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大学政治委员刘亚洲曾撰写过脍炙人口的《金门战役检讨》一文。笔者曾反复阅读,其反思之刻骨铭心,令人睹而难忘。文中写道:“肖锋说粟裕对攻击金门有‘三不打’指示:没有一次运载6个团的船只不打;敌增援不打;要求山东沿海挑选6000名久经考验的船工支援10兵团,船工不到不打”。目前,“三不打”之说已经广为流传。
“三不打”问题的由来
上述表明,金门战役前线指挥员肖锋说粟裕有这个指示。是否确有其事,文章并没有下结论。为一探究竟,需看肖锋当年是怎么说的。
(一)肖锋关于“三不打”问题的三种表述
表述一:肖锋在其遗作《回顾金门之战》中说:“我和李曼村主任于10月13日到同安,向兵团领导反映下面的意思和我们的想法:要发动攻金作战,务必确保备足运送6个团的船只,使第一梯队登陆时就取得绝对优势。同时每条船需配备3名船工,从这些天在泉州湾、围头湾动员船工的情形看,数量不足,觉悟也低,最好从老根据地如山东、苏北动员一些船工来支前。另外,考虑到兵团分配给我们兵力,即第82师3个团,第84师1个团另加第29军两个团,对付目前金门岛上敌第25军约3个师1万多人,是可以完成任务的,如果敌人增援,兵力有所增加,我们完成任务就困难了。因此,请兵团进一步查清金门岛上敌人的兵力”。
在肖锋这篇文章中,仅有此处提到了与“三不打”相近的表述,且是他和李曼村向兵团首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而不是粟裕的指示。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肖锋原文本来是有粟裕“三不打”指示的表述,而编者做了修改。在《回顾金门登陆战》一书的后记中有这样的表述:“一些老首长如朱云谦、肖锋、李曼村,已有回忆录草稿……”朱云谦,时任第10兵团第29军第85师师长兼政委。肖锋,时任第28军副军长兼参谋长、代军长。李曼村,时任第28军政治部主任。该书的主编之一丛乐天,时任第28军第82师第244团政治处宣传干事。因船只不够,丛乐天等机关干部被编入第二梯队,没有随第一梯队上岛。考虑到该书的编写任务是肖锋首倡并赋予丛乐天等人的,因此编者们一定会遵从肖锋的原话,不至于有大的原则性修改。
表述二:粟裕逝世之后,198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作序的回忆文集——《一代名将——回忆粟裕同志》,书中收录了80篇回忆文章,其中包括肖锋署名的回忆文章《难忘的教诲》。在该文中肖锋写道:“我是前线指挥员。我和李曼村同志抱着沉重的心情,于10月31日,在厦门老虎山洞参加第10兵团党委扩大会……我第一个发言:‘金门战斗的失利,是领导判断错误,指挥也有失误,是骄傲轻敌的结果,是违背了毛主席不打无把握之仗的指示,违背了经粟裕首长批示的三个条件:(1)以原敌25军108师12000人计算,只要增敌1个团也不打;(2)没有一次载6个团的船只不打;(3)要求苏北或山东沿海挑选6000名久经考验的船工,船工不到不打。’”在这里,肖锋说“三不打”是“经粟裕首长批示的三个条件”。
表述三:还是在《难忘的教诲》一文中肖锋写道:“1950年5月,三野在南京召开各军军长、参谋长工作会议。粟裕同志找我谈金门失利的情况,我讲完经过后说:‘这次失利是我骄傲轻敌的结果,也是我有私心杂念的结果。对于战前的一些准备情况,我是有不同看法的,如果我能在发出攻击之前,跟粟司令通一次电话,情况就会完全不同了,但我没有这样做’。”文中回忆“粟裕说:‘我早就说过,金门失利,不能归罪叶飞,更谈不上你肖锋,主要责任在三野前委,特别是我这个主管作战的人。说具体一点,我得到包括你在内所反映的一些情况后,曾归纳成三条作了明确电复。同时也令江苏军区和山东军区一定要各抽1500名船工支援10兵团,直接到28军报到。但是,我由于背上了上海、南京、杭州这些大城市的包袱,怕这些地方出乱子影响很坏,所以没挤出时间到你们那里去检查一下战前准备情况。因此我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粟裕同志的态度非常诚恳,使我深受感动……”
