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研究列宁的理论遗产
郑萍:近年来,许多日本学者对列宁进行了研究。您能谈谈对列宁理论遗产的认识吗?
不破哲三:我认为对列宁的理论遗产进行全面研究十分重要。以前我们是通过列宁读马克思,这是很普通的学习方法。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绝大部分领域都有过相当系统的研究,对马克思恩格斯的重要经典作品进行了解释。于是,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认为列宁的解释就是最完善的,因此,抛开列宁的解释,客观地进行研究,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在理论活动中,碰到许多具体的矛盾,于是我们就开始尝试着对列宁的理论进行客观的斟酌和检验。
对列宁个别论点的探讨,我们较早就开始了,但全面研究列宁的理论活动,还是在苏联解体之后。
我们的一个研究课题的名称是《列宁与<资本论>》,从1997年开始到2001年截止,在杂志上连载43回,内容不只限于《资本论》,对经济学、哲学、政治论、革命论、社会主义建设论、国际外交论等领域都进行了检验。通过研究,一方面,重新确认了列宁的理论贡献之大。他的业绩表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死后,在众多的错误理论、潮流横行的背景下,坚决重振并拥护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核心;在革命运动、社会主义建设中,实际担负了马克思恩格斯未曾经历的复杂的多种课题,创造、发展了解决问题的理论;他能够正面迎接比马克思时代更高度发展的新的资本主义阶段,完成了阐明帝国主义时代的理论。这些都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同时,列宁的研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曲折的尝试和对马克思学说的误解。特别是,通过整个研究后,我有一个强烈的感受,那就是,从1917年至1920年,既是列宁在实践中面临许多困难的时代,也是他的理论活动中的“荒废的时代”。这里说的“荒废”,与列宁的理论性代表作之一《国家与革命》有深刻的关联。我把1920年11月之后称作列宁“最后的三年”,在这个时期,列宁的理论活动精彩地复活了,或者说是恢复了活力。这个时期列宁的成果表现在:从把市场经济定位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敌人,转变为大胆地提出并实践通过市场经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路线—新经济政策;准确地把握住当时欧洲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体制共存”的动向,积极地展开和平共处的外交活动。另外,在列宁的指导下,彻底改变了共产国际的活动,提出争取多数者的方针、统一战线政策等划时代的方针。虽然由于生病中途不得不中断,但他与斯大林的大国主义进行了可谓“殊死的斗争”。
这样,在把握了整体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有必要认真解决列宁在关于马克思的解释中出现的误解。
《国家与革命》中的问题:革命论与未来社会论
郑萍:如您所说,《国家与革命》是列宁的重要作品,您认为这部作品中讨论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不破哲三:革命论和未来社会论,也就是革命路线问题和社会主义社会理论问题。我先谈谈革命论。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从国家论开始谈起,认为暴力革命是普遍原则。但我们认为这个解释与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革命路线特征是有出入的。
马克思开始活动的时候,当时在欧洲,通过行使普通选举权由国民选出产生议会的国家只有瑞士,其他国家根本没有实行。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比任何革命家都更加重视在革命过程中争取那种主权在民的政治体制。因此,在议会和选举制度更加发达之后,他们对各国革命运动状况和任务进行分析时,非常重视分析那个国家是否存在由国民选出的议会、议会是否拥有议会的权限。特别是对于国民通过获得议会多数操作政治的国家,他们就有意识地追求通过获得议会多数进行革命的路线。
只是,我们之所以能读解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们现在几乎可以读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文献的缘故。但我们查遍了在列宁活动的那个时代能够读到的文献,都没有找到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通过获得议会多数进行革命的问题的文献。
另一个问题是未来社会论。自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之后,社会主义运动中,在谈论未来社会时,分成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两个阶段来谈的看法变得很普遍。但是,这种两个阶段论却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本没有谈到过的。列宁读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分配问题时,分成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阶段进行论述,于是就把它与国家论联系起来,提出了未来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论。但这种把产品分配方式的不同和国家论联系起来的方法,是值得斟酌的。
相关的问题还有一个。从分配方式的角度来规定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的想法,后来,具体地发展成为战时共产主义理论和实践,但我们认为这里也存在列宁对马克思的误解。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充分论述了分配论,是为了批判拉萨尔的“公平的分配”论的错误。马克思在紧接着的文章中注明道:“前面就分配论展开了深入论述,但这是为了批判拉萨尔,我们不能以分配论为中心来描绘未来社会,未来社会的中心必须放在生产问题上。”这样,在谈到未来社会的建设时,强调了必须以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为支柱。
关于马克思的未来论,《资本论》的第三部分析,未来社会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我们认为,从《资本论》的这种分析当中,可以看到未来社会的核心是人。
就生产品的分配问题而言,至于未来社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将经过哪些阶段等问题,这是非常有灵活性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要把特定的分配方式规则化的想法。
通过研究,我们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各种理论领域中,迄今研究得最少的,是未来社会论。理由有两点:其一,苏联成立后,人们一般地认为,一种社会模式已经建立,没有必要再追溯到马克思去研究。实际上,苏联编写的《经济学教科书》里谈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论,基本上就是对当时苏联实际实施的制度的解说。另一个理由是,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哥达纲领批判》进行了明确、全面的解释,因此人们普遍地认为,未来社会的相关理论问题已经解决了。
如果再追加说一点的话,我们认为,马克巴和恩格斯也没有实际经历过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他们的观点是预测性的展望,至干他们追求的是什么,还有必要更全面地进行探讨。
关于列宁的问题,我还想介绍一点,那就是列宁的《帝国主义论》和当代世界的关系问题。这并不是想探讨列宁的《帝国主义论》是不是错了的问题,而是因为与列宁的时代相比,世界的形势发展到更新的阶段,我要谈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的认识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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