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署名鞠开的文章《粟裕授衔的真相》(载《纵横》2003年第5期,以下简称《真相》)。此文"据毛泽东身边的卫士长李银桥回忆","中央在中南海颐年堂开会讨论解放军高级将领军衔问题,在讨论到粟裕授衔问题时","按当时授衔的依据,毛泽东同大家的想法一样,是要给他授元帅衔的",毛泽东说:"论功、论历、论才、论德,粟裕可以领元帅衔"。周恩来说:"粟裕已经请求辞帅呢。" 毛泽东说:"难得粟裕!壮哉粟裕!竟三次辞帅,1945年让了华中野战军司令员,1948年让华东野战军司令员,现在又让元帅衔。"周恩来说:"粟裕二让司令,一让元帅,人才难得,大将还是要当的。" 毛泽东说:"而且是第一大将!""1955年,粟裕被授予共和国第一大将军衔" 后,"多数同志,包括党外的高层民主人士邵力子等人,认为粟裕战功很大,消灭敌人很多,感到授他大将是低了,应该评他元帅。"《真相》以亲历者身临其境的回忆,领袖们赞赏有加的对话,塑造了"共和国第一大将"栩栩如生的形象,揭示了"粟裕授衔的真相"。文章描绘得固然精彩,但毕竟多是些涂上主观感情色彩的话语--"应该评他元帅"、"要给他授元帅衔"、"想法……"、"感觉……";毕竟对"高级将领军衔"、"元帅"、"大将"等术语一带而过,并未解其真义。当年,评定、授予大将军衔的来龙去脉、粟裕等10人被授予大将军衔的真情实况是什么?大将军衔"当时授衔的依据"、与编制、职务、军队级别的关系又是什么?《真相》未能说明,目前有关的公开出版物(包括《粟裕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8月版)亦无明确、完整的答案。
"存在什么样的机构就评定什么样的级别"
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军委)发出《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以下简称《等级指示》),明令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统一的军队级别,建立干部等级制度,以在物质待遇方面实行薪金制度,取代供给制度,亦为其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基础。在《等级指示》确定的共分为23级的军队级别中,最高级别为第1级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第2级为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第3级为军委委员级,第4级为正兵团级,……在《部队及领导干部评级幅度》(以下简称《幅度》)中,有正兵团级以下各级别评定标准、幅度,但没有正兵团级以上的军委委员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的评定标准;仅有一条标准涉及军委委员级,即"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得评为军委委员级"。不过,顾名思义,这三种级别名称显然与1949年10月组成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军委)的职务名称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当时的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以下写作大军区)的职务名称司令员、政治委员有关。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组成了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任副主席,贺龙、刘伯承、陈毅、林彪、徐向前、叶剑英、聂荣臻、高岗、粟裕、张云逸、邓小平、李先念、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罗瑞卿、萨镇冰、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龙云、刘斐为委员,中国共产党军事领导机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名称不再使用;1951年11月,增补林彪、高岗为副主席。
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于1948年11月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组织与部队番号的规定》,1949年1月作出各野战军番号按序数排列的决定,人民解放军遵此于1949年上半年进行了整编,共编有战略区级的4个野战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5个大军区(西北、华东、华中、东北、华北军区),主要领导人是:
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副司令员张宗逊、赵寿山;
西北军区司今员贺龙,政治委员习仲勋,副司令员王维舟;
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副政治委员张际春;
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副司令员粟裕、张云逸,副政治委员谭震林;
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第二政治委员邓子恢;
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副政治委员李富春;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
此前曾任战略区级的野战军、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的周士第、李先念、黎玉、肖克、罗瑞卿、黄敬、滕代远、王宏坤、宋任穷、吕正操、李运昌、周保中、肖劲光、黄克诚、程子华、彭真、陈云等人未继续担任这一级职务。
从1949年下半年起,军委总部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方勤务部、总干部管理部;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最终改称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成立西南军区、中国人民志愿军、军事学院;到开始评定军队级别的1952年上半年,各总部、大军区(或相当于大军区)的主要领导人是:
总参谋长徐向前,副总参谋长聂荣臻、副总参谋长粟裕;
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
总后方勤务部部长杨立三;
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
军事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刘伯承;
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司令员彭德怀,政治委员习仲勋,副司令员张宗逊,副政治委员甘泗淇;
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邓小平,副司令员陈赓、李达,副政治委员宋任穷、张际春、李井泉;
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副司令员粟裕,副政治委员谭震林;
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第二政治委员邓子恢,第三政治委员谭政,副司令员叶剑英;
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高岗,副司令员贺晋年,副政治委员李富春、周桓、张秀山;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副政治委员刘澜涛;
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
显而易见,若仅以职务名称、级别名称而论,军委主席、副主席的军队级别自然是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自然是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自然是军委委员级。"1952年我军评定的军队级别,纯粹是来源于当时部队的编制等级,存在什么样的机构就评定什么样的级别"。当然,评级结果不会职、级一模一样,整齐划一。有的大军区司令员是军委副主席,有的大军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未见得评定军队级别,有的军委委员当时并未担任大军区一级的职务。
与军委发出《等级指示》同时,政务院亦于1952年3月颁发依军队级别而定的军队干部津贴标准,其中2等1级为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2
等2级为军委委员,在此,军委委员级实际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级对应的职务是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但是,军队级别不称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而称军委委员级,只有担任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可评为军委委员级;还有"个别资深的"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得评为军委委员级";此外,某些在解放军历史中曾有显赫功绩、特殊贡献,曾是一方突出代表人物的军队高级干部,亦有可能评定军委委员级。
尚未见大将军衔的授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