从表述一的“我们的想法”,到表述二的“经粟裕首长批示的三个条件”,再到表述三的“(粟裕自己)曾归纳成三条作了明确电复”,这三个表述均出自肖锋的回忆。
肖锋在第二个表述中提到了战后的兵团党委扩大会,他在《回顾金门登陆战》一书中又回顾了这次会议的情况,而且在有关金门战役的文电中,至今没有找到“归纳成三条”的“明确电复”:“11月1日,兵团在厦门老虎洞召开党委扩大会,总结金门失利的教训,研究再战金门的准备和部署……会议开始,我第一个发言,首先表示哀悼牺牲在金门岛上的战友,沉痛表示对不起第28军、对不起第29军。我检讨了自己种种不正确的观念,请求处分,对兵团领导也提出了批评。由于内心悲愤和悔恨交集,情绪难以抑制,我的发言内容比较紊乱,言词也比较激烈和尖锐,这里就不必复述了。”肖锋在书中对兵团领导的批评没有“复述”,在与此次会议有关的史料中也找不到肖锋对上级的批评,就使得这段史实细节不清,后人难以真切了解。
(二)现有文献中是否有关于粟裕“三不打”指示的记载
攻击金门的任务是第10兵团在1949年9月30日的同安作战会议上正式赋予第28军的。但早在8月26日,第10兵团在向第三野战军报告漳厦战役预定部署时,即首次提出了对金作战问题。9月15日,粟裕在电文中首次将攻金作战任务交给第28军。11月14日,粟裕首次就金门战斗失利的原因给中央军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和第7、第9、第10兵团发电,此间粟裕都未提到“三不打”以及相关甚至接近的表述。其后,粟裕在担任解放台湾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和第9兵团领导人就解放台湾问题(包括再战金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做了大量的准备,但文献资料中也均未涉及“三不打”。洪小夏在2002年第3期的《近代史研究》上发表了《金门战斗“三不打”的质疑与考证——兼论回忆录的史料价值及其考辨》一文,对“三不打”问题作了更加详细、全面的考证。
综上,除肖锋外,包括粟裕本人在战前战后都未提及“三不打”的指示。
对“三不打”问题合理性的分析
第一,从粟裕与叶飞的关系看,叶飞既不存在不执行粟裕指示的情感基础,也不存在不执行指示的现实紧迫性、必要性
对此,了解一些历史的人也许会用“南阳事件”来反对。在1936年秋红军闽浙边根据地的“南阳事件”中,粟裕、叶飞曾有过误会。当时,根据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刘英的命令,粟裕逮捕了叶飞,在押解至省委的途中因敌人袭击,叶飞趁乱逃脱。这一事件直接导致闽浙边临时省委的分裂,叶飞领导的闽东特委转为由黄道领导的闽赣省委领导。而粟裕也因给黄道写信、叶飞逃脱等事受到牵累。后来,粟裕违心地作了“申诉”,才结束了对他的斗争。但这并未影响粟裕、叶飞日后的亲密合作。1941年粟裕任新四军第1师师长时,叶飞是他麾下的第1旅旅长,后任副师长。1945年粟裕任苏浙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后,叶飞接任第1师师长兼苏中军区司令员,后任苏浙军区副司令员,仍当粟裕的副手。
1945年秋新四军苏浙军区部队北渡长江后,叶飞被调往山东野战军,任第1纵队司令员,而粟裕任新组建的华中野战军司令员。1947年1月,山东野战军与华中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粟裕任副司令员,叶飞重归粟裕麾下任第1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8年5月起,粟裕任华野代司令员、代政治委员。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改为第三野战军,粟裕“以代司令员兼代政委名义颁发第三野战军各兵团、军师编制序列番号命令”,叶飞从10余个纵队司令员中脱颖而出,成为第10兵团司令员兼党委第一书记。
