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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论丛——主编的印迹》序
发布时间: 2010-01-06    作者:朱佳木    来源:国史网 200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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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在客观层面上进行经验总结外,《方志论丛》也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总结了经验。例如,志书的体裁究竟是纲目体好还是章节体好,对这个问题,方志界历来存在不同看法。《方志论丛》依据首轮修志的实践,对二者的优劣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纲目体的优点是容易编写,便于检索,缺点是内容难以区别轻重主次,层级不清,结构松散,缺乏内在联系。章节体的优点是内容分不同层次,轻重主次一目了然,结构严密,上下有连续性,左右有关联性,系统状态比较清晰。缺点是不太便于检索。从志书编纂体例的历史演变看,章节体逐步取代纲目体而形成了志书的主流。”书中还指出,选择章节体并非因编纂者的喜好,而是志书作为资料性著述的客观需求决定的,是由于资料性要求真实、准确、全面,著述性要求把资料放在特定系统中,以突显其类别、主次和传承。在作了上述分析后,《方志论丛》得出结论,认为“对志书来说,章节体优于纲目体”(见《对第二轮修志几个问题的探讨》)。又如,编纂志书要特别注意哪几个问题,是方志界十分关心的,对此,《方志论丛》也依据首轮修志的实践给予了回答。书中指出,首先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一时搞不清楚的事宁可不写,不勉强迎合某种政治风向,不要只记成绩不写缺失;其次要注意材料的全面性、系统性、完整性;再次要注意在收集资料的同时认真设计、充分讨论、反复调整、逐步充实志书的总体框架,做到大事不漏,要事不略,各种事件归位适当、编排合理(见《对编修<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志>的几点意见》)。正因为重视对首轮修志经验教训的总结,《方志论丛》一书对第二轮修志肯定会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

  再说指导具体。新编地方志与古代修志一个显著的区别在于,古代一本志书往往出自一两个人或少数几个人之手,而新编志书都是众手成志,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参与撰写。这与首轮新编地方志修志时间跨度大有关,也与当代社会经济远比古代门类众多、内容丰富有关,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唯其如此,更显得主编作用的重要。现在一些志书质量不高,内容前后重复、左右矛盾、详略不当、良莠不齐,究其原因,很大成分出在主编不得其人,或虽得其人而没有到位上。从首轮修志看,一部县志至少上百万字,一部市志更有几百万字,一部省志动辄上千万字、几千万字。这样规模的书,如果主编只是挂名,不看书稿;或者知识准备不够,看了而看不出问题,不能做到事先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事后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更不用说亲自动手去统稿,那么,志书质量不高便是意料之中的事了。与此相反,《方志论丛》充满对于志书编纂富有真知灼见的具体意见,为地方志工作系统大大小小的主编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比如,志书的总述如何写,就是一个具体的普遍会遇到的问题。《方志论丛》从总述的目的、写法、特点三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出,总述的目的是给读者阅读志书起提纲挈领、客观认识和思想引导的作用;写法上可以是对志书所述历史的简要介绍,也可以是对志书主要内容和编纂结构的简要介绍;特点是综合性、思想性、概括性的统一,是介于志书和史书之间、有叙有论、观点鲜明的论著(见《说说地方志的总述》)。

  又如,人物志是志书中撰写难度较大的一种,古人就说过:“修志之难,难在于人物。”《方志论丛》没有回避这个难题,而是迎着难题上,在人物入志的方式、原则、标准、写法等几个方面,都拿出了具体意见。归纳起来,这些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关于入志方式。“生不立传”不等于“生不入志”,活人入志可以采取以事系人,即在记载事件时把相关人物带出来,略作生平介绍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分门别类,搞生平简介的办法。其次,关于入志原则。一是要先确定总量,在总量控制下选择;二是要厚今薄古,现代人入选多于古人;三是要适当照顾在本地出生和活动的名人(针对首都而言)。再次,关于入志标准。一是要看对历史影响的大小,无论是功绩卓著的伟人还是恶行累累的坏人,只要是名人,对历史起过重要作用的,都应入志;二是要看在每个行业中的地位,不能只重政治,而轻文艺、轻学术、轻民间;三是现代政治人物入志要有硬杠杠,标准明确具体,具有唯一性。再次,关于入志的写法。对每个人物介绍都要有统一的规范的要求,要规定必须有的要素,即姓名,性别,籍贯,民族,生卒年,出生地,主要学历、经历、思想和影响,有定论的历史评价等等;也要规定不能用的内容,如形象化的描写,编者的议论和评价等等(见《对第二轮修志几个问题的探讨》、《撰写〈人物志〉的难度》、《关于编纂〈北京志·人物志〉的意见之二》)。

  又如,图片编排也是修志中普遍遇到的问题。许多编者要么对图片入志不重视,没有广泛搜集、精心制作;要么选择标准不当,过多使用各级领导人的标准像或视察照、会议照,政治化倾向突出;要么编排不科学,没有和文字搭配好。针对这些问题,《方志论丛》提出,志书编纂一开始,就要把图片纳入计划,广泛搜集,周密设计,使图文一体,相互映照;要多选择和制作一些示意性、社会性、文化性的图片,如疆域图、城池图、山川图、规划图、风景照、文物照、古迹照、美术作品照等等,少选和不选会议照和领导人的标准像,尤其不能把志书变成编纂时在任的地方主要领导人的宣传册(见《对第二轮修志几个问题的探讨》、《关于编纂〈北京胡同志〉的意见》)。

  另外,《方志论丛》中还收入了对编纂北京志的《中央机构志》、《共产党志》、《政府志》、《自然环境志》、《科学技术志》、《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胡同志》、《云居寺志》、《明十三陵志》、《著述志》等志书的意见。从这些意见中也可看出,段柄仁同志对志书编纂的指导是十分具体,十分细微的。例如,他在审读《政府志》稿后提出,要调整篇目结构,补充“经济管理”、“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三篇,同时撤销原有的“专记”篇,把其中的四章十七节的内容分别纳入其他各篇正文。再例如,他在审读《胡同志》初稿后提出,封面设计应当突出胡同,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讲胡同的书;后记与概述重复的内容要删去,只记编书过程的感触、答疑和为此书做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图片过多,重复的、反映外地的可删去,反映宏观的应放大;文字要规范,每个条目分多少个自然段要有统一标准(见《关于〈北京志·政府志〉的修改意见》、《关于〈北京胡同志〉初稿修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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