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遵循学术规范,引用资料注明出处
旧志使用资料,特别是重要的历史资料,一般都注明出处,这是一个好的传统,是志书做到言必有据的应有之义。在首轮修志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个传统没有被很好地继承,极少有志书引用资料注明出处的,一般都在志书凡例中明确规定“所引用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这种做法和自我规定有悖于传统学术规范。但是也有少数例外,《房地产志》就是其中的一例。该志在编纂过程中遵循系统学术规范,重要资料和观点均注明出处。全志共注明出处近200处,引用《日下旧闻考》、《旧京琐记》、《北京通史》、《北平晨报》等图书文献、报刊档案90余种。这无论在首轮修志还是在第二轮修志中都是比较少见的。这主要归功于该志编纂者严谨诚实的治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心,值得大家学习。
志书中资料出处的标注问题,一直受到学界关注。l998年制订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明确提出地方志所采用的资料,包括史料、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务必考订核实,重要的要注明出处。2008年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规定: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然而,无论是首轮修志还是第二轮修志,各地在实际编纂中,除少数志书“极少处引用原文注明出处之外,一般不注明资料出处和保留资料来源,已成通例,是当代官修志书的一大弊端”。周子舆分析其弊端有五:其一,由于不注明出处,很难从来源上判别志书资料的价值,难于核实其准确性、真实性;其二,不注明出处,反映出编纂者缺少严谨的治学态度,缺乏文献学知识,有掩饰资料功夫不足之嫌;其三,资料出处的缺失,不能真实地反映史志编纂与研究上的学术继承关系;其四,资料无出处,志书一旦出版,资料随之散失,而志书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大大削弱了志书的使用价值;其五,引用而不注明资料出处,有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之嫌,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极大不尊重。周子舆所言极是。那么,注明资料出处是否有很大困难呢?应该不是。至少《房地产志》的编纂者为各地树立了注明资料出处的榜样,该志能够做到的,相信其他志书也能够做到。
四、使用注释,使志书的内容得到深化
注释依附于正文,是正文的补充和延伸。志书是一个地方或某一专业或行业的“百科全书”,有些内容涉及历史和专业知识,如果不作必要的解释说明,有可能给读者阅读和使用带来不便,使志书“曲高和寡”。因此,本着以人为本、为读者着想的指导思想,志书很有必要对某些历史和专业名词进行适当解释,对有关背景做简要交代。一般旧志都有大量注释文字,用于补充、延伸和阐释正文,但首轮修志没有很好地继承这个传统,普遍不重视注释,这也是为什么首轮志书学术性不强的原因之一。
但是《房地产志》在这方面却做得比较好。全志对“干打垒”、“铺底权”、“拉房纤”等l5个名词用脚注(优于括注)的形式进行了注释。此外,还用脚注的形式为读者提供类似资料链接、延伸阅读的材料4条。如1980年4月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北京市的汇报后,对首都建设方针所作的四项指示的具体内容;又如l958年确定的“国庆工程”变更情况;再如1959年10月,组织原住天安门地区拆迁户参观人民大会堂,副市长万里在慰问大会上对拆迁户支持国家建设表示感谢等。这些名词解释和延伸阅读,不仅使志书起到了传播知识的作用,还有助于读者对内容的理解,提高阅读兴趣,增强志书可读性。同时,也提升了志书的学术品位。
除上文所述的四个比较突出的特色和亮点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志后所附的三个内容:一是《五年发展概要(1991~1995年)》。由于该志的下限为l990年,此前北京的房地产业还没有真正起步。从1991年开始,全国房地产业(包括体制改革)开始起步和发展。鉴于此,该志志后收录了1991~1995年房地产业五年发展概要。这不仅可以弥补由于志书编纂出版周期长而导致内容有“事过境迁”之感的不足,使读者尽可能了解身边发生的事,以提高志书的实用性,而且也为续修志书保存了资料(至少是提供了资料线索)。二是《文献选辑》。内容涉及章程规则、文件规定、布告通知、调查报告等,范围较广,史料丰富,实用性强。三是索引的编制,也为读者检索提供了方便,这在首轮志书特别是省志专业志中极为少见。
五、几点需提高之处
以上简要分析了《房地产志》的几个主要特色,当然,随着修志实践的不断深入,方志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在续修《房地产志》时还有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也是我们第二轮修志时需要重视的地方。
一是要继续加强记述深度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在首轮志书编纂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或是出于某种思想上的禁锢,能够写出深度的志书并不多见。绝大部分志书内容记述平面化、官样化、公式化,只记“是什么”,不记“为什么”,记述深度不够。因此,反映不出事物的丰富性及内在本质。《房地产志》虽然在述而精作,加强记述深度方面有所突破,但毕竟还是尝试性的,有些地方还不到位,续修时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加强记述深度:1.撷取信息含量高的文献资料,反映事物规律;2.宏观与微观记述并行;3.坚持秉笔直书,既突出成绩,又反映问题和不足。
二是要注重典型资料的调查和使用。新一轮修志中,那些有历史责任感的方志工作者,都非常注重对新时期、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的把握和记述,比较注重社会调查,搜集有深度、有典型意义的资料,从而提升志书的使用价值。可能由于多种原因,《房地产志》没有社会调查、专记一类的典型资料,续修时可以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如房地产业中一些热点问题的调查、典型事例等。
三是要进一步重视对照片的搜集和使用。照片在志书中的作用已毋庸赘言。但是在首轮修志时,由于条件的限制和对人志照片作用的认识不如今天到位,志书中的照片普遍存在数量偏少、编排形式单一等问题。《房地产志》也不例外,该志收录照片只有36幅,数量显然偏少,而且都集中在志首,无随文照片。特别是在记述各种房屋建筑时,只有文字,没有照片,缺乏直观性,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志书的可读性。建议在续修《房地产志》时,要重视对照片的搜集和使用:一要扩大收录范围,增加照片数量;二要有随文插图,特别是在对有形物进行文字描述的同时,配上该物的照片;三要使用不同时期的照片进行对比,反映事物的前后变化;四是每幅照片都要有拍摄时间,以保证其使用价值;五是要写好文字说明——关于这一点想多说几句。绝大多数志书的文字说明都是三言两语,比如反映县城的照片文字说明一般都是“县城鸟瞰”,反映学校的照片一般都是“XX学校”,文约有余而事丰不足,文字只说明照片本身,没有给读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在这里举一个关于描述县城的照片文字说明的例子。山东省《高青县志》在给县城鸟瞰图配文字说明时写到:“县城环境整洁、优美,为省级卫生城市。至2004年,县城区面积9平方公里,人口3.2万人。”这段文字说明,把县城最基本的情况告诉了读者,使读者看了照片马上就对该县城有了大致的了解。“照片的说明文字要切中主题,而主题并非是一个画面,还要选择照片背后的因素,这就需要用文字表达更丰富的内涵,让读者了解更多的画面内容。”按照这样的要求,关于紫禁城照片的文字说明笔者以为可以这样写:“紫禁城,现称为故宫,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落成,是目前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建筑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当然,照片的文字说明不是说越多越好,而是要做到文约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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