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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回顾
发布时间: 2021-08-27    作者:柳欢 王小彬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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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西藏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长期以来,和平解放西藏一直是学术界开展藏学研究的热门选题。本文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西藏和平解放的时机选择、实践历程、伟大成就等方面,探究以往研究过程中被忽略或较少涉及的与和平解放相关的重要因素,以正本溯源。

  战略时机的选择

  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解放西藏,毛泽东在1949年2月与斯大林派来的代表——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会谈时指出:“其实,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因为:(1)交通困难,大军不便行动,给养供应麻烦也较多;(2)民族问题,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区,解决它更需要时间,须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毛泽东在综合考量当时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解放西藏要注意“三不”:“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不应操之过急”。可见,这一时期,解放西藏的问题虽已提上中共中央的议事日程,但进军西藏所需面对的交通、补给等实际困难,使得解放西藏并非当时的首要任务。在3月举行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所制定的对各大野战军进行的战区划分中,未将西藏囊括在内。4月,渡江战役后,中共中央制定了下一步的作战规划,西藏也未在这一规划范围之中。然而,仅几个月后,毛泽东就于12月在致中共中央并西南局的信中指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否则夜长梦多”,即“一宜一不宜”的决定。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从最广大藏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决定以和平谈判作为完成解放西藏任务的重要方式。

  从“三不”到“一宜一不宜”直至“十七条协议”签订,深入探讨中共中央解放西藏的时机选择,是开展西藏和平解放研究需要首先明晰的问题。笔者试图从国内、国际以及西藏地方三个维度探寻推动这一转变的内在因素。

  (一)全国解放形势的发展变化推动了西藏解放进程

  在解放战争即将迎来全面胜利的历史时刻,毛泽东在同米高扬的谈话中放眼全局,对当时尚未解放的地区进行了细致分析,明确指出:“比较麻烦的有两处:台湾和西藏”。台湾与西藏同时成为中共中央关注的焦点。

  关于西藏,如前所述,中共中央在综合考量具体实际的基础上做出了“三不”的决定。与此同时,毛泽东对解放台湾的紧迫性有着清晰认识,“现在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去,以后同我们隔海相望,不相往来。那里还有一个美国问题,台湾实际上就在美帝国主义的保护下。台湾问题比西藏问题更复杂,解决它更需要时间”。从当时来看,解放台湾比解放西藏更为紧迫。因而,在渡江战役后,毛泽东于1949年7月10日致信周恩来,明确提出:“准备明年夏季夺取台湾”。7月25日,毛泽东在给刘少奇转斯大林的一封电报中指出:“我们设想到明年的下半年,即在我军进攻台湾期间,中国大陆的所有领土除西藏外都将被我们占领”。由此可见,就中央的战略部署来说,解放台湾是排在西藏之前。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碍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台湾的计划。这些变化推动了西藏解放提上日程。此时,除西藏外大陆其他地区相继解放,这使得西藏解放问题凸显。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前景。统一的国家政权的建立为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提供了信心和保障,中央也逐渐加紧了对于西藏工作的统筹。

  (二)中共中央对国际局势有利时机的准确把握

  国际局势是影响中共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与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中共中央始终以高超的战略眼光密切关注国际局势的变幻,注意把握有利于我的国际局势,促使解放西藏的态度由“三不”向“一宜一不宜”转变。

  1.苏联对中国西藏和平解放事业的支持

  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苏联对于我解放事业的顺利开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苏联的支持亦成为中共中央做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决定、加速西藏和平解放进程的重要因素。在这一历史时期,苏联对中国西藏和平解放事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利用舆论宣传手段支援中国西藏的和平解放事业。面对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的分裂行动以及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西藏的野蛮干涉,1949年10月,苏联《新时代》杂志发表《帝国主义者在西藏的阴谋》一文,谴责“热狂于世界统治的美国人及其英国伙伴们,现在,正策划反对中国人民的新阴谋”,文章同时强调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它的后面站着伟大的中国人民”。昌都战役后,1951年1月9日,苏联《真理报》刊文指出:“人民解放军开始对西藏的历史性进军,将西藏从美英帝国主义和封建反动统治的枷锁下解救出来,完成中国的统一,确保中国西南边疆的安全”。苏联对中国和平解放西藏的舆论支持,贯穿于西藏和平解放的整个历史过程。

