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史/志 >> 地方史专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改造研究
发布时间: 2021-07-21    作者:庞思娇    来源:国史网 2021-05-25
  字体:(     ) 关闭窗口

  迄今为止,学界对近代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设立及发展研究较多,对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改造的研究尚显薄弱。本文选取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作为研究对象,在挖掘档案和报刊资料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的研究。

  一、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初步管理

  在解放大城市的过程中,如何对待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要解决的问题之一。随着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认识逐渐清晰,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明确规定:对于外国人办的医院,“已办者许其继续,但须受我监督检查。新办者,未得批准,不许开设”。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剩下的帝国主义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可以让它们暂时存在,由我们加以监督和管制,以待我们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4月17日,周恩来在向来北平(1949年9月改名为北京)参加即将召开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的部分爱国民主人士、北平一些大学教授做报告时指出:“在文化上,帝国主义有许多侵略机构,如学校、医院及教堂等,这些都应该由中国人来办,但不能急躁,要谨慎地一步步地来。这些文化机构有坏的一面,但还有好的一面,例如协和医院,我们的人生了病还去那里就医”。因此,对于这些机构,“我们可以从内部来改造,使它们变成民族的”。7月4日,刘少奇在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中提及,人民政府对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办的学校和医院等,暂时让其在遵守我们法令条件下继续办理,但不许再设新的,待将来国家有力量接收这些学校和医院时,将加以接收”。这些论述成为解放后上海市人民政府初步管理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政策依据。

  (一)允许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继续办理

  至解放前夕,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共计26所。其中,医院有18所,分别为仁济医院、内地会教士疗养所、同仁医院、宏仁医院、西门妇孺医院总院、西门妇孺医院分院、上海卫生疗养院总院、上海卫生疗养院分院、伯特利医院总院、伯特利医院分院、中华麻风疗养院、广慈医院、安当医院、圣心医院、普慈疗养院、仁爱医院、慈安产科医院和犹太医院;诊所有8所,分别为伯特利医院分诊所、扶轮社砂眼防治所、砂眼中心防治所、嵩山区砂眼防治所、浸会庄诊所、救济诊所、和平诊所和仁慈诊所。

  解放前夕,上海市军事接管委员会召开会议商讨上海军事接管的相关问题,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也有所涉及。1949年5月4日,上海市军事接管委员会在第二次会议上明确规定:“不自由进入外国使馆、领导(事)馆、教堂、学校、医院、工厂、私人住宅”。同月,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人民保安队总部在安民布告中规定:“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教堂、文物、古迹等,所有各该机关管理人员,望一律照常供职”。华东军区司令部在印发的入城纪律等文件中也明令:对一切外国医院等,“应予切实保护”。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军管会)卫生处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卫生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卫生局)允许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继续办理,亦允许其继续接受外资津贴。据卫生系统接管人员朱瑞镛、燕山和龚静德回忆,在城市接管过程中,上海市军管会“对一些外资津贴的机构尚未触及”。根据相关档案记载,1950年,宏仁医院、同仁医院、西门妇孺医院总院及分院、伯特利医院总院及分院、中华麻风疗养院、扶轮社砂眼防治所、砂眼中心防治所、嵩山区砂眼防治所和浸会庄诊所等仍在接受美资津贴。

  (二)在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初步形成党支部、工会与院务委员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解放后,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了党支部。例如,中共卢湾区委在广慈医院建立了党支部,以田厚生为支部书记,并派马少平为区委联络员协助支部开展工作。之后,党支部通过工会团结广大职工,围绕初步改革医院的腐败制度、实行经济公开、组织为军服务和抗美援朝志愿医疗队、切断医院与帝国主义的联系四个问题同“才尔孟等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又如,仁济医院也设立了党支部,张元福任书记,支部成员8人。宏仁医院亦设立党支部,书记为肖茗莲,支部成员9人。中国共产党依靠党支部有力地加强了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监管。

  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纷纷成立了工会。例如,在上海市医务工会筹备会的协助下,广慈医院成立工会,由王琪担任工会主席,龚静德为副主席。上海解放后不久,伯特利医院总院便开始筹备建立工会,1949年6月23日工会正式成立。同年10月,宏仁医院正式成立工会。工会的主要职能是调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利益和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会成为人民政府监管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有力助手。