叶飞在回忆录中对“南阳事件”作过记述:“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有一次在上海开会时,李富春同志问我:听说在闽浙边临时省委时发生过南阳事件,有没有这回事?我就扼要地把这段党内斗争的经过告诉他。富春同志听了之后,很吃惊,并问我有没有向毛主席报告过,我说没有。富春同志对我说,有机会时应当报告主席。但是,以后我一直没有机会向党中央和毛主席报告此事。现在我认为有责任对闽浙临时省委当时那段不正常的党内斗争作出如实的反映。”
在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上,粟裕受到错误的批判,离开了总参谋长岗位。在当时的形势下,叶飞坚定自己的立场和操守,没有趁粟裕在政治上受挫之际,向毛泽东反映这段历史,而是选择在粟裕辞世之后,才在回忆录中堂堂正正地谈出来。这说明,粟裕、叶飞在数十年革命斗争中结下的革命情感是深厚的、积极的,更何况“南阳事件”中粟裕和叶飞均是党内错误斗争的受害者。
由上述可见,如果说叶飞在攻金作战问题上违抗了粟裕指示,既缺乏叶飞个人的感情基础支持,也缺乏粟裕、叶飞二人交往历史的印证。即使从当时作战情势上看,也不存在叶飞不执行粟裕关于“三不打”指示的紧迫性。否则在双方往来文电中会有所提及,叶飞也不至于会放手去抓厦门军管,而让第28军前指全权指挥此次战役。
第二,从粟裕的工作作风看,“三不打”之说也不可能存在
大胆构想、缜密谋划、精心计算、周密实施,是粟裕打胜仗的不二法宝。对于自己的明确指示,他和野战军司令部的其他领导不会不管不问,一定会在战前跟踪指示的落实情况,并在战后检讨时提出来。可是这一切皆未发生。叶飞作为一名率领部队从极端艰苦条件下逐步成长起来、深明党纪、军纪的高级将领,在对待野战军首长的指示上更不可能违令不行。
第三,从“三不打”的现实必要性看,也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不打”:敌增援1个(另说2个)团就不打。打大嶝岛的时候,肖锋已发现国民党守军增援了1个团。早在10月13日兵团的《攻击厦门守敌部署命令、作战命令》中就指出,“18军之11师分布于金门东及东北,201师分布于金门以北,40师之1个团于金门城附近。”也就是说,所谓的“三不打”指示中第一条“以原敌25军108师12000人计算,只要增敌1个团也不打”。其实敌情早就变了,当时就知道敌人增援了第11师、第201师、第40师等3个师的番号,又岂止是1个团。况且何来的“25军108师”?当时金门根本不曾出现过这个番号的部队。因此,无论怎么看,这第一个“不打”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个“不打”:没有一次运载6个团的船只不打。这个说法从来没有在船只准备中得到体现。任何人、任何材料都没有将6个团的船只作为第一梯队船只准备的标准。第一梯队只有运3个多团的船只,这是各级都知道的,也是认可的。因此,这一说法也是不成立的。
第三个“不打”:要求苏北或山东沿海挑选3000(另说6000)名久经考验的船工,船工不到不打。第一梯队3个半团实际用了320只船。肖锋在《回顾金门之战》中说“内有船工和民夫350人”。也就是说,每团需船工120人左右,如果要3000名船工,那就是相当于可运载25个团的船工数。如果按另一说法需6000名船工,那就是50个团的船工数,大大超过了需运载6个团的船工数,这个船工数据就不可信了。
此外,就船工准备的时间来说,需要多少时间这些船工才能从山东、苏北到达福建沿海?首先老区要动员和集中船工,然后要组织从山东、苏北运送到金厦,再把他们分配到船,熟悉船只、熟悉海域、编组和训练,加起来需要多少时间?考虑到肖锋和李曼村在同安向兵团提出“三不打”建议的时间是在10月13日,距24日开战只有10天时间,因此他们的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此外,如果上级认可了他们的要求,开战时间就不可能定在10月下旬了。
如果粟裕真有这个指示,为什么在金门战败后准备再战金门的那么长时间里,也不见山东、苏北船工南下支前?甚至李曼村晚年写回忆文章时,也只字未提“三不打”。
至此,关于“三不打”的所有记述都落实到同一篇文章——肖锋的《难忘的教诲》,这就成为了“孤证”。就目前所掌握的史料看,不能证实粟裕有“三不打”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