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史 >> 城乡建设史
福建晋江发展社队企业的历史考察(1978—1984年)
发布时间: 2023-07-06    作者:苏剑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3-05-25
  字体:(     ) 关闭窗口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社队企业,原材料供应和产品运输、销售都没有列入国家计划,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全国各地结合自身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等条件,将传统资源与社队企业有效联通,涌现了不同特色的发展模式。福建晋江是历史悠久的侨乡,拥有地域广阔、人缘深厚的海外联系,通过发挥侨乡的独特优势,解决了社队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原材料供给、资金来源、产品销售、市场供应等困难。在社队企业初具规模的基础上,改革开放后的晋江经济迅速发展,如陈埭镇(1984年10月前为陈埭公社)在家庭手工作坊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中国鞋都”;东石镇在制伞专业村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中国伞都”;20世纪80年代深沪镇的内衣打入国际市场,后被授予“中国内衣名镇”;新塘服装业起步于80年代,后被授予“中国运动服装名镇”;龙湖镇织造业从改革开放初期时来料加工起步,2004年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织造名镇”;等等。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7次深入晋江调研,总结出了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为核心内涵的“晋江经验”,并指出:“如果福建在近几年内能够涌现10个或者更多的晋江这样的县市,全省经济发展必然会实现一个新的跨越”。

  笔者梳理学界已有的从历史视角研究社队企业的成果,发现多以1984年为分界点。有些研究从微观、中观、宏观的角度来解读1984年前社队企业的历史发展变迁;有些研究从社队企业到乡镇企业的转变来解读社队企业的发展过程。当然,关于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研究,不能因某个年份而割裂,但由于1984年后两者的内涵外延均发生变化,以此为分界点来解读社队企业还是有必要的。整体而言,关于社队企业的研究空间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例如,社队企业与对外开放政策的关系,社队企业如何适应对外开放政策?外部力量如何与传统资源有机结合?外向型社队企业包含哪些企业类型?对外开放不同阶段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社队企业的作用等等。本文通过剖析晋江个案,以期推动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深厚的拓外传统与外向型社队企业的起步

  晋江社队企业蕴蓄深厚的拓外传统,这为社队企业利用外资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是华侨、侨属、侨眷多,社会游资多,为社队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二是侨属空房屋多,可利用作为厂房,为社队企业提供廉价的劳动场所;三是靠近港澳地区,便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便于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一)独特的侨乡文化和重商传统

  晋江是福建的重点侨乡之一,“十户人家九户侨”是其人口构成的最大特色。历史上,晋江人口密度大、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为解决温饱问题,晋江人开拓了两条路:一是弃农经商。晋江自古以来远离政治中心,受“重农抑商”的思想影响较少,而商业文化、海洋文化相对成熟、发达,衍生了许多活跃的民间组织和商业网络。在此背景下,晋江的商业经济起步早,影响范围广,“通过海洋,晋江先民们结识了农耕文化所无缘结识的冒险、自由、开放和进取,接触了外来文化,在经受异质文化的撞击下,建构了深受海洋文化影响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在海洋商业文化的浸润下,形成了独特的侨乡文化和重商传统以及发展商业经济的内在动力,商业意识已经深入晋江人的骨髓。二是海外谋生。晋江素有对外通商贸易的优越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泉州港(包括晋江的港口)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四大港口之一。到了宋元时期鼎盛阶段,号称‘东方第一大港’,海外交通达东西大洋彼岸”。世世代代晋江人为生活所迫,漂洋过海艰苦创业,其中有许多人掌握着企业生产、管理的技术和经验。向海洋的不断拓展和长期的商贸活动,造就了晋江人勇敢拼搏、开拓创新和强烈的商业意识,熔铸了具有海洋商业文化特质的思想观念,孕育了“爱拼才会赢”的晋江文化精神内核。