  解放后,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开始组织院务委员会,由各部门选出委员,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协助劳资协商。1950年3月31日,教会医事委员会召开华东区教会行政人员及教会医院院长会议,讨论医院行政问题。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在大时代中,院长在行政上,有很多问题,不能一人决定,最好组织院务执行委员会,由各部门选出人员为委员,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又可协助劳资协商,大家坦白谅解,使行政更得合理与有效。”1950年,伯特利医院总院各部门共同组织建立了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领导”,成为该院的议事及决定机构。院务委员会的成立不仅直接削弱了外国势力强大的董事会,而且间接地加强了人民政府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监管。

  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内党支部、工会和院务委员会的普遍建立,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使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监管。

  (三)向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提供帮助

  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均遇到或大或小的经济困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到的外资津贴数额减少。解放前,这些医疗机构的开支主要依靠外资津贴。解放后,这些医疗机构获得的津贴明显减少。据统计,1948年,西门妇孺医院总院及分院接受美资津贴达1825.9美元;1950年,该院接受美资津贴的数额为419.13美元。1948年,伯特利医院总院接受外资津贴达73970美元;1950年,该院接受美资津贴的数额锐减至9650.17美元。1948年,广慈医院、上海卫生疗养院分院、仁济医院接受外资津贴数额分别为76504.29美元、6932.98美元、1359.5美元,1950年这3所医疗机构均未获得任何外资津贴。

  为了克服经济困难,实现自力更生,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如配合政府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等。即便如此,一些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仍处于亏损状态。1950年,仁济医院亏损人民币514509408.62元;上海卫生疗养院总院亏损390831560元;上海卫生疗养院分院亏损12552506元。对于积极服务人民群众且经费确有困难的医疗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一般会向其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接受外资津贴的医疗机构表示:“人民政府,对于教会医院在我国新医事业上做了开路先锋,深所了解,只要我们努力前进,就是遭遇困难,也会予以协助,试看有些具积极性的教会医院,得着政府供应药物,减免捐税”。由此可见,人民政府对经营确有困难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提供了一些帮助,以使他们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号召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开展防疫保健工作

  1950年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即“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其中,“面向工农兵”是指“卫生工作者要发动全国劳动人民与疾病作斗争,使中国人口最多的工农大众得到健康,并以此保障经济建设的发展”。“预防为主”指“应首先针对为害群众最大的疾病。如对天花、婴儿破伤风、霍乱、鼠疫等病,要马上组织普遍的预防,定期予以全部或大部的消灭;对结核病等的预防,也要开始重点试行,等到取得经验,再推广全国”。“团结中西医”就是“要在省、行政区举办中医进修学校,中央则将成立中医研究所。西医也必须注意中国人民的生活习惯,学习农村中医接近群众的作风。而中西医一起在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下紧密团结尤为重要”。这次会议的召开为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人民政府的号召下,上海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转变了以前“坐等病人上门”等做法,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地方性疾病防治等工作。1950年,伯特利医院总院负责人倡议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遵照“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设立保健科,并积极参加清洁运动、防疫运动、妇婴卫生、体格检查等工作。伯特利医院总院还附设平民妇产医院,不但收费低廉且手续简便,并与卫生事务所商洽,推广妇婴保健工作及免费接生;又因附近常遭受轰炸,医院还设置了防空救护站,使被炸伤的民众可以就近来院急救。仁济医院也响应人民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1950年,该院成为上海市防空救护的重点医院、老闸区内免疫接种的主要固定站,同时逐步增加了其他保健工作。

  此外,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还开展了面向广大工人的医疗保健工作。他们认为:“应特别注意到劳动人民,工人阶级——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先锋队伍——的健康和福利,全国各地有许多教会医院已注意到这点,订立各种条件,予劳工人民以便利,或与工会订立工友医药互助协定,或与资方订立一种特约诊病的合同”。为服务上海广大的工人群体,伯特利医院总院与江南造船所、上海钢铁第三厂、国信纺织厂、乙丰染织厂、丽明印染厂、祥昌染织厂、久新珐琅厂、开泰炭精原料厂、西北金笔厂、中兴码头工会、电信工会等订立了特约诊病优待合同。由于伯特利医院总院的特约诊病优待办法详尽简明、易于提倡,由教育医事委员会主办的《教育医事委员会会刊》还专门刊载了一篇名为《介绍优待劳工医药服务的一种值得提倡的办法》的文章,向其他接受外资津贴的医疗机构推广这一做法。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号召,广泛开展防疫保健工作,不仅增加了上海的防疫力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上海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显而易见,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并未立即接办外资津贴医疗机构,而是“暂时让其在遵守我们法令条件下继续办理”,与此同时,对它们进行监管。这不仅加强了人民政府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管理,而且为此后接办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登记与接办