  二是在联合国审议西藏议题的过程中开展有利于中国的外交行动。昌都战役后,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在国外势力的支持下视中央和谈诚意于不顾,于1950年11月7日致信联合国,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昌都予以“控诉”,鼓吹西藏地方的所谓“独立”地位。11月24日,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萨尔瓦多代表所提把“西藏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的提案。英国代表提出延期审议这一提案,印度和澳大利亚的代表支持英国的建议。苏联代表马立克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萨尔瓦多代表引证大英百科全书,然而却忽略了现有的国际文件,这些文件证明英国、中国和苏联都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苏联代表团认为,联合国对这一问题进行任何讨论,将是非法地干涉中国内政,并且将是对于中国人民的侮辱。中国人民在遭受累代压迫后,已最后成为自己房屋的主人,现在正在整顿家务。萨尔瓦多以及幕后支持这个国家的任何人,提出这一提案的目的,是在驱使联合国非法干涉中国人民的内政。因此,苏联代表团主张不只是延期审议这一提案,而且应撤销这一提案”。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经过讨论后,一致同意延期审议萨尔瓦多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已经败退台湾、丧失执政合法性但仍窃据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台湾当局,对于萨瓦尔多的提案也给予否定意见。可见,西藏地方政府的倒行逆施是为两岸同胞共同反对的。

  三是进行物资及技术援助,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苏联的支援主要体现在向中国出售运输机、汽车以及派遣筑路技术人员参与康藏公路建设等方面。

  西藏地区气候高寒使得“交通困难,大军不便行动,给养供应麻烦也较多”。1950年8月20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向毛泽东报告:“根据试验,飞机到昌都上空是有可能的”,但“现有飞机陈旧,能空投的最多只七架,在天气较好的情况下,每月最多只能空投五十万斤。如能增至三十架,则可月投二百多万斤,那我们的困难就少得多了。同时,从长远着眼,西藏航空必须建立”。8月23日,毛泽东回复西南局:“三十架飞机事在筹备中,但需时间,短期内你们不要靠望”。11月中旬,苏联答应1950年底“可将为进军西藏用的运输机卅架及其备份引擎、螺旋桨、油车、航空油(12,000吨)全数送来”。这些飞机承担了解放西藏的空投任务,为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的粮食、物资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除飞机外,中国还从苏联购买了一批嘎斯车。1950年2月,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和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邓小平致电中共中央,提出:“进兵西藏的艰巨运输工作现已开始,汽车坏者甚多,且难行走,只有苏联嘎斯车可能少受限制”,要求中央军委帮助解决“至少二百辆苏式卡车送宝鸡应急,运油至成都以后担任西康运输”任务。刘少奇为此致电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和周恩来,请他们“考虑是否再向苏联买二百辆嘎斯车给刘邓”。当年12月,从苏联购买的汽车陆续到货,除首先满足朝鲜前线的需要外,也有力地支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与此同时,苏联专家还投身于康藏公路的建设之中。康藏公路于1950年4月13日开工后,在雅安大桥修筑过程中,苏联专家别路·包罗多夫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提出大桥主槽孔径加大的意见,以避免在水深流急的青衣江江心施工建设桥墩。他还根据康藏公路情况草拟了《测量设计规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将苏联先进的级配路面技术用于施工中,改进了路面铺筑工艺。苏联专家为康藏公路如期完工以及西藏和平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2.区别对待印度、英国、美国

  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中共中央在处理西藏事务过程中区别对待印度、英国、美国,即争取印度、牵制英国、制衡美国。