  (二)对外商贸活动历史悠久

  晋江地处东南沿海,对外商贸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晋江男子在外谋生,通过侨批等方式给家中的父母妻儿汇款,有时还馈赠亲友,“一人在外,全家吃侨(汇)”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些华侨离乡背井,只身前往海外谋生,眷属均留在家乡,虽然有些也携带眷属,但大多仍将老弱妇孺留在国内。新中国成立以后,侨乡经济的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来源于侨汇,据1953年侨务部门统计:“晋江县70%—80%侨眷侨属主要依靠或部分依靠侨汇为生。其中生活较富裕者约占25%;侨汇不经常、生活水平一般者约55%;侨汇较少或没有侨汇、生活困难者约有20%。50年代中期,不少侨乡的侨汇占该乡国民经济收入总数的50%以上。”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期,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行,“每年从国外华侨汇回晋江的赡家汇款都在4000万元,这部分侨汇大部分用于居民的日常消费,但也有一部分沉淀下来,逐步形成农民手中的资金”。由于晋江当地有侨资侨汇的支持,侨乡的购买力、消费水平往往高于非侨乡,这刺激了侨批、金银首饰、布匹百货、建筑材料等行业的兴盛,经济自然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前,由于地处海防前线,晋江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尽管如此,晋江人仍在努力寻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商品经济的空间。在20世纪70年代,晋江人就利用各种便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商业贸易活动。晋江的侨眷侨胞常常给当地人寄送布料、日用品等。开始时,当地人只是拿到地摊上互相交换,由于都是“紧俏货”,吸引了省内外的人前来购买,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而然形成了全国闻名的市场。例如,有资料显示,当时石狮的小摊小点有993个,日成交额达60万元。在计划经济体制内,一般很难购买到计划外的产品。但晋江人盘活了很多计划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生产为外贸出口创汇服务的草编、竹编、抽纱、刺绣,以及为城市工业服务的机械、五金配件等,市场供不应求,布料、机械、食品、建材等生产行业随之发展起来。

  (三)因地制宜发展外向型社队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积极为侨眷“正名”,“本省各地归侨、侨眷,在反右派、反右倾、反地方主义等政治运动中,被错处分、错判刑的,经过认真的审查,也先后得到改正”。晋江把扶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希望将侨资作为当地社队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1978年底,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在泉州市召开全国侨乡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发挥侨乡同海外、港澳有密切联系的优势,为繁荣侨乡经济和祖国四化建设作贡献”。

  晋江每年都能收到大量的侨汇,侨眷手上不仅有闲散资金,还有不少闲置房屋和闲散劳动力,这些都成为发展社队企业所必需的生产要素。晋江利用“三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眷属手中的闲散资金和闲置房屋以及闲散劳力(包含大量“三胞”眷属),开始大力发展外向型的社队企业。以晋江陈埭镇为例,“早期集资创办乡镇企业的5100万元中,‘三胞’眷属的闲散资金占55%,利用侨属闲房办工厂占82%”。对于对外开放初期晋江利用外资的情况,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曾总结道:“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晋江人民又充分发挥侨乡海外华侨多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吸引外资创办‘三资’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技术、生产和管理水平,推动了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晋江人抓住了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和发达经济体产业升级的机会,通过引进侨资、技术等,促使社队企业摆脱技术与管理落后的状况。实践证明,社队企业只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做到地尽其利、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其自身就能迅速发展壮大。

社队企业兴办“三来一补”与成效

  1979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工商界人士时谈道:“吸收外资可以采取补偿贸易的方法,也可以搞合营,先选择资金周转快的行业做起。”晋江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发挥海外资金、技术、信息的优势,兴办“三来一补”,发展商品生产。这既能够为国家创汇,增加企业积累;又能安排大批劳动力就业,增加群众收入;还能引进设备,引进技术,提高了企业生产和管理能力。

  (一)依托侨乡优势发展“三来一补”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社队企业的经营范围做出规定:“根据对外贸易的需要,逐步建立出口商品基地。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补偿贸易”。当时晋江人普遍缺乏知识和管理经验,海外侨胞对改革开放政策还处于观望阶段,侨胞的资金与家乡的剩余劳动力如何结合?这成为晋江人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来一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其兼有劳动密集、投资少、技术门槛低等特点,再加上生产的产品多为生活必需品,受到了晋江人的喜爱。在此情况下,中共晋江县委在设立“来料加工装配公司”时,决定让晋江县人民公社企业局(以下简称企业局)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由其负责来料加工公司和进出口办公室工作。为了增强信用意识,拓宽外资业务,晋江相关部门坚持一手抓谈判签约,一手抓合同履行:“一是及时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交货。二是把好产品质量关,普遍实行技术交底,一年来培训了六百多个技术工人并通过加强检验等办法,保证产品质量。如安海公社加工装配厂,为港客加工针织毛衣和电子元件等产品,还采取‘四检’办法,即通过工人自检、小组检验、专职检验、客商驻厂员检验等四道检验,保证了质量。”来料加工装配为改变晋江的产业结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推动了“三来一补”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1979年创办全省第一家来料加工装配企业,当年签订了第一批来料加工装配合同71份,实收工缴费23万美元。”从此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迅速发展,晋江“安海、石狮、深沪、青阳、元湖、内坑等很多公社先后派出党委成员到广州交易会接洽业务,至1979年12月底,全县有38个工厂与40位客商签订71份合同,主要有玩具服装、针织毛衣、渔网、五金机械、手工艺品、矿产品、食品等14个项目、53个品种”。