  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处理既关系内政问题,又涉及外交关系。由于上海半数以上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是接受美资津贴的,因此,中美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人民政府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政策。朝鲜战争爆发前,新中国虽然实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三大外交方针,但是并未接办那些接受美资津贴的医疗机构,而是“暂时让其在遵守我们法令条件下继续办理”。此后,由于美国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原来依赖外资津贴的文化团体和机构都纷纷反映难以继续维持。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兵介入,并把战火烧到中国东北边境,中国做出了抗美援朝的决定。12月10日,美国政府宣布管制中国在美国辖区内的公私财产并禁止一切在美国注册的船只开到中国港口。“美国政府宣布冻结中国在美资产后,上海所有接受美国津贴的宗教团体和文化教育卫生救济机构的国外资金来源完全中断。绝大多数单位的员工和教徒要求人民政府或由中国人民团体接办这些团体和机构”。自此,接办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工作提上了日程。

  (一)要求接受外资津贴的医疗机构办理登记

  1950年12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下简称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管制与清查在我国境内的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的一切财产,冻结我国境内所有银行的一切美国公私存款”。12月29日,政务院第65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副总理郭沫若所作《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和《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在这次会议上,政务院还通过了《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

  1951年1月11日,政务院通过了《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省(市)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一律遵照登记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办理专门登记;各省(市)人民政府成立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专门登记处(以下简称专门登记处);各省(市)人民政府专门登记处成立后,应登报公告,开始登记,并要求需登记的各机构团体于1951年3月底之前完成登记;如有必要,各省(市)人民政府专门登记处可以对各机构及团体所填报的登记内容及各项报告进行调查;等等。

  1951年1月9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的指示》,要求所有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构及宗教团体,应一律按照政务院第65次政务会议上通过的《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切实办理登记事宜”。“应在各省、区直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之下,设立临时登记处,以专司其事”。在上海的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构及宗教团体,“统由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办理该项登记”。

  早在1951年1月8日,中共上海市委便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商讨,并决定由上海市军管会设立临时登记处,办理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具体登记工作。1月10日,上海市军管会向卫生处下达通知,要求尽快筹备建立登记处医药卫生组负责医院、疗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团体的登记事宜。18日,专门登记处还下发了《办理登记工作须知》,对登记工作人员的言行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各组室应指定1—2人对前来领表或询问事项者解答问题;负责对外解答询问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专门登记的各种文件;各组室对牵涉专门登记以外的问题一律不予解答,不表示态度;等等。

  1月19日,上海市军管会发布通令,宣布专门登记处正式成立,即日开始办理登记事宜,并规定:“凡是接受外国津贴或由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和宗教团体,需即日起办理登记手续”。此外,专门登记处还公布了医药卫生组的负责人为崔义田、王聿先和陈行庚,办公地点位于汉口路223号上海市卫生局内。同日,同仁医院前往专门登记处医疗卫生组办理了登记手续。1月22日,广慈医院、上海卫生疗养院总院、上海卫生疗养院分院和伯特利医院总院及分院进行了登记。至1月24日,专门登记处医药卫生组已受理13所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登记。至2月21日,前往专门登记处医疗卫生组领取登记表格的医疗机构共计24所。3月5日,登记工作结束,共有25所接受外资津贴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登记。登记工作的完成为之后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二)陆续接办外资津贴医疗机构

  在正式接办前,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以下简称中央卫生部)、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以下简称华东区卫生部)及上海市的卫生部门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包括制定接办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具体办法。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接办工作组顺利完成了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接办工作。

  1951年2月12—16日,为商讨接受美国津贴的医疗机构的处理办法,中央卫生部在北京召开了华北区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医院会议。会议通过了《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医疗机构实施办法草案》,并协商拟定了三种处理方式:由政府接办、改为中国人民自办、改为与政府合办。4月16—21日,华东区卫生部在上海召开华东区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医疗机构的会议。在会上,华东区卫生部部长崔义田传达了中央卫生部拟定的三种处理方式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机构结合各地具体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办法。