  1947年8月15日,印度宣布独立。印度自英国继承的在中国西藏地方的特权以及其对中国领土的不合理诉求成为中印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以上因素使得中共中央将印度视为美、英等帝国主义国家的追随者,并对其进行猛烈抨击。“七八事件”之后,1949年9月2日,新华社发表社论,指出这一事件“是在英美帝国主义及其追随者印度尼赫鲁政府的策划下发动的”。当印度否认以上指责时,9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尼赫鲁政府辩不掉吞并西藏的阴谋》,指出印度的目的是企图否认中国主权以确立它对西藏的所谓“宗主权”。然而,新中国成立初期,西方的敌视使中共中央意识到争取印度等国支持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印度总理尼赫鲁参与发起不结盟运动。中印两国长期遭受殖民侵略的相似命运以及双方的共同需要成为中印建交的基础。12月30日,尼赫鲁致电周恩来,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愿意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1月4日,周恩来复电尼赫鲁表达了相同的意愿。4月1日,中印正式建立外交关系。H对于西藏事务,印方肯定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地位,中方也同意通过谈判的形式合理解决印度在西藏的通商和交通问题。

  英国自南亚撤离后,其在中国西藏的特权为印度所继承。在此情况下,英国在西藏的直接利益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其希望继续保持在中国香港的权益,且其在香港的利益要远大于在西藏利益。因而,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即于1950年1月6日致电周恩来,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愿意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建立外交关系。

  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西藏在美国冷战战略全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美国远东事务司的露丝·培坎称:“一旦共产党在中国获得胜利,美国不应当继续认为西藏是在中国当局权力范围之内”。因而,美国加紧了对中国西藏事务的干涉。但美国没有做好同中国直接对抗的准备,加上西藏地区气候高寒且远离美国本土,美国不愿让自己深陷其中,便准备通过印度影响西藏事务。人民解放军发动昌都战役后,对于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的“求援”,美国则企图说服印度提供援助。美国驻印度大使韩德逊在同尼赫鲁讨论后,在1950年11月2日发回国内的报告中写道:“我们认识到,从地理和历史方面的因素考虑,西藏问题的主要负担应由印度来承担。美国并不希望自己的言行会增加这一负担;相反,我们非常希望尽可能给予帮助”。对此,尼赫鲁答复:“美国在目前不作为好,少说为佳。”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试图利用印度影响西藏事务的野心以及印度对美国的提防心理。

  中共中央对国际局势高超的把握能力,对于减小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变本加厉的分裂行动

  解放战争后期,面对国民党政府即将覆亡的命运,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在帝国主义势力煽动下企图趁机谋取“独立”,相继制造“七八事件”以及“亲善使团事件”,进行最后挣扎,为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制造障碍。

  1949年6月下旬,印度驻拉萨代表处代表黎吉生对西藏“外交局”局长柳霞·土登塔巴和扎萨索康·旺钦次登说:“拉萨有许多共产党的人,留他们在这里,将来就会充当内应,把解放军引进来”。在黎吉生的煽动下,7月8日,西藏地方政府通知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代理处长陈锡璋,以怀疑其手下人员中混有共产党秘密工作人员为由,限令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人员必须在两周内离开拉萨。西藏上层分裂分子企图以此割裂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事件发生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蒙藏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多次抨击。然而,由于南京国民政府濒临垮台,已无力反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无理行径。历史的重任交给了中国共产党。《人民日报》分别于9月3日和9月7日发表新华社社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及署名文章《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西藏》,揭露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的阴谋,表明中国人民解放西藏的坚定立场。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完成解放和统一全中国的伟大事业”,“把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解放全中国的领土,包括台湾、澎湖、海南岛和西藏在内”,“我今天向大家保证:我们一定坚决地这样去做”。10月13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正式提出:“经营云贵川康及西藏的总兵力为二野全军及十八兵团,共约六十万人”。此后,中央关于担负进军西藏主力的决策经历了由中共中央西南局到西北局再到西南局的转变。由此可见,“七八事件”使得中共中央逐渐加紧了解放西藏的军事部署。

