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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二次专家工作商谈成果丰硕
发布时间: 2010-04-03    作者:杜榕 王连伟    来源:人民日报 20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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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台北4月2日电  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于3月31日至4月1日在台湾桃园县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举行第二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大陆方面由海协会理事唐炜率团,台湾方面由海基会顾问黄志鹏主谈。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协议文本主要内容及未来协商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在本次协商中取得多项共识,包括:

  同意纳入早期收获计划的产品项目和服务业别应考虑彼此关切,以及急迫性、必要性和较易达成协议等原则;

  大陆方面表示充分了解台湾农民的关切,在商谈中未要求台湾方面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输台,在其早期收获要价中也将不包括农产品;

  大陆方面愿意在早期收获计划中尽量不影响台湾的弱势产业和中小企业;

  双方就协议文本充分交换意见,已有初步共识,将充分考虑两岸特色,做出务实、专业的安排;

  双方决定启动原产地规则小组的协商工作,并就工作机制和商谈时间表达成共识。

  双方还商谈其他议题,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大陆扩大台湾农渔畜产品输销大陆降税项目,大陆方面带回研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议题,双方将依照第四次两会商谈的共识加速协商,以利在第五次两会商谈时签署协议;在投资保障方面,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尽速展开协商,争取达成协议。此外,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开放大陆劳工的议题。

  大陆方面希望在协商中,既要考虑两岸经济规模差异,也要兼顾双方关注的某些产业竞争力的强弱。台湾方面表示充分理解大陆产业的要求。

  本次协商成果丰硕,双方同意加速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尽快在大陆召开第三次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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