  早在1951年3月,上海市卫生局就根据各接受美资津贴诊所的情况分别拟定了初步处理意见:扶轮社砂眼防治所提供免费治疗,经费完全靠津贴,工作人员少,所长曾要求人民政府接办。对此,上海市卫生局认为应该对其予以接办,改为诊疗站。砂眼中心防治所原为卫生局与育民福利协会合办,之后协会不再发放津贴。因此,上海市卫生局认为可以对其进行接办。而浸会庄诊所因经济情况不确定,地区偏僻,无重要性,上海市卫生局建议由其自办。5月,根据《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医疗机构实施办法草案》与华东区卫生部会议精神,并结合各接受外资津贴医院的具体情况,上海市卫生局认为,上海宜少提自办,应重在合办、接办,并提出了处理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三个步骤。首先,接办伯特利医院总院及分院、西门妇孺医院总院及分院、上海卫生疗养院总院、广慈医院,以取得经验。除广慈医院外,其他5家医疗机构皆接受美资津贴,且在经济上难以维持,内部较混乱,职工们都希望人民政府尽快予以接办。其次,对宏仁医院、同仁医院、仁济医院予以自办或合办。由于同仁医院、宏仁医院办得较好,经济上可以维持,内部进步力量较大,因此,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改革董事会,派一定代表参加董事会去领导改进,最终实现合办。仁济医院经济上亦可维持,内部各种制度较健全,可以由其自办。最后,处理一些非美资小单位。

  自1951年开始,华东区卫生部、上海市卫生局等部门陆续对上海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予以处理。1月,华东区卫生部接办了内地会教士疗养所,嵩山区卫生科接办了嵩山区砂眼防治所,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砂眼中心防治所。6月,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扶轮社砂眼防治所。7月,华东区卫生部接办了西门妇孺医院总院和西门妇孺医院分院。8月,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伯特利医院总院、伯特利医院分院和伯特利医院分诊所,防空司令部接办了上海卫生疗养院总院,海军卫生部接办了上海卫生疗养院分院。10月,上海市军管会征用了广慈医院。1952年9月,大场区人民政府接办了浸会庄诊所。11月,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圣心医院和普慈疗养院。12月,华东区卫生部接办了仁济医院。而犹太医院则于1953年5月前卖给了华东区卫生部。至此,尚有宏仁医院、同仁医院、中华麻风疗养院、安当医院、仁爱医院、慈安产科医院、仁慈诊所与和平诊所8所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未进行处理。

  1953年7月28日,上海市军管会专门登记处向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华东行政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上海市各尚未处理的外国津贴事业机构简要情况及上海市各主管部门的处理计划、本息意见的报告》,概述了尚未处理的8所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情况,并计划于10月接办同仁医院、年底前接办宏仁医院。因上海市卫生局缺乏干部,无力接办中华麻风疗养院、安当医院、仁爱医院和慈安产科医院,暂不处理仁慈诊所与和平诊所。对此,华东行政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建议:1953年内接办同仁医院,并对中华麻风医院予以合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宗教事务处则表示:“同意登记处意见,为结合目前天主教工作,应先处理安当、仁爱两医院。”为统一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召集宗教事务处,并与市政府卫生局、外事处等有关部门一起讨论研究,商讨结果为1953年底前接办安当医院和仁爱医院;对同仁医院和宏仁医院暂缓处理;和平诊所与仁慈诊所待与宗教事务处研究后处理。9月14日,中共上海市委对该讨论结果表示基本同意,并指出应注意:对于8所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安当、仁爱二院可先处理外,其余应由卫生局根据具体情况拟出计划,尽早加以处理”。

  1953年12月,上海市卫生局正式接办了安当医院、仁爱医院。1954年1月,上海市第二医学院接办了宏仁医院。4月,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中华麻风疗养院。1955年1月,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同仁医院。12月30日,上海市卫生局接办了慈安产科医院。至此,上海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处理工作基本结束。

  接办后的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性质完全发生了变化,由原来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服务的医疗机构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三、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全面整顿

  接办后,虽然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内部尚未解决的各种问题不仅影响这些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关系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目标能否实现。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接办工作组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整顿。

  (一)清点、清查财产

  接办后,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纷纷组成财产清点或清查委员会。例如,1951年11月,广慈医院成立财产清点委员会,对全院物资进行彻底清点。1953年1月,圣心医院建立财产清查委员会。1953年12月被接办后,仁爱医院成立财产清点委员会。财产清点或清查委员会成立后,即开始进行动员工作。动员的主要方式有组织职工学习和召开职工会议等。例如,圣心医院在财产正式清点前,主要采用了职工小组漫谈、小组讨论和召开职工动员大会的动员方式。经过广泛动员,各医疗机构内绝大多数职工均能配合财产清点或清查委员会完成财产清点工作。财产清点工作完成后,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普遍订立了财产管理办法。例如,1953年3月,普慈疗养院制定了《暂行财产管理办法》,并予以施行。安当医院财产清点委员会订立了《财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要求在财产清点结束后各部门要逐步加以实施。上述工作完成后,各医疗机构组织职工进行清点工作总结。整个财产清点工作一般耗时1个月左右。例如,圣心医院于1953年1月13日开始宣传动员,1月18日至2月5日正式财产清点,2月9日进行财产清点工作总结。