  面对人民解放军的强大攻势,西藏上层分裂分子一方面驱逐国民党在藏官员,企图割裂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同印度以及英美等帝国主义势力的勾结。为争取外部支持,1949年底至1950年初,西藏地方政府决定派所谓“亲善使团”赴美国、英国、印度、尼泊尔等国。同时,于1949年11月2日致信毛泽东,表示西藏“不论在过去和现在,一直享受着独立自主的权利,从未丧权于外国”。这一信件凸显了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的本质,其变本加厉的分裂行动成为中央加快西藏和平解放步伐的导火索。

  西藏和平解放的实践历程

  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决策做出之后,中共中央加紧了各项筹备工作。

  (一)中共中央对“和”与“战”关系的精准把握与灵活运用

  1.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策略的出台

  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今后工作中消灭国民党残敌的三种方式,即“天津方式”“北平方式”“绥远方式”,指出采取“北平方式”“绥远方式”,运用和平方法,是完成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剩余任务的重要选择。

  据此,在领受解放西藏任务后,1950年1月15日,邓小平于重庆接见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以下简称十八军)军、师主要领导,传达了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以及西南局决定由十八军承担进军西藏、解放西藏的重任,同时指出:“解放西藏有军事问题,需要一定之军事力量,但军事与政治比较,政治是主要的”,“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军事、政治协同解决”。1月18日,在政务院召开的西藏问题座谈会上,朱德进一步强调:“西藏问题最好采取政治解决的办法,不得已时才用兵”。1月2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如果拉萨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的问题,这样的代表将受到接待”。此后,中央多次强调和平解决西藏问题,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西藏问题的总基调得以奠定。

  在争取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中共中央一方面通过喜饶嘉措等藏族人士发表讲话、委托格达·洛桑丹增活佛入藏劝和等形式推动西藏和平解放进程;另一方面,多次劝导夏格巴·旺秋德丹等在印度活动的西藏地方代表,促其赴京谈判,以促进西藏问题的和平解决。此外,根据中央的设想,不仅要和平解放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以“和”的方式进行。“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据此,协议签订后党在西藏工作中,关于改编藏军、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等问题,中央、西南局以及入藏工作人员均采取同西藏地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上层人士不同意就等一等,比如,在民主改革的时间问题上“六年不改”就是“和”的具体体现。

  2.对“战”的紧密筹备

  中共中央致力于和平解放西藏,然而,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变本加厉的分裂行动促使中共中央出台通过军事行动解放西藏的计划。1949年10月13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提出将解放西藏的历史重任交给西南局,并制定了所需兵员的初步计划。11月23日,毛泽东根据情况变化,决定改由西北局担负解放西藏的主要责任,在致彭德怀并转邓小平等西北局、西南局领导人的电文中指出:“就现在情况看来,应责成西北局担负主要的责任,西南局则担任第二位的责任”。彭德怀接到命令后积极开展进军西藏的调查研究工作,于12月30日报告中央及毛泽东:“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多。如入藏任务归西北,须在和阗、于阗、玉树屯垦囤粮,修筑道路,完成入藏准备需要两年”。毛泽东在充分考虑彭德怀的意见后,于1950年1月2日从莫斯科致电中共中央、彭德怀并转邓小平等人,指出:“由青海及新疆向西藏进军,既有很大困难,则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确定由西南局担负”。邓小平等西南局领导同志在接受任务后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8日致电中共中央及毛泽东,“拟定以二野之十八军担任入藏任务,以张国华为统一领导的核心”,同时就“在康藏两侧之新青两省及云南邻界,各驻防兄弟部队如可能时则予以协助”等意见,提请中共中央及毛泽东审核。1月10日,毛泽东在莫斯科致电中共中央并转刘伯承、邓小平、贺龙及西北局,表示完全同意刘、邓进军西藏计划。至此,进军西藏的总体军事安排最终确定,为川西剿匪以及1950年10月解放昌都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通过军事威慑推动西藏地方走向和谈创造了条件。

  3.对国内外关于共产党、解放军“入侵”“占领”西藏言论的回应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国内外不乏共产党、解放军“入侵”“占领”西藏之词,其中尤以达赖反动集团以及敌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国外势力为甚。可见,正确阐述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的“和”与“战”的关系极为重要。

