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指出的是,1958~1959年,虽然社办企业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收入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种全民办工业的浪潮无疑是“大跃进”的产物,也给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最为典型的就是农业劳动力的下降,加之随后出现的经济困难局面,国家很快便开始了对经济发展思路的调整,社办企业也在其列。1960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要求“切实整顿县社工业、精简人员”,以便“挤出一切可能挤出的劳动力,加强田间生产的力量”。[19]196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更明确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20]正式调整了之前人民公社大办工业的发展思路。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社队一般不办企业的思路。“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不设专业的副业生产队。”[20](p.703)经过这样的调整,农业生产力开始恢复,截至1962年底,全国有1/4的县农业生产恢复或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21]
广东省也根据中央的精神调整了全省社队企业的发展方针。不过,广东省并没有一概地限制公社和生产大队办工业,而是明确划分了公社、大队、生产队的生产经营范围:公社主要经营工业,办好一些农场、林场、果场、茶场和种苗种畜场等生产基地,管好规模较大的水库和水电设施;大队主要经营一些力所能及的直接为农业生产、为国营工业和社办工业服务的小型加工业、矿产业、传统手工业及副业等;生产队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搞好种养业,也可以按照需要和可能,恢复和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作坊、手工业和渔猎、采集等副业。1962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发出《关于努力开展生产队的多种经营的指示》,就要求公社、大队所经营的副业生产,只要是生产队能够和愿意经营的,应当一律下放给生产队去经营。而到了1963年12月,又对个人层次上的多种经营作出限制,规定家庭副业收入比例不宜超过总收入的25%~30%。[11](p.20)在这样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到1965年,广东全省只剩下1万多个社队工业企业,总产值约2亿元,相比于1959年,社办企业少了将近4/5。
1970年8月25日至10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了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发展为农业服务的“五小”工业。虽然此次会议主要针对北方地区14省,但会议精神却对全国的农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正是在这些精神的影响下,广东省的乡村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又得到恢复性发展。1975年,广东省委提出“围绕农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农业”的方针,促进了社队企业的大发展。1976年,广东省又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进一步理顺了社队企业的管理体制,为社队企业的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空间。之后,广东省的社队企业迈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使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重新步入正轨。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强调农村发展时指出了要“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22]1979年9月28日,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力的25项政策和措施,其中强调了社队企业对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扶持社队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在中共中央有关社队企业发展新政策的影响下,1978年10月,广东省委批转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整顿和发展社队企业的意见》,认为社队企业中的工业应以公社办为主,大队办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队集中力量搞农业。1979年1月,广东省委结合其独特地理区位,提出珠江三角洲社队企业要走农工副相结合发展的道路,充分利用其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吸引外资,大搞“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这一新的思路,为广东省社队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1979年底,广东全省乡镇工业企业发展到42019个,职工118.41万人,总产值23.04亿。[11](p.75)虽然企业总数未能超过1959年,但是无论从就业人员还是总产值上看,1979年底广东省社队企业的发展层次已经是1959年所不能比的了。
通过以上对集体化时代广东省农村工副业小组以及社队企业发展状况的论述可以发现,尽管在不算漫长的30多年中,广东省乡村工业的发展经历了诸多波折,但还是为改革开放后农村工业化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工业化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就在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的1984年,广东省乡镇企业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21.3亿元。[11](p.28)全面梳理集体化和乡村工业之间的关系,能够为我们今天思索乡村的现代化之路提供借鉴。有学者指出,“在农村办工业要靠社区集体的力量,因为绝大多数个体小农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资源,没有关系。”[4](p.220)这一点,在市场化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 参 引 文 献 ]
[1]谢迪斌:《改革开放与农村工业化的推进——以广东乡镇企业发展为例》,《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2]王玉玲:《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与农村工业化》,《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3]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报告,各地要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人民日报》1984年3月18日,第1版。
[4]潘维:《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2~63页。
[5]〔美〕白苏珊著,郎友兴、方小平译《乡村中国的权力与财富: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52页。
[6]颜公平:《对1984年以前社队企业发展的历史考察与反思》,《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198页。
[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77页。
[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7页。
[1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665页。
[11]《广东省志·乡镇企业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12]《广东农业生产合作制文件资料汇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13]《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下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06~1018页。
[14]《广州市志》卷八,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588页。
[15]《广东省志·农业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7页。
[1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56页。
[1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225页。
[1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57页。
[1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18页。
[2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21页。
[21] 苏星:《新中国经济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第520~521页。
[22]《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