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证
深入推进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统筹城乡改革是一场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利益格局和领导方式的深刻变革,必须防止改革引发大的社会风险。成都的实践经验是,深入推进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这是改革稳定推进的根本保证。
成都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在统筹城乡改革中产生,又在统筹城乡改革实践中完善和发展。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阶段,由于农村长期缺乏规范的产权制度,土地和房屋等财产关系变动频繁、积累了大量矛盾,而且村组一级根本就没有系统、连续、可靠的财产变动记录。这项工作搞不好不但极易流于形式,甚至可能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这时,农民的主体积极性和智慧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试点地区,村党支部引导农民自发地选举出村民议事会,由议事会成员代表村民自主协商解决各种争议和矛盾,从而使绝大多数利益矛盾在村组两级平稳解决。成都市委及时总结和推广这一体现基层民主的创新做法,本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引导全市农村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村级民主运行机制,即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这一机制将村民议事会作为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决策机构,议事会成员由村民直选产生,并推选其中5人—7人组成村务监督机构。村委会作为执行机构,向议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为保证实现党组织的领导,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议事会负责人,负责审查议题和召集、主持议事会。目前成都2048个村和701个涉农社区已全面建立这一机制,选举产生村、组两级议事会成员分别达8.6万人、17.2万人。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运行,使统筹城乡改革实际上成为一场广泛而深入的基层民主实践。比如在决定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20万元专项资金“用在哪里、怎么用”的问题时,村民积极参与,以“一户一票”的方式提出具体意见,由议事会民主决定实施项目,村委会在议事会监督下负责具体实施。依靠这套议事民主机制,包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实现了民主决策。从两年多运行情况看,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真正落实了村民自治权利,解决了过去村级事务由村“两委”几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也解决了村民大会开会难的问题,大大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热情,受到了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据最新的第三方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成都农民对村民议事会工作满意度高达95%。
从成都实践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这“四大基础工程”的整体推进,使统筹城乡改革同时成为一场促进城乡基层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的生动实践,既促进了农村生产力解放和经济发展,又促进了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基层干群关系改善,实现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成都的改革实践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尽管仍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和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认识和实践也还将不断深化,但从已经取得的成果可以看出,这是。在经济上,它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新一轮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落实扩大内需的方针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在政治上,它有助于从基层基础层面实现管理民主和社会和谐,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