  (二)抓住政策红利,社队企业积极作为

  晋江原有的工业基础很脆弱,单纯靠国家和集体的力量,很难吸纳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不仅如此,晋江农民既没有管理生产的经验,又缺乏市场信息和必要的技术与设备,社队企业发展面临重重困难。由于晋江是全国著名的重点侨乡,“每年从国外汇回大量的外汇,赡养家口,修盖房子使侨眷手中有许多空闲的房子,积蓄了一定的资金,他们回乡探亲过程中,还带回国外市场的大量信息和经营工商业的基本知识”。目光敏锐的晋江人逐渐把发展方向转向外部,以侨资为依托联户办企业开始兴起,为晋江发展社队企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改革开放前夕,晋江就积极开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活动。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共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予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晋江党政部门闻风而动,多次专门开会研究外贸经济工作,决定利用晋江是重点侨乡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在此情况下,以服装为主的“来料加工”成为晋江社队企业发展的突破口,“县第一美术工艺厂首先与香港三洋珠绣织造厂王珍团签订来料加工针织毛衣合同。他们边基建边生产,自1979年3月投产至同年10月,完成25000打针织毛衣,全部运往香港,畅销美国、日本、南非等8个国家,《人民日报》、《福建日报》和香港《大公报》都作了报道”。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中认为“这次会议总结的经验和提出的措施是可行的,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提出要利用毗邻港澳的优越条件,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晋江紧紧抓住上述这些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通过各级侨联组织及进出口办公室、外贸局,以及广大华侨眷属牵针引线,充分利用中央给我省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积极开展外贸出口、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等对外经济活动”。晋江很多社队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包括抽纱、竹编、草织、通草画、荒料石、米粉干、固体饮料等,在中央和地方的对外开放政策推动下,社队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三)社队企业发展成效渐显

  “三来一补”的产品多属于日常消费品,深受国际市场的欢迎,既能为国家创汇,又解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据1980年8月的统计显示:“除1979年继续履行的43份合同外,截至1980年7月底全县又签订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协议92份合同,如合同完成后可收工缴费1395港元。目前已来履约的46客商51份协议,已收入工缴费63万元(折人民币)”。

  身兼全国著名侨乡和沿海开放区双重身份的晋江,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潜力,社队企业的发展大大推动了晋江的外贸经济。晋江社队企业外贸出口也有了很大发展,1979年“外贸出口产值一千三百多万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占全县外贸出口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出口的产品有抽纱、刺绣,出口产值达一百八十七万元。陈埭公社去年草织品出口产值一百三十五万元,产品远销日本及欧美各国”。从晋江的例子来看,“三来一补”对工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品种的增加,对解决出口商品因缺乏技术、设备、资金而不能扩大生产的难题,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等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社队企业在争议中前行

  对外开放起步时,晋江社队企业在调整中积极贯彻对外经济活动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发挥侨乡优势,扩大出口产品生产,增加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业务。不过,由于对外开放刚刚起步,僵化的思想观念与传统的体制机制依然束缚着人们的思想,晋江社队企业在争议中不断前行。

  (一)群众集资是姓“资”还是姓“社”?

  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晋江社队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靠国家、集体投资毕竟有限,可不可以动员群众投资?可不可以联合外资,毕竟晋江拥有社会游资多、侨属空房多等优势。不过,当时晋江的社队企业仍受到极“左”思想的影响和束缚,心存顾虑,不敢放手大干。晋江的社队企业发展一度遇到困难,经济形势非常严峻。改革开放前几年,“粮食长期徘徊在3亿斤左右,人均占有量只有400斤左右,人均收入只有40多元,粮食占有量和社员平均收入都低于全省水平,有些公社、大队由于单一经营,增产不增收,成了‘高产穷队’”。当地政府深刻地意识到:仅靠有限的耕地无法解决温饱问题,应敢于在思想上清“左”,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不过,在当地政府提出鼓励社员合资办厂时,群众认识是不一致的,有的人忧心忡忡:个人合股办厂姓资还是姓社呀?会不会造成两极分化呀?影响农业生产怎么办啊?还有人说:“这是挂羊头卖狗肉,名是社队企业,实是地下黑厂”;有人担心这样搞下去会不会出现资本主义,有些人还心有余悸。

