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 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成绩令人瞩目, 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最初“肿、散、骄、奢、惰”状态, 而且确立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 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 正规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回顾和探讨30年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有助于对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规律和特点的把握。
正规化建设重启阶段(1978~198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邓小平主持中央军委工作, 果断作出整顿军队、加强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决策。1981 年9 月, 邓小平在华北地区军事演习阅兵式上, 明确提出“把人民解放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的总方针总任务。由此, 上世纪50年代后期遭批判、“文革”中遭严重破坏的正规化建设得以重新启动。
重启正规化建设, 当时面临诸多思想障碍。把正规化与革命化对立起来、把现代化与正规化等同起来以及把正规化与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混淆起来的模糊认识在军内影响很大。不少人怕抓正规化建设被戴上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帽子。
还有的认为: 我军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只有等到赶上发达国家的时候才能搞正规化。为了破除思想障碍, 中央军委重申毛泽东“五统四性”的思想, 并强调: “从军队自身来讲, 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就是要加强正规化建设。”① 而华北地区军事演习和阅兵对正规化建设的意义和价值的彰显, 特别是邓小平将正规化作为军队建设总目标之一的明确要求, 对统一全军思想、消除各种顾虑起了关键性作用。
重启正规化建设措施之一是恢复了1975 年军队整顿的基本政策。针对军队“肿、散、骄、奢、惰”的状态, 重在解决军队建设上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一是“消肿”。“我们军队成堆的问题”,“机构臃肿, 人浮于事。这才是最根本的”, ② 干部太多、机关太大, 这是“一种病态”, ③ 必须精简整编。二是干部年轻化。“军队有个特点, 就是要壮, 壮就得年轻”, 因此“军队第一个问题”就是解决干部老化。① 三是教育训练要“上轨道”。②为此, 根据邓小平靠法制解决问题的思想, 1978年初开始, 先后{通过或颁行《关于兵役制度问题的决定》、《干部服役条例》、《兵役法》、《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部队教育训练的决定》、《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关于经过院校培训提拔干部的规定》等法规制度, 还下达了《军队制度改革精简整编方案》, 提出了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能等4项原则。在重启军队正规化建设阶段, 中共中央对战争危险的估计仍很严重。叶剑英在1980年全军高级干部战役集训班上指出: “一九八五年是很动荡的年月。我们要用最大的努力争取五年左右的时间, 完成战备工作。”③ 此前邓小平也明确表示:“战争可能延缓爆发, 可是我们不能只看到这一方面, 我们要防备别人早打、大打”, 建设“要抢时间”。④ 因而军队建设特别是正规化建设带有明显的临战应急性。为了避免影响战备, 这一时期正规化建设整体推进较缓、系统性较差, 部队未能真正把精力集中起来。对此, 1984 年底, 邓小平深刻地指出: “诚惶诚恐的”, “不可能安心搞建设, 更不可能搞全面改革, 也不可能确定建军的正确原则和方向。”⑤
正规化建设全面展开阶段(1985~1993)
1985年6月中央军委对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施战略性转变, 为军队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客观环境。人民军队从容筹划并推进以百万大裁军为龙头的各项改革工作。伴随着军队改革, 正规化建设全面展开。
前一阶段萌发的诸多构想规划, 这一阶段经充实细化后, 开始付诸实践。同时, 新计划新举措又不断推出。其中, 百万大裁军、大军区合并、陆军集团军体制确立、新军衔制实施、三大共同条令修订与颁布、首部警备勤务暂行条令颁布,重新确定解放军军歌、《军用主题词表》推出等等, 都是这一阶段正规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和亮点工程。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影响之深、推进速度之快, 前所未有。
在推动重大工程、建立重要制度的同时, 这一阶段正规化建设日益关注军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当时, 军队建设正面临着三个方面严峻考验, 即“和平演变”斗争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平环境的考验。为了确保军队经受住考验, 中央军委和总部开始加大建立和落实政治工作、管理训练方面制度规范的力度。1987 年,先是三总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管理教育的指示》,接着全军基层政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新时期连队党支部建设纲要》等制度的落实。1989 年,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强调: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必须坚持一系列根本制度。1990年,《军事训练条例》颁发, 三总部随即联合发出《关于学习和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的通知》, 要求全军抓好落实, 克服训练工作中的随意性。⑥ 同年底, 总参谋部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要求把军事训练和管理作为提高与巩固部队战斗力的基本途径, 作为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⑦随着实践发展, 正规化建设指导思想也不断丰富。1986年, 中央军委提出“全面建立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的思想, ⑧对正规化提出了形象具体{的外在要求。1989年,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强调: “一定要在全国人民面前保持遵纪守法、军容严整、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不仅要成为威武之师, 而且要成为文明之师, ”⑨ 明确提出将正规化建设与军队形象建设联系起来。1990年, 江泽民提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使军队建设总目标总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具体化和规范化, 也使“三化”建设有了检验的尺度。
与此同时, 依法治军逐渐成为正规化建设核心理念。1986年, 中央军委提出: “正规化建设包括多方面的内容, 最根本的是, 健全条令条例,建立规章制度, 完善军事法规, 并教育全体军人严格遵守, 实现行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① 从这一年起, 全军进行了两次为期五年的普法教育。
1987年, 三总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管理教育的指示》, 重申1986年提出的正规化建设要求。② 随着依法治军理念不断被强化, 1991 年, 中央军委制定“八五”期间军队建设计划纲要, 进一步提出: 全军要继续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 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③ 这样, 在从严治军方针基础上, 又确立起依法治军方针。
经过这一阶段建设和发展, 人民军队正规化程度全面提高。1993年, 中央军委领导明确表示:人民军队建设已“走上了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④ 当然, 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施战略性转变后, 由于国家经济实力薄弱, 从服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出发, 军队不仅投入不少精力支援经济建设, 还要参与经济活动以弥补军费不足。因此,这一阶段正规化建设总体上比较局促, 偏重于软件和精神方面; 受硬件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许多制度规范落实不够, 即使落实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一阶段军内暴露的“谁训练谁受穷”的问题, 流行的“一抓钱、二安全、剩余时间搞训练”的说法等等, ⑤ 反映了正规化建设所处的尴尬局面。此外, 相对国家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 这一阶段正规化建设明显滞后, 不少方面还处于无章可循的状况。同时, 在通过改革推进正规化建设过程中, 科学决策还不够, 正如江泽民后来总结的: “我们以往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也有不成功的教训。有些方面之所以改来改去而效果老是不明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就是论证不够, 或者改革方向没有错,但配套工作没有跟上去。”⑥
正规化建设提高和转变阶段(199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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