卖出的单向交易,不可以买卖双向同时进行。
(5)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了美元、日元、港币对人民币的交易。浮动区间分别为0.3%、1%和1%。央行只对于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进行干预。如果银行报出的价格超过规定的上限或者下限,则为非法价格,计算机不予接受。
从1994年至今,除1997年外,中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出现双顺差的局面,这就造成中国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等亚洲国家货币纷纷贬值,他们希望人民币不要贬值,以避免出现更大的冲击。中国采取了负责任的态度,承诺了不贬值。1994年中国进行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实现了多轨合并,推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另一方面,实行新的结汇、售汇制度。在此背景下,汇率自1994年以后,一反连续贬值的常态,开始“稳中趋升”。从1995年到2001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以后人民币兑1美元保持在8.27-8.28元之间,汇率基本钉住了美元。由此,汇率制度在实行多轨合并以来,由于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人民币资金相当紧张,外资进入又较多,出现了明显的外汇供大于求,造成人民币升值的趋势。
二、人民币实行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的基本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