  面对争议,陈埭公社率先迈开探索步伐,在公社党委发动干部社员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时,他们提出:“合作化时期我们党发动社员投资入股办社,并没有影响合作社的社会主义性质。现在我们把死钱变活钱,办工厂,劳力有了出路,集体积累了资金,国家收入了税利,社会增加了财富。工厂接受工商、银行、税务部门监督管理,这不是姓社姓什么呢?”通过讲道理摆事实,大家逐渐形成统一认识:发动社员集资办厂,姓“社”,不姓“资”,方向完全对头。这样一来,社员们纷纷开始试办联户集资企业,吸引外资的投入。为了和资本主义企业明确区别,中共陈埭公社党委进一步提出了发展合资企业“五要三不准”:“要加强党委领导,要集体所有制,要按劳分配,要合理安排劳力,要为社会创造财富。不准投机倒把,不准走私贩私,不准违法乱纪。”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队企业的发展逐渐摆脱“左”的束缚,这也成为晋江社队企业发展的独有密码。在对外开放政策实施过程中,晋江紧密结合县情,运用联户集资的形式,大力鼓励侨属、社员集资办厂,“集资”的内容多样,自愿互利、自由结合,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利用两种资金(群众集资和外资);二是开辟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二)基础设施不能有效满足对外经济活动的需要

  由于晋江面对我国台湾金门,长期处于“战备前沿”,基础设施先天不足,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许多华侨虽然资金雄厚,但投资往往因水、电、交通、通讯等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停滞。此外,晋江社队企业发展还存在着缺乏统一发展规划、管理部门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社队办事效率不高以及干涉企业自主权等问题,对投资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一是全县还没有一个全面规划,对内外情况调查研究不够。二是交通运输不适应,虽然临近港澳,却不能直接通航。三是缺乏管理经验,对外来料加工业务抓谈判、签约、成交多,对生产落实和履行合同尚重视不够。四是出口生产的安排和对外洽谈等仍统一由外贸部门负责,妨碍了社队企业出口产品的扩大和发展。五是外贸部门有照顾老生产点,限制新生产点的现象。”当时,虽然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费用低廉,不过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劳动效率低下,常常抵消了劳动力的优势。例如,生产羊毛衣的石狮针织厂主要从事港商来料加工,1980年初办厂时,“缺乏管理经验,当年亏本三千元,后来引进港商先进管理办法,制定了计件工资、考勤、奖惩等制度,调动了工人积极性,提高了产品质量,转亏为盈,办厂两年半获取工缴费九十万港币,为国家创汇七万多元”。

  1981年,围绕社队企业与大工业的矛盾,国内出现了所谓“三挤”(即以小挤大、以新厂挤小厂、以落后挤先进)的争论。5月4日,国务院做出《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指出了社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求对社队企业进行认真调整和整顿。对此,“有的人感到晋江县社队企业发展‘过头’了,也要来个‘关、停、并、转’,县委认为晋江县的社队企业不是发展过头了,二是发展不够,不是要下而是要上,不是要退而是要进”。为此,晋江为了扶持社队企业,吸引外来投资,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避免出现由于内部协调不够、过度竞争而导致的各种问题。1982年2月,为了鼓励华侨和侨乡人民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晋江提出“两个优先,一个优惠”的政策,“两个优先:一是哪个单位引来的项目,只要有条件完成,就优先照顾哪个单位搞;二是凡是客商愿意办在家乡的,只要有条件就先照顾在他的家乡搞。一个优惠是:我们晋江县对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作生产项目,保证比外县更加优惠”。晋江提出的政策,相较于福建其他侨乡具有比较优势,吸引了不少华侨资金。

  (三)划清搞活经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在对外开放刚起步时,由于政策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走私活动在东南沿海较为猖獗,影响了社队企业的正常发展。对此,中共中央于1982年1月发出《紧急通知》,“派习仲勋、余秋里、彭冲、王鹤寿同志立即去广东、福建、浙江、云南等走私贩私最为严重的省,传达中央常委的批示,并采取紧急措施”。同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端正对外经济活动的指导思想。几个月后,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提出:“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是为了保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施行。但地方政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对中央政策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等问题。例如,由于社队企业产、供、销、运绝大部分都没有直接纳入国家计划,有的人把与社队企业正常的协作关系当成“不正之风”来反,甚至当作犯罪行为加以打击,认为社队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这导致很多干部、群众心有余悸,生怕党的政策发生变化。