  “战”是“和”的延伸与补充。在三大战役之后,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用天津、北平、绥远三种方式解决残余敌军的问题。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辽沈、淮海、平津三战役以后,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已被消灭。国民党的作战部队仅仅剩下一百多万人,分布在新疆到台湾的广大的地区内和漫长的战线上。今后解决这一百多万国民党军队的方式,不外天津、北平、绥远三种。”“特别是在南方各地用北平方式或者绥远方式解决问题”,这是一种斗争方式,“也是于我军于人民有利的,即是可以避免伤亡和破坏。因此,各野战军领导同志都应注意和学会这样一种斗争方式”。运用和平方法,是完成中国人民解放未竟事业的重要选择,解放西藏亦在此范畴之内。然而,西藏上层分裂分子却加紧实施分裂行动,促使中国共产党加快了解放西藏的军事筹划,并最终决定由西南局、十八军担负解放西藏的历史重任。尽管

  如此,中共中央并没有放弃用政治方法和平解决的努力,继续通过入藏劝和等方式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然而,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置中央和平诚意于不顾,一方面屯兵藏北和昌都一线,做军事对抗的长期准备;另一方面加紧同境外势力勾结,争取外部援助。在此情况下,中央决定“以打促和”,十八军在青海骑兵支队及云南参战部队的支援下,于1950年10月6日发起昌都战役,19日昌都解放,24日昌都战役结束。这一军事行动对西藏地方政府造成极大震动,使西藏地方政府的爱国进步力量进一步增强,西藏地方政局朝着有利于和平解放的趋势发展。

  在西藏和平解放的全部历史进程中,“和”是主流,“战”是“和”的延伸和补充,军事行动很少。进军过程中进行的川西剿匪,主要目标是国民党的散兵游勇。没有川西剿匪,人民解放军无法西进。昌都战役的核心理念是“能战方能言和”,通过军事行动震慑西藏上层分裂分子,达到以战止战、以打促和的目的。

  (二)统战工作

  在和平解放西藏的重任交与西南局不久,1950年2月19日,刘伯承在对十八军军长张国华、政委谭冠三等人做出的关于成立十八军政策研究室的指示中即指出:“要重视统一战线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对活佛、官员、土司、头人等僧俗上层开展了全方位的统战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统战工作,人民解放军的解放行动获得了藏族僧俗上层人士的支持和拥护。他们纷纷通过发表和平呼吁以及协助人民解放军修路、运输物资等方式,投身于西藏和平解放的伟大事业,为昌都战役的胜利以及和平协议的签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藏族群众呼唤和平解放

  中国共产党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决策赢得了广大藏族同胞的衷心拥护。

  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早在延安时期就成立了中共中央党校少数民族班。以天宝(桑吉悦希)为典型代表的藏族党员干部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天宝于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在中共中央党校少数民族班学习。1949年3月,天宝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西藏“七八事件”发生后,天宝在9月8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西藏全体同胞,准备迎接胜利的解放!》的署名文章,揭露西藏上层分裂分子的丑恶行径。1950年1月,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西藏工委)成立,天宝为西藏工委委员。

  进军昌都、解放西藏的任务开始后,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同时,党和军队的严明纪律、优良作风也赢得了活佛和土司、头人等地方实力派以及广大藏族普通群众的信赖。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的影响下,德格县藏族妇女曲美巴珍等积极投身于支援解放军进军西藏的运输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在120公里的运输线上多次圆满完成支前任务。除曲美巴珍外,昌都战役开始后,甲本次成(昌都18位百户头人之一)找到人民解放军控诉藏军在昌都的横征暴敛、奸淫掳掠以及帝国主义在西藏的累累罪行。在部队行进过程中由于断粮,不少战士饿昏倒地,甲本次成带领村民把仅有的糌粑和园根摆在路上供人民解放军食用。最后部队用银洋买下了他们的糌粑和园根。人民解放军的解放行动同样获得了察隅以及丁青三十九族、波密等地区普通藏族群众的衷心拥护,他们积极呼唤并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和平解放西藏,为人民解放军的顺利进军创造了条件。

