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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土地改革运动始末
发布时间: 2009-09-04    作者:郑斌    来源:中国期刊网 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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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土地改革的初步开展

  随着反奸清算斗争的日益深入,减租减息政策已不能满足解放区广大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愿望,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已成为党的中心任务之一。

  19468月,沧县县委召开土地改革工作会议,集中学习讨论《五四指示》和上级有关文件,着重领会党由削弱封建剥削的减租减息政策向消灭封建剥削的平分土地政策转变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决定着手在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针对沧县部分地区被国民党控制、大部分地区经常受国民党军队及匪特恶霸还乡团侵扰的特定环境,提出了“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口号。

  会后,在敌我力量对比明显不利于我方的情况下,县委领导全县军民,击退了国民党军队的多次侵扰,并通过“大锄奸”斗争,抓获还乡团及敌人“地下线”300余人,予以坚决镇压,打击了敌人的猖狂气焰,增强了广大群众翻身求解放的信心和勇气,保证了前期土改的顺利开展。一些地主富农迫于压力,交出了部分土地和财产。

  青沧战役后,沧县全境解放,影响土改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消失,全县土改工作迅速全面铺开。县委决定:将在新解放区清除残余敌对分子、稳定社会秩序和进行前期土改复查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为保证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抽调90多名县区干部、50多名积极分子组成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地领导土改。临行前,县委指示土改工作队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毫不留情地镇压敌特分子以保证土改顺利进行,凡是武装特务、还乡团或勾结匪特残害群众的恶霸地主,都要坚决镇压。第二、大量培养当地农民积极分子,使之占群众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在较短时间内使其能独立工作。第三、有武装匪特还乡团活动的地区要一面剿匪一面土改,武装保卫农民分田。第四、不误农时,白天劳动,晚上开会。

  土改工作队进村后,首先发动群众,让群众自觉自愿投身土改运动,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土改积极分子,组建贫农团和农民协会,然后,由土改工作队和群众一起清查地主资财,丈量地主土地,准备下期土地平分工作。

  三、土地改革的深入与完成

  19471010<中国土地法大纲》正式公布,成为党指导土地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国土地会议的召开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健康发展,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渤海区沧县的土改斗争向纵深发展,从进程上来看,先后经历了“献田运动”和全面土改两个阶段。

  当时,青沧战役胜利,沧县全境解放。中共沧县县委、县政府一面指挥人民子弟兵消灭残敌,打击匪特,稳定政治经济秩序,一面着手新解放区的土改工作。首先,派出工作队深入乡村,访贫问苦,建立村级贫农小组、农会和贫农团,促使农民自觉行动起来,向土豪地主开展斗争。与此同时,在农村发展党员,建立基层党支部、村政权和民兵队部,为土改打下良好基础。

  土改初期,沧县县委根据土改指示并结合沧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献田运动”。所谓“献田”,就是让那些拥有较多土地,但又算不上恶霸地主的中小地主和富农自动交出多余土地,分给少地或无地农户。这是一种在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较为温和的“剥夺剥夺者”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方式,是介于“赎买”和强行剥夺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转移土地所有权的手段。1947年冬到1948年春,全县621户地主中有342户献了地;3589户富农献地者为1734户。全县共计献田817110亩,加上已由农会控制的逃亡或已被镇压地主的土地32589.5亩土地,一起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户,使10138户农民分到了土地和部分农具。

  献田运动是在特殊环境下采取的一种过渡性的土改铺助手段,是采用非暴力手段实现土地所有权转移的一种特殊政策,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独创性,为随后进行的全面土改奠定了基础。

  19488月,沧县由渤海一分区划归冀中八分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行政区均进行了调整。194811月,沧县成立土改办公室。随即在县委、县政府驻地风化店召开土改工作会议,决定以建立贫农团、划阶级定成份、土改分田为三大步骤,迅速有序地把土改运动引向深入。会上,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8沧县实际情况,对划阶级成份的标准给予明确规定,即:完全不劳动、完全靠剥削者定为地主;本人参加生产劳动但剥削量超过25%的定为富农;剥削量在25%以下的定为富裕中农;一般没有剥削,但农忙时有雇工现象的定为中农自食其力的定为下中农;靠扛活或当佃户维持生计的定为贫农。会议期间,帮助尚未进行土改的村庄培训了913名村干部和积极分子。会议确定风化店、大白兔、枣园等村庄为土改重点村。冀中八地委派出100多人的土改工作大队进驻上述村庄指导土地改革。

  1948年冬到1949年春,全县掀起土改新高潮。首先,各村普遍成立了贫农团,随后,以贫农团和积极分子为骨干,带动群众诉苦、挖穷根,与封建势力划清界限,展开斗争。截至194812月初,仅风化店、于桥、七里店三个区就发展贫农团团员4020;37个自然村中有8个村已进入划阶级定成份阶段并进行了土地登记;14个村建立贫农团并筹建农会,部分正在进行土地登记有6个村正在发展壮大贫农团;其余9个村也已进入了解情况、培养积极分子阶段。

  针对这种有利形势,县委、县政府指示各区、村普遍开展以“查阶级”、“查土地”、“查罪恶”为主要内容的’‘三查运动”,在此基础上转入划定阶级成份。由于在“三查运动”中较好地贯彻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击地主”的方针,使“三查运动”既提高了贫雇农的斗争积极性,稳定了中农情绪,又清除了部分混入革命阵营的反动分子,同时查处了大量地主富农隐瞒未报的土地和浮财。随后,以贫雇农为主,吸收部分中农组成“土地调查阶级评议委员会”,在对各户土地进行清理丈量的基础上,划定了各户的阶级成份。接着,各村普遍成立“分地委员会”,下设“调查股”、“登记丈量股”和“调节股”,分工负责,将全部土地按土质优劣、地块远近,结合劳动力状况进行重新分配。

  1949年底,沧县基本上完成了土改任务,广大农民翻身得解放,并拥有了自己的土地,爱国热情和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从此,沧县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投入了重建家园,建设新中国的热潮之中。

  《党史博采》(党史论坛)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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