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国军队近代化的过程,就是学习和模仿世界各先进国家军队的建设,使两者逐渐接近的过程。这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内容丰富而繁复的问题。归纳起来,大抵有以下几个方面:
1、武器装备中国军队近代化的显着标志,是军队武器装备的更新。清军入主中原后,以骑射为根本,基本使用刀矛弓箭,长期处于以冷兵器为主的状况。鸦片战争后,随着欧风美雨的吹洒,一方面外国先进武器被引进中国,另一方面国内兵工厂开始仿造部分新式武器。热兵器开始替代冷兵器,逐渐成为清军武器装备的一部分。19世纪60年代后,管式前装的马步枪及长短炸炮,替代了落后的中国管状火器。80年代后,后装连发枪炮,包括马克沁、哈乞开斯重机枪及轻重迫击炮,开始输入中国,国内兵工厂也进行仿制。辛亥革命前一年,首次输入飞机。这一时期,冷热兵器消长的速度很快,冷兵器淘汰已势在必行。但其时中国军队仍处于冷热兵器共存的状态,国内既有大刀长矛,又有洋枪洋炮。"不仅滑膛枪、鸟枪和来复枪、机关枪、后膛大炮一起使用,就连弓箭和戈矛也还在继续使用。在同一次部队检阅中,步枪与弓箭的瞄准射击,同样要受到测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当时西方日新月异的武器生产影响下,极为重视军队的武器装备更新,其中陆军装备的发展最为显著,在一般步兵改换全新的轻重武器基础上,建立了各快速机动的机械化部队。装甲兵团从拥有"卡登劳埃特"小型机枪战车,到"维克斯"炮战车、"维克斯"两栖坦克。炮兵旅、团则装备了新式"卜福斯"山炮、"三八式"、"克虏伯式"、"七七式"野炮,"十五生"榴弹炮等。对工兵、通讯兵、交通兵等其他特种兵种也进行整训,向国外购买大批新式武器装备,逐步更替陈旧装备。海、空军的发展也较可观。海军在抗战胜利前夕除拥有一般舰艇外,新增美式驱逐舰、驱潜舰、扫雷舰,英制巡洋舰、狩猎级驱逐舰,以及潜艇、巡戈快艇等。空军在抗战中得到美苏援助,增加了苏式驱逐机、美式B-25、P-40、F-5I等新式飞机。可以这样说,国民党军队实现了从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转化,在中国军队近代化过程中,完成了武器装备上的更新换代工作。
人民军队的武器装备,属另一种类型,由于敌强我弱的战争环境,人民军队在几乎没有军事工业的情况下,其主要武器还是鸟枪、步枪,乃至长矛梭标;而具有部分近代化程度的武器装备,一般不是自己制造的。正如毛泽东所说:"以俘虏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这句歌词,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情况。
2、组织体制军队的组织体制,是国家军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营制饷章、各军兵种的构成,以及领导机关和指挥系统的编制等。在营制方面,清末新军一开始"系专仿德国章程","俱照德国营制"。一军中设左右两翼,左翼有步兵二营,炮兵一营;右翼有步兵三营,骑兵一营,另设工程营。旋即以镇为单位,镇以下设协、标、营、队、排、棚,相当于尔后的师、旅、团、营、标,每标三营,每营分前后左右四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马兵一标,每标三营,每营四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炮兵一标,每标三营,每营三队,每队三排,每排三棚;工程兵一营,每营四队,每队三排。一般情况下,镇设统制,协称协统,标为标统,营谓管带,队有队官,排称排长,棚有正副目。一镇中还设参谋官、执事官、执法官、军需、军械、军医、马医、司号、司记长、司事生、司书生等官佐。这种营制,完全以西方军队为蓝本,有利于军队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
在军兵种构成方面,旧式军队一般以骑、步兵为主炮兵、工程兵混杂其间,形成职责不明。分工不细的状况。新军实行整编后,即仿照西方军队的编制创立了炮队、工程队。炮队中又有重炮、快炮和后勤等三种编制;工程兵则分设桥梁、要塞、修械、测绘、布雷、电报等类型、到国民政府时期,已形成了陆海空三军的联合军队体制,各军兵种的分工更为精细。海军下属各舰队、各要塞、各陆战队等;空军则有战斗、轰炸、运输机组之分;陆军除步兵而外,更有装甲兵、铁道兵、运输兵、通讯兵、辎重兵。卫生兵;而装甲兵中又分战车、摩托车、装甲汽车、高射炮等种类,炮兵还分重山炮、轻山炮。由于分工明确,使军队日趋专业化,以利发挥协同作战的效能。
在领导机关和指挥系统方面,清末新军与旧式清军相比,机构较齐全,分工较细密。原湘淮军的领导机构主要是营务处(类似而后的参谋机构)、粮台(类似而后的后勤机构)。新军虽沿用营务处的名称,但分工较细,内中有执法营务、稽查营务、督操营务、参谋营务等处,以及教习处(后改为样务局)、粮饷处(局)、军械处(局)、转运局,军医局等机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就更非新军所比。其军政最高机关为军事委员会,"掌管全国陆海、空军",负"编制、教育、经理、卫生及充实国防之责";对各省行政机关在执行与军事有关事务时,还负有"指挥监察之权"。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凡作战之陆、海、空军,均归总司令指挥统辖;未加入作战各军,由军委会直辖"。1928年11月,国民政府根据日本陆军省、参谋本部、教育总监部三机构模式,设立军政部、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以军政部掌理全国陆、海、空军行政事宜;参谋本部掌理国防用兵及陆地测量事宜;训练总监部掌管全国军队及军事学校教育、训练和国民教育。次年又设立军事参议院,作为军事最高咨询机关。上述机构虽以后有所变动,但仍大同小异。由于各机构专司其职,保证了整个国家军事机器的正常运行。这种专业化的领导机构和指挥系统,较好地适应了近代化多兵种训练和作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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