  中共福建省委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指出:“经济犯罪活动要打击,社队企业要发展,必须把经济犯罪活动同正常的购销业务区别开来,把走私贩私同正常的协作关系区别开来,划清搞活经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在中共福建省委的支持下,中共晋江县委认为,社队企业存在不正之风问题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和走私贩私要打击,社队企业合法经营要保护,只有分清政策界限,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积极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才能使社队企业继续保持发展的局面。在福建省社队企业陈埭现场会上,中共晋江县委汇报了晋江“着重划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和纠正不正之风的界限,明确了打击的重点是走私贩私、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投机诈骗、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的情况。

对外开放的扩大与侨资企业的壮大

  改革开放后,中国必须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利用外部资源发展自己,逐渐成为国人的共识。晋江具有拓展外贸、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优势条件,通过发展“三来一补”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外向型的经济结构,为社队企业发展打下牢固的经济和技术基础,为产品打开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兴办

  改革开放早期兴起的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虽处于初级对外贸易,但对大资金运行具有“投石问路”的作用。在“三来一补”的基础上,实现了由短期的、来料加工转变为长期的、固定的中外合作,兴办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允许外国合作者与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晋江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政策和优惠措施,“1981年就引进外资创办了第一家中外合作企业——侨乡彩照冲印公司”。为了能够争取更多的侨商来洽谈生意,晋江对本县华侨进行摸底,发动侨属写信,对重点对象由县领导亲自出面洽谈,争取华侨投资。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晋江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对外经济活动,在来料加工方面,鼓励县、社、大队主动承接业务;在加工装配方面,以小型企业为主,聚焦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此外,晋江还从香港等地引进先进设备,不仅解决了企业资金来源问题,更提高了产品质量、丰富了产品样式。“一是利用与归侨、港澳同胞和客商广泛接触的机会,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发展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生产……二是发展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这里的社员称它为‘无烟工业’……主要是缝制男女服装、劳保手套,针织毛衣,编织渔网,加工塑料玩具,搞五金、无线电装配等”。据统计,关于“三来一补”的业务,“一九八二年签订合同九百多份,履行率占50%左右,实际收取工缴费达人民币五百一十万元,比一九八一年增加36.8%,今年又比去年同期增加38.6%”。晋江立足本地实际,生产适销对路、形式多样的产品,既有盆景、通草花、工艺烛、挂屏、旅行扇等工艺美术产品,又有锡箔、棕刷等轻手工业产品,还有银耳等农副产品,这些深受港澳同胞的青睐,“三来一补”业务发展较快,许多产品销往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家创造了大量外汇。

  (二)福建掀起学习晋江陈埭公社的热潮

  陈埭公社位于泉州湾南畔的晋东平原,是重点侨乡。中共陈埭公社党委解放思想,依靠群众,放宽政策,突破“左”的思想对经济发展的束缚,注重侨资和群众集资相结合,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他们基本走的是‘市场—技术—原料’的路子,自产自销,利用在外华侨、老乡的关系,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用户需要,然后确定企业生产的项目、品种,使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要”。

  1983年5—6月间,中共福建省委在晋江相继召开了“全省社队企业陈埭现场会”和“全省水产品保鲜、加工、包装现场会”,推广陈埭人民公社和祥芝人民公社祥鲆、祥农大队的先进经验,省委书记项南等领导同志参加了陈埭现场会。全省社队企业陈埭公社现场会召开后,福建省掀起了“学晋江赶陈埭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热潮。中共南靖县委负责人表示:“南靖一个县的社队企业总收入还不如晋江县一个陈埭公社,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如何改变落后状态呢?最主要的是要向陈埭公社学习,要像他们那样地解放思想、加强领导、大胆起用人才、重视供销人员”。陈埭公社将潜在的生产力要素有效组合起来,变成现实生产力,吸引了全省各地纷纷学习其经验和做法,大大推动了福建省社队企业的发展。

