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民族关系的开拓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震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书记、新疆军区代司令员兼政委。他创造性地执行毛泽东提出的人民解放军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和生产队的指示,为促进各族人民的团结,巩固西北边疆,倾注了全部精力。人民解放军进疆后,在王震的领导下,胜利地进行了剿匪平叛的斗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稳定了社会秩序;实行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民主改革;发展了地方建党、建政工作,结束了各族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使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实现了民族平等团结,建立了各族人民友爱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根据毛泽东关于“要彻底解放民族问题,完成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指示,王震提出要尽快把基本上够条件的少数民族领袖人物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并亲自作赛福鼎·艾则孜、包尔汉的入党介绍人。1949年12月下旬,经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决定并报中央批准,首批吸收了15名党员。在庄严的入党宣誓仪式上,王震亲自领着他们宣读入党誓词,并深情地说:同志们的入党,显示了我们党的壮大与发展,表现了我们与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血肉关系,说明了各少数民族革命事业的重要发展。你们人党以后,对于新疆人民的革命事业就负有更大的责任。我们从内地来的共产党员一定要用一切力量全心全意地帮助你们,与你们携手前进。①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中共新疆分局开办了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第一期于1950年4月初开学,王震在开学典礼上把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比喻为“制造人民干部的工厂”。②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不仅中共新疆分局办,区党委、地委、县委也办。两年内就培养了1600名少数民族干部。党培养的第一代少数民族干部很快成长起来,王震作为他们的引路人和挚友,在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心中留下了可亲可敬的形象。
王震善于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新疆民族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进行工作。比如,《共同纲领》规定“反对大民族主义和陕隘的民族主义”,在王震领导下制定的新疆省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结合新疆的情况,增加了“反对英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所倡导的大土耳其主义”的内容;《共同纲领》规定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施政方针》根据新疆具体情况,增加了“宗教不得干涉司法行政”的条款。1950年7月,中央制定了关于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草案,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人不满足于民族区域自治,提出了不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主张。为了统一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认识,经中共中央和西北局批准,1951年4月在王震主持下召开了以统一民族政策为中心内容的中共新疆分局扩大会议。会议对中央的草案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党培养出来的民族干部,同党站在一个立场上,用刚刚学习和掌握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分析、反对一些人的错误主张,坚决拥护中央关一f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会议认为,中国)冬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进入新疆,使新疆进入犷新的民主时代新疆各族人民当前的要求是发展生产,反对封建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并没有“独立”、“并苏”、成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的要求,新疆各族人民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共同纲领,欢迎人民解放军和汉族干部帮助的。从而使错误意见没有形成大气候,为以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新疆现代化建设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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