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民军队政治委员制度的基本含义,按照2020年12月25日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就是:“团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是本单位的政治主官,是本单位党组织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和本单位军事主官同为单位首长,同为指挥员,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主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组织和上级负责,事后及时报告,接受检查。”也就是说,政治委员制度中的政治委员,不仅仅指团以上单位设立的政治委员,还包括营级单位设立的政治教导员,连级单位设立的政治指导员。因此,政治委员制度也可以称为政治主官制度、双首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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