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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贵州省民族教育工作研究
发布时间: 2009-07-07    作者:伍小涛 彭蓓蕾    来源:《高校理论战线》2009年第1期 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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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民族教育经费上,加大投入和补助
   1950~1951年,国家对民族教育的支出就达到了文教经费的20%。[3](P.366)1953年中共中央为了扶持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曾拨给贵州省中、小学民族教育补助费6.534亿元(旧币,下同),比1952年增加了1.82338亿元。这些经费的分配是:普通学校80%的初中生、高中生给予人民助学金;师范学校、技术学校和高寒贫困地区的威宁中学和威宁石门中学给予100%的人民助学金,并按学生实际困难情况,不分专收、兼收给予15%的学生服装补助费,民族中学每班每年补助医药费150万元。各县重点民族小学,15%的学生给予人民助学金、10%的学生给予服装补助费,并给予威宁、从江、荔波等13个县的少数民族学生书籍文具补助费,这13个县的少数民族学生数占各县学生总数的75%~80%。[8]贵州省还把补助金具体化:(1)民族中学的人民助学金规定补助面为80%,每人每月平均6.8元;服装补助面为15%,每人每年15元;个别地区为贫困学生制备被子和蚊帐,另外发给医药补助费。(2)重点民族小学人民助学金的发放面为15%,每人每月6元;服装补助面为10%,每人每年15元,书籍文具补助费按学生总数每生每年2元。[3](P.366) 1953年,贵州省中学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有3324人,占学生总数的86.06%;1954年,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有2989人,占学生总数的80%;小学生当中有3121人得到补助。[3](P.366)中央和贵州省教育厅的这些补助措施,解决了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使他们得到了更多的读书机会。由此“感谢毛主席、人民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照顾,这就使得民族之间的团结有进一步的巩固,扩大了一定的政治影响。”[9]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1)补助的范围和内容,则属学生个人经济方面较多,政治教育不够,因此养成了一部分民族学生‘供吃'、‘供用'和‘供穿'的依赖思想;(2)在财务管理上,缺乏有系统的交代制度、政策和具体做法,以致有的学校把人民助学金平均使用,强调学生的贫苦,单纯从照顾出发,正面的思想教育不够。(3)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同在一校,而不同待遇,有个别学校在团结上受到一定影响,如黄平民族学校的一个汉族学生说:‘我以后如果办学校就不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这种情况在民族学校和非民族学校都有存在。”[9](五)加大对民族教育师资的培养 由于中、小学教育的迅速发展,师资方面则显不足。以1956年为例,少数民族教师与学生之比,小学为1∶ 64.5,中学为1∶ 78,师范院校为1∶ 87。从小学校长人数看,1956年,全省有民族小学775所,只有少数民族校长537人,有不少的民族小学没有本民族校长。[12]教师的文化水平也偏低,以1956年为例,贵州省共有民族小学775所,有少数民族教师1390人(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其中小学毕业或未毕业的占23.02%,初师、初中肄业以下的占58.18%;民族中学12所,共有少数民族教师34人,其中高中毕业及高中肄业以下的占50%;民族师 范3所,有民族教师9人,其中高中毕业及高中肄业以下的占30%。[10]以这样的师资进行教学,“不少教师的教学业务不熟悉,不能熟练掌握教材和教学大纲,教课有错有落;教学上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现象还严重存在,照本宣科,学生称为‘读报式'的教学,结果虽然完成了‘计划',而学生所能接受的知识就很少。”[10]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一方面加大师资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在对师资培训的过程中,加强了对教师的教育。1951年召开的贵州省民族教育会议指出:“要做好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必须加强对少数民族师资的培养。”“师资的培养,重点是小学,兼顾中学。初中和高级小学教师,由省负责;初级小学教师,应交由专署负责。”[3](P.370)因此,1952年在贵阳师范学校附设了5个民族师范班,学制为1年或2年,并在独山、镇远、毕节、兴仁、贵阳5个专区分别举办了民族师资训练班。1953年,又继续在这5个专区办训练班,招收少数民族中年龄较大的高小毕业生和失业知识分子,培养小学教师。1953年9月,贵州省第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小学教师的学校———贵阳民族师范学校在贵阳成立,招收了来自贵阳市及7个专区的苗族、侗族、彝族、回族、布依族、汉族学生206人。1956年又办了都匀、凯里两所民族师范学校。[3](P.370)这些措施使民族师范学生的人数大幅度增加,至1956年贵州省民族师范学生为5133人,占全省师范总数的26.07%。[10]此外,凡是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学习科目主要是历史唯物论,中国革命基本问题,时事学习,文教政策与法令,小学教育另外有实习参观等。政治课占十周,业务课占六周,其他关于学习态度的端正参观等占两周;此外每周做综合报告一次,学员每天阅读讨论,学习方式是采取单元教学,分段讲授,每一问题结束后即由学员作出总结,学习方法,首先是启发学员的自觉的自学精神,采取理论与实际结合,课堂讲授与小组讨论结合进行,但讲授时间只占训练的时间的三分之一,讨论时间占三分之二。学习期满举行毕业考试及鉴定。”[11]经过教育,“一般教师看见了国家和自己的前途,认识到民族教育事业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致性,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如丹寨民族中学赵毓才老师说:‘如果自己不在学习中来改造自己,就没有资格去到社会主义社会。'”[12](六)根据本民族特点进行教学 《贵州省一九五四年民族教育工作情况》曾经指出:“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各级学校利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如黄平民族中学,就利用祖国几年来的建设成就结合对少数民族的无偿发放农具及少数民族学生逐年增加和人民助学金的照顾等事例来进行。……这样启发了少数民族学生对民族政策的体会,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强了对祖国的热爱,巩固和加强了各民族学生的团结。”[12]如何让少数民族学生快捷、准确地接受文化知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我们要向先进的国家和民族学习,学习对本民族有用的东西,但不是所有的方面都要学别的民族,而要保持本民族的特点。”[13]贵州省各少数民族,多数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彝族、水族虽有文字,但不完整、不通行。因此,贵州省教育 厅要求:“在我省各兄弟民族的文字尚未创造或初步草创尚未正式推行以前,必须充分使用本民族语言来辅助教学(在多民族学生的班上,用一种民族语言辅助教学时,也应注意到其他民族的学生学习上的困难)。”[10]按照这一要求,一些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用汉语读课文,再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解的办法。在介绍课文大意时,为了不打乱课文的内容及照顾汉族学生的学习,往往是先用汉语讲,再译为少数民族语言。在讲授新课,学习生字、生词时,就逐字、逐句、逐段的对照翻译。如惠水鸭绒民族小学教师讲松鼠时,将松鼠译为苗语“阿班建”,讲土壤时译为“加拉”,这样一讲,学生就懂了。[14]在算术教学上也基本上采取与语文教学相同的办法。丹寨民族小学一年级的算术是先把“1、2、3、4、5、6、7、8、9、10”等数译为苗语“衣、窝、巴、梭、渣、丢、顺、牙、九、菊”来教儿童,并用儿童熟悉的事物来记忆阿拉伯数字的形状,如“2”像鹅颈(苗语为“干冬虹”)、“3”像耳朵(苗语为“干然”)、“5”像镰刀(苗语为“干犁”)、“7”像锄头(苗语为“所”)等等。[14]这种教学方法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对老师的要求比较严格,既要通晓汉语,又要通晓民族语言。从调查来看,贵州省有民族中学12所,有教职员工305人,其中少数民族教职员工19人(校长2人,教导主任1人),占教职员工总数6.23%;42所重点民族小学,448名教职员工人中少数民族教职员工为215人,占总数的47%。[15]少数民族教师的缺乏,影响了民族语言教学形式的运用,而且由于有的教师文化水平不高,翻译讲解上不尽正确。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积极鼓励汉族教师认真学习民族语言来辅助教学。以从江县为例,除原有20.3%的汉族教师已会少数民族语言外,其余教师努力学习,到1955年,又有17.1%的汉族教师已能熟练地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其余汉族教师也在积极学习。[16]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贵州省的民族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进步:第一,民族中、小学从无到有。建国前贵州省没有一所正规的民族中、小学。而到1956年时,贵州省共有民族小学775所,民族中学14所;少数民族在校小学生由1950年的20101人增加到1956年的331648人,少数民族在校中学生数由1950年的1655人增加到1956年的7790人。[3](P.359)第二,民族师资力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据资料记载,1950年贵州省中等师范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数为150人,1956年达到了1124人,占学生总数的25.1%。[17]第三,创办了民族高等学校———贵州民族学院。1951~1957年,该院共办普通政治班3期、民族政策研究班4期、在职民族干部轮训政治班5期和文化班5期,共招26个民族的学生4585人,这些学生后来大都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骨干,不少人担任了省、地、州、县的领导职务。[3](P.359)第四,形成了现代民族教育体系,建立了从民族小学到民族中学、民族中等师范学校和民族高等学校一整套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上完成了贵州省第一次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提高和逐步普及少数民族文化科学政治知识,借以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觉悟,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间的团结。”[17](P.448)提高了少数民族的人口素质,培养了民族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贵州民族教育工作只是新中国民族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在中国共产党的重视和努力下,新中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1956年,全国少数民族在校小学生达319万多人,比1951年增长2倍;普通中学生达23万多人,比1951年增长近5倍;中等技术学生达1.6万人,比1951年增长24倍;中等师范学校学生达1.6万多人,比1951年增长近3倍;高等学校学生达1.4万多人,比1951年增长3倍多;少数民族的各级师资,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其中高等学校教师增长1.4倍,普通中学教师增长2.4倍,小学教师增长40%以上。[18]这充分证明了中共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新中国民族政策的正确。