  福建总结推广了“晋江县陈埭镇群众利用‘三闲’优势兴办集资企业”的经验,以此带动了“全省各地总结推广了合伙集资、以劳带资、职工入股、实物折价、发放股票、开展民间信贷等10多种群众集资办厂的经验,解除了群众怕变、怕卡、怕戴资本主义帽子的顾虑,集资办厂形成了热潮”。侨属投资办厂,消费者变为生产者,消费资金变为生产资金,改变了过去“嫁侨吃侨,乐逍遥”的陋习。对此,习近平曾在《福建日报》撰文指出:“陈埭镇在1984年就成为我省的第一个亿元镇,被项南同志誉为‘乡镇企业一枝花’。其他乡镇纷纷学习、仿效陈埭镇的做法,在晋江大地上形成了一股兴办乡镇企业的热潮”。这些社队企业集多方优势于一体,极大增强了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以及管理方面的实力,使企业素质、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扩大再生产基础不断巩固,表现出较强的发展后劲。

  (三)社队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了厦门等地,回京后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厦门特区要扩大到整个厦门岛,“这样就能吸收大批华侨资金、港台资金,许多外国人也会来投资,而且可以把周围地区带动起来,使整个福建省的经济活跃起来”。不久后,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确定福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优惠投资者若干优惠方面实行特殊政策和措施。晋江毗邻厦门、福州,中央一系列对外开放的政策,放大了晋江临海凭风的地利。为把地利转为优势,晋江积极作为,广泛开展对外经济活动,“除了发动干部、群众和侨属侨眷、找亲寻友、承揽生意外,还利用各种机会,有计划有组织对外联系。如利用侨商回国探亲、观光或春节期间,邀请华侨参观一些加工企业、宣传政策、扩大影响。每年还专门召开侨代会或小型座谈会,邀请一些有代表性人物参加,共商建设侨乡规划,并洽谈生意。还有利用广交会或到深圳,由领导带队,组织一批业务人员,广泛接触侨商、外商,采取这些办法都收到良好效果”。1984年4月,《晋江地区行政公署关于鼓励华侨投资兴办企业的若干优惠办法》又推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华侨投资兴办企业。

  中央的对外开放政策和晋江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大大激发了华侨们爱国爱乡的热忱。很多人为家乡捐款兴办教育卫生事业,积极投资或帮助引进外资,支持家乡大力发展社队企业。晋江1984年批准创办第一家三资企业——晋江县莲屿华侨塑胶制品厂,外商投资企业后来居上,成为外向型经济的骨干力量。“1984年,全县共办加工装配厂(点)260多个,安排劳力25000多,仅工缴费收入就达700多万美元。英林乡40%的劳力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工人每月所得70元至200元不等”。据1984年统计数据显示:“晋江县四年多来,客商无偿提供了各种机械设备4000多台套,价值700多万港元,如真空塑料电镀机、电器自绕线机、服装图案机、塑料喷丝机、六色彩印机都是填补了县工业生产技术的空白。在引进机器设备的同时,客商还派来技术人员50多个,为企业培训各种技工2000多人”。

  晋江社队企业利用对外开放的政策优势,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活动,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下了基础。不过,大部分社队企业仍停留在收取工缴费的水平上,不能有效地掌握客商的原材料渠道、产品设计与销路、销售价格与利润等,企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1985年2月,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被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初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对外开放格局,晋江抓住这一发展对外经济的大好时机,加快发展外贸的步伐,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并组织力量研究发展战略及做好规划。对外开放的政策不断完善,为晋江社队企业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晋江的发展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大力兴办乡镇企业。一个区域社队企业的发展,主要依赖着自然、地理、经济技术条件与政治经济环境。“爱拼敢赢”的晋江人发挥资源禀赋的优势,在中央的对外开放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破除“群众集资、雇工经营、扩大对外经济就是崇洋媚外”等“左”的思想束缚,结合自身优势和政策力量,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形成具有外向型特点的晋江社队企业。思想的解放必定会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当人们还在担心能否私人办企业时,晋江已经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利用侨乡“三闲”大办社队企业,与港商签订合同,承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当人们开始注意到社队企业时,晋江已经开始大办“三资”企业。在夹缝中生长的晋江社队企业,克服资源不足、基础薄弱等不利条件,因地制宜,为晋江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改变了晋江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解决了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壮大了集体经济,为国家建设创造了大量外汇。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并同意报告提出的将社队企业名称改为乡镇企业的建议。从此,社队企业虽然成为历史名词,但其历史作用却不容忘却。

  [作者简介]苏剑,历史学博士,讲师,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