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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对我党史研究工作的评价
发布时间: 2009-07-07    作者:〔德〕S·施韦德齐克著,何祚康编译    来源:《国外中共党史研究动态》 199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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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本文对我党史研究工作作出了评价,其中有些观点值得参考,一些方法值得借鉴,但有些观点,显然有失偏颇,请读者在阅读时注意分析。
  
80年代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写的党史书籍被西方学者认为是千篇一律、带有宣传性质的。毛泽东1976年去世后,这一负面印象很快有了改变。1979年以后,中国国内外读者都认为中国的党史著作是对现代史的重要贡献。
  
作者认为,虽然1976年以前中国的党史著作大部分是千篇一律的,但有些著作的价值比人们所想象的要大。另一方面,虽然1979年关于党史的讨论要活跃得多,但这些讨论的论据与理由仍然遵循着1976年以前的模式,因而,仍然是千篇一律的。
  
作者称他的根据除去中国党的文件、教科书、报刊上的文章外,还有1980年作者访华时与13名住在北京的中国党史工作者的谈话。
  
作者在介绍了1945年以来中国党史学以及中国大学中党史系建立情况后,对中国党史研究工作者作了分类。作者认为在党内处于领导地位的人能够决定如何解释和评价党的历史,如毛泽东和邓小平,但胡乔木是这一领域内最杰出的,他是1945年《决议》的定稿人、50年代《中国共产党三十年》的主要作者,又是1981年《决议》的起草人。除此而外,党史工作者分三类。第一类是在社科院、中央党校和其他重要大学(如中国人民大学)中担任领导工作的人。他们的年纪大,革命经历长,是“老一辈革命家”。他们大部分参与了政策制定,因为他们不仅是史学工作者,在党内也有影响,他们在1949年前就参加了党史工作,许多人在延安或华北大学任过教。由于他们的经历和他们对党的忠诚,他们有双重任务,写党史方面的教科书和培养在大学任教的教员,同时又是中央委员会在党史方面的顾问。1980与1981年,党史研究室的人员参与了1981年《决议》的起草工作。他们还撰写了第一本官方党史的书,供内部使用。这些人的著作中有缪楚黄1959年出版的《中共简史》,廖盖隆1952年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简史》,李新等1959至1962年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和叶蠖生1951年出版的《现代中国革命史讲话》等。
  
第二类人是今天各大学的党史教授。他们是50年代培养的,绝大多数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他们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编写教科书,有一人现是党史研究室成员或与该室有联系。这些人的著作有徐元冬等1962年编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讲话》等。
  
第三类人是今天年青一代的教员,他们与第二代人一样受过正规训练,是近年来大学学报上的文章作者,他们在文章中急于表现出他们是能够“解放思想”与“打破党史禁区的”。同时,他们也奉命参与编写新的教科书,这些教科书多以第二类党史工作者的名义发表,是严格按照官方的解释编写的。
  
作者进而评论这三类人的方法论。他认为,中国党史工作者的研究方法与他们在党史工作中的地位相适应。作者引用他采访过的一位党史工作者的话说:“我认为研究党史应特别注意党内外的报纸以及党领导下出版的报纸。但仅在这些材料上花功夫是不够的。我们的问题恐怕就在这里。回忆录是有些价值的,但由于离事件年代久远,一定是会有些错误的。事后的认识也影响到叙述事实,当时只是粗糙的事,后来被说成是成熟的事,但他它仍然有价值。最重要的是原始材料。有宣传性质的原始材料,也有档案性质的原始材料,但我们很少能查阅档案材料。党史是史学的年轻学科,许多先决条件还不具备。我认为,严格地说,党史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还没有真正开始。”(编译者:作者未公开所采访的13名党史工作人员的姓名,并称如需要,可与他直接联系。这些人员的意见,作者综合在他们的1984年的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党史:类型、方法、主题与著作》中)作者称第二、三类党史工作者只能依赖宣传材料,这与他们的地位、与读者有关。主要要求他们建立事件的官方编年史并将事件与官方的解释联系起来,因此,报纸是研究的“足够”资料来源了。只有第一类人员才能查阅档案材料,因为他们的读者是负责解释党史的中央委员。第一类党史工作者的力量主要来自档案。他们是为中央委员会解释党史的顾问,而第二、三类人员则负责传播官方批准的解释,将这些解释与官方批准的少数材料联系起来。
  
以上的分工说明党史工作的一个重要性质,这就是说,可以将党史分为史(事实)与论(评论、理论)两部分。这是和党的工作人员与党史工作者之间的组织分工相适应的。因此,我们能看到一些书主要是提出评价和理论,而另一些书是详细地“重构历史”。
  
1945年与1981年的两个《决议》就是党的工作人员所喜欢的那种党史的典型样板。它们的目的不是“重构历史”,而是“统一思想”,使中国共产党内各派别之间的均势合法化并按照各领导人的“功过”排定地位次序。因此,它们主要是对历史事件的评价与对有关人员的叙述,并不详细地讨论历史情况。这样,“论”就是根据实际的权力政治所作的评价,是在共产党内占统治地位的派别的政治哲学所作的评价。
  
文化大革命以前所写的教科书,虽然是为了宣传、教育目的而写的,却是史论结合的。它们的任务是传播毛泽东思想,强调党的《决议》中的评价,并将这些评价与历史材料相联系,使读者更信服。在这些书中,“论”就是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和关于党史的《决议》的评价。其出发点不是“历史的实际”,而是毛泽东所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过程的实质。
  
文化大革命前出版的历史杂志中的许多文章,特别是《教学与研究》和《历史教学》中的文章,主要是补充教科书的,因此是同一风格的,而1979年以后的文章则风格、内容各异。
  
基本上,文章有三类。第一类文章的作者对他们所理解的历史“实质”比对历史事件的细节更感兴趣。历史本身并无价值,必须与现实和未来相联系,因此他们只谈论与现实有关系的历史事件。在这些文章中,作者专注于建立论据的逻辑链,提到过去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他们的观点。因此,这些文章不是根据重构历史的证据,而是根据论据的内在逻辑写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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