   (四)昌都解放

  昌都战役是祖国大陆解放的最后一役。昌都解放极大地震撼了西藏地方政府的上层集团。昌都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在昌都地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发展建设工作。

  1.政治上的示范作用

  昌都解放后,中国共产党昌都工作委员会以及昌都警备司令部随即成立。为组建昌都地区的政权机构,1950年12月27日,昌都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

  经过同昌都地区藏族上层人士的充分协商,195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选举产生,由政务院直接领导,以王其梅为主任,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邦达多吉、德格·格桑旺堆等8人为副主任。委员26人,由人民解放军领导干部、昌都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以及昌都地区僧俗上层人士担任。这是一个具有统战性质的过渡性政权机关。

  2.物质上的支援补给作用

  毛泽东早在1949年2月会见米高扬时就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西藏问题“交通困难,大军不便行动,给养供应麻烦也较多”。之后,由于交通等问题,解放西藏的任务又经历了从西北局向西南局的转变。据此,毛泽东提出“一面进军,一面建设”的方针。根据这一精神,为解决进藏过程中的交通补给困难,西南军区于1950年2月1日成立支援司令部,由十八军副军长昌炳桂任司令员。支援司令部成立后,迅速开展公路抢修和物资运输工作。8月25日,公路通车至甘孜,为昌都战役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昌都战役后,西南局、西南军区于1951年4月组成康藏公路工程委员会,由十八军后方部队司令员陈明义任司令员,统一领导康藏公路建设。在工程委员会的指挥下,人民解放军在藏族同胞帮助下发挥“吃大苦,出大力”的精神,完成了打通雀儿山等一系列壮举。1952年11月20日,康藏公路通车至昌都,为人民解放军在西藏站稳脚跟奠定了基础。1954年4月15日,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在回顾3年来的工作时总结到,在总长达5530公里的运距内,昌都地区3年共动员10.69万头畜力,共向前方运输了52.4665万驮物资。

  3.军事上的桥头堡作用

  昌都战役的胜利完全证实了毛泽东的英明预见,被喻为“解放西藏的淮海战役”。这次战役消灭了藏军主力,给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以严重军事打击,粉碎了他们勾结帝国主义妄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进藏的阴谋,促使他们迅速分化,西藏和平解放的可能性陡然增大了。昌都地区的解放使人民解放军拥有了进军拉萨的前进基地。昌都战役后,和平解放西藏的大门被打开。

  “十七条协议”与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5月23日,“十七条协议”签订,西藏和平解放顺利实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为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也为西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西藏和平解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创的崭新局面,为西藏同全国其他地区一道走向繁荣富强开辟了道路。

  为督促“十七条协议”的贯彻执行,中央任命张经武为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赴藏执行中央委托的工作。离京前,周恩来向张经武交代了进藏任务和中央对西藏的方针政策。接着,毛泽东接见了张经武,同他进行长谈并嘱咐一定要说服达赖回到拉萨。张经武于6月13日离京赴藏,途经香港,绕道印度,7月14日到达亚东。7月16日,张经武同达赖会面,向其介绍了谈判情况和协议规定。在张经武等中央赴藏人员以及西藏地方爱国人士的共同努力下,8月17日,达赖返回拉萨。10月24日,达赖致电毛泽东,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协议,“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在中央的积极努力下,西藏地方政府就十世班禅返藏以及其地位和职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十七条协议”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协议第五条规定:“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第六条规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据此,中央、西北局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加紧筹备关于班禅返藏的工作。1951年12月19日,十世班禅自西宁启程返藏,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习仲勋及青海省、军区领导到场欢送。1952年4月28日,十世班禅一行进抵拉萨。6月23日,十世班禅抵达扎什伦布寺。