  开展财产清点工作的意义重大。首先,使职工掌握所属医疗机构的财产情况。例如,通过财产清点,圣心医院职工们发现许多之前未清点的贵重器材等,对全院财产做到了心中有数。其次,在此期间,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财产保管责任制,并逐步完善了实际收发、报损报废等制度。广慈医院在对全院物资彻底清点的基础上,“建立正式账册和保管、报损、购物、领物等制度”。12月,广慈医院“成立了精简节约委员会,广泛进行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教育,制订了相应的措施”。最后,开展财产清点工作使职工可以合理利用物资、防止浪费,进而认识到爱护国家财产的重要性。通过财产清点工作,仁爱医院公私财产混乱不清的问题得以解决,职工们主动将公家财产交还,无法立即归还者向清点委员会立借条;职工们逐渐意识到爱护国家资产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二)改革内部管理制度

  接办前,各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内普遍存在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问题。接办后,接办工作组立即着手对医院内部不合理的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业务制度和学习制度等。例如,“征用前,广慈医院除了院长下面有个秘书外,管理大权都由修女掌握,钥匙都挂在修女身上,大修女就是总管,一切都是她说了算”。上海市军管会工作组进驻广慈医院后,即“要求所有成员,包括修女,各安职守,不得贻误工作,同时听候调遣安排,从而稳定了大家的情绪。业务科室的主任一律维持原职,同时任命曹育贞、朱庆芳、张德柳、侯克定等为护士长,接替了修女对病房的管理”。上海市军管会工作组在广慈医院建立了行政管理体制,并分设人事、总务、财务、护理等部门,“还制订了护士三班制、上下班交接班制等一系列制度,从组织上初步完成了征用后的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按系统贯彻,正常运转”。仁爱医院接办工作组订立了财产保管细则、财务制度、请假制度、会客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为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降低收费标准

  接办前,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一般要较市立医院高。无论是头等、二等或三等病房,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住院费均高于市立医院。广慈医院头等病房和二等病房收费标准分别为10万元、7.5万元,而市立医院同等病房收费为3.2万元、2万元。显然,广慈医院头等病房和二等病房的收费是市立医院的3倍有余。即使收费差距相对较小的三等病房,同仁医院三等病房收费为1万元,仍旧比收费0.8万元的市立医院高25%。群众普遍表示,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收费太高,难以负担。这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的方针不符。因此,接办工作组撤销了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内的头等和二等病房,并要求其收费逐渐与市立医院统一。

  (四)提供经济补助、增加医护人员与增添设备

  接办前,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大多存在资金紧缺、医护人员不足、设备不足等问题。接办后,这些问题逐一得到解决,使得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可以更好地开展业务。首先,人民政府对接办的医疗机构予以补助。1951年,人民政府对接办的医疗机构中每床每月补助50万元。其次,接办后的医疗机构增加了医护人员。广慈医院“征用前,医师、护士与医院规模十分不相称。征用后,除了从市卫生局调来一些人员外,还从震旦医学院和广慈护校毕业生中留用了一批骨干”。仁爱医院接办后,增加了医护人员20名,其中中医师2名,内科、医科、小儿科医师各1名,内科主任医师1名、护士11名、护士主任1名、化验员1名、主任化验师1名。最后,接办后的医疗机构增添了医疗设备。据不完全统计,征用前广慈医院医疗器械仅有37种,征用后1年内增加至上百种,床位增至800张。

  (五)加强职工思想教育

  接办后,各医疗机构内设立了学习委员会。职工们的政治学习逐步系统和正规化。在学习中,学习委员会成员与职工们一同学习,提高了职工们的政治学习热情。通过学习委员会组织的宪法草案学习,仁爱医院的职工们进一步提高了觉悟,认清了“我们有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和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因此,大部分职工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参加救灾防汛的号召,踊跃参加各种救灾、防汛工作。

  通过思想教育,各接办医疗机构内一些思想落后的职工有所转变。例如,仁爱医院的职工们在参加了医院开办的学习班后,思想转变明显,逐渐认识到人民政府接办医疗机构是为了办好医疗机构。接办后各医疗机构的全面整顿,不仅保证了其健康发展,而且便于它们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采取了逐步改造的办法。通过初步管理、登记与接办、全面整顿三个步骤,逐步完成了对接受外资津贴医疗机构的改造,使其转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医疗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3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作者简介]庞思娇,博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