[1]《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2页。

[2]朴胜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与展望》,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0页。

[3]贵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编《贵州民族工作五十年》,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页。

[4]《贵州民族学院一九五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贵州省档案馆47-2-823。

[5]《贵州民族学院情况介绍》,贵州省档案馆47-1-659。

[6]《贵州少数民族小学教学情况》,贵州省档案馆47-1-538。

[7]《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厅通知》,贵州省档案馆47-1-192。

[8]《一九五三年贵州中、小学民族教育报告》,贵州省档案馆47-1-397。

[9]《贵州省一九五三年教育补助费使用总结》,贵州省档案馆47-1-524。

[10]《我省几年来民族教育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意见》,贵州省档案馆47-2-833。

[11]《贵州省独山专区小学教员训练班训练情况》,贵州省档案馆47-1-95。
[12]《贵州省一九五四年民族教育工作情况》,贵州省档案馆藏47-1-8。

[13]《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588页。

[14]《贵州省少数民族学校采用汉文课本以民族语言帮助教学的情况》,贵州省档案馆 47-1-652。
[15]《一九五三年贵州中、小学民族教育报告》,贵州省档案馆47-1-397。

[16]《贵州省几年来民族教育工作情况报告》,贵州省档案馆47-2-819。

[17]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教育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49页。

[18]《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第317页。 

(作者伍小涛,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教授、南京大学中国近现代史2006级博士生,550028;彭蓓蕾,副研究馆员,贵州省委党校图书馆,5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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