  中国共产党把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废除外国在藏特权作为西藏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十七条协议”中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据此,中央政府开始了废除外国在藏特权的努力,经过同印度、尼泊尔两国的友好谈判,于1954年4月29日和1956年9月20日分别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外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特权得以废除。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人民解放军顺利进驻西藏地区各边防要地。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成为中央同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核心问题之一。1950年5月,由邓小平起草的《西南局关于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十条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买卖公平”。经中央批准后,《意见》中的十项条件成为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基础。《意见》中的“巩固国防”明确了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责任与使命。在中央的积极统筹下,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到达北京,和谈正式拉开帷幕。谈判过程中,人民解放军进驻问题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通过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代表的说明解释,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十七条协议”第二条即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以及附件要求,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1951年5月25日,中央军委下达进军西藏的训令,指出:“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已于本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字,我人民解放军为了保证该协议的实现与巩固国防的需要,决定派必要的兵力进驻西藏”。具体部署为:“西南军区之十八军除留两个师(五十三师、五十四师)于甘孜、昌都地区担任修筑甘孜机场与甘孜、昌都段公路任务外,五十二师进军西藏任务不变。该师应以一个团进驻拉萨,两个团(缺一个营)进驻丁青、乌所、嘉黎、太昭地区,师部进驻太昭,另以一个营编成独立支队,由硕督地区出发,沿雅鲁藏布江之工布地区西进,担任宣传与侦察任务。”“西南军区之十四军一二六团应由德钦地区进驻察隅地区。”“西北军区之骑兵支队应由玉树进驻囊谦地区,并仍属西北军区建制。”此前,“进藏先遣连”在其总指挥兼党代表李狄三的带领下,已于1950年8月1日自新疆于阗县(今于田县)普鲁村出发进军西藏,8月15日到达藏北阿里境内。自此,人民解放军驻西藏部队逐渐承担起保卫边疆、捍卫国界的神圣使命。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军政人员开始投身于建设西藏、发展西藏的伟大洪流。在西藏工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952年3月7日,中央决定张经武留藏工作担任工委书记,张国华、谭冠三、范明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副书记。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各地的过程也是共产党组织建设开展的过程。

  昌都战役后,1950年11月昌都工委正式成立。“十七条协议”签订后,1951年7月昌都分工委成立,昌都工委结束工作。随后波密分工委、三十九族分工委也相继成立。到1951年底,各宗也相继建立起党的委员会。随着人民解放军进军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党的组织机构相继建立。1951年12月8日,西南西藏工委决定成立中共江孜、日喀则临时分工委。1952年6月,江孜、日喀则分工委正式成立。10月,阿里分工委成立。1953年1月,中共黑河分工委成立。1955年4月,中央同意西藏工委和各分工委对外公开。7月,经中央批准,先后将三十九族、波密两分工委与昌都分工委合并。同时,成立塔工分工委。1956年7月,山南分工委成立。自1955年党的组织机构公开后,开始在社会上公开发展党员,吸收了大批藏、回等族青年加入党组织。到1958年11月,“已吸收和培养6128名藏族干部和学员,发展了1190名藏族党员,1934名藏族团员”,为1959年拉萨叛乱后的平叛和民主改革等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和干部基础。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各族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在执行“上层统战”政策过程中,群众工作也逐步推进。由于情况的特殊性,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是服从统战工作的,以统战工作为主,兼做影响群众的工作。尽管如此,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仍开展了大量有利于藏族群众利益的工作。在康藏、青藏公路修建过程中,有大量藏族群众投入到建设一线,给参加修路的民工按月发放工资,这对于藏族群众来说是从未有过的,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藏族群众。此外,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工作人员还通过发放贷款、提供免费医疗等形式改善了藏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依靠坚决践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赢得了广大藏族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和平解放西藏是中共中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对当时国内外环境以及西藏地方具体实际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做出的极具智慧的战略决策,为西藏社会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此过程中,中共中央为争取和平协议的顺利签订,进行了积极努力,取得了卓越成效。“十七条协议”签订后,随着西藏工委各项工作的逐步展开,西藏地区出现了崭新的社会气象,广大藏族同胞与祖国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简介]柳欢,博士研究生,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750021;王小彬,法学博士,教授,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边疆治理教研室,100091。

  [责任编辑:杨文利]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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