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三季度,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条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就业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业形势保持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31万人,完成全年900万人目标的103%;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0万人,完成全年500万人目标的8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00万人的126%。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05万人,比二季度末减少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二季度末降低0.1个百分点。
二是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促进就业工作的首位,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强化就业服务和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农村外出劳动力继续增长,据我部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四川5省250个行政村的快速调查,到9月底,外出人数相当于2009年外出人数峰值(8月底)的106.7%,相当于2008年8月底外出人数的102.2%。采取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动就业援助精细化和长效化。
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组织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考评,举办促进大学生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四是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综合性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发展。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失业监测和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五是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抓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会同商务部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有序梯度转移研究,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研究制定“十二五”就业专项规划,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就业规划。
二是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通过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以及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
三是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通过加强绩效考评、经验交流等典型引路方法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努力完成促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目标。
四是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加快整合形成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筹备建立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招聘人员和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
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完成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国共选拔约36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下拨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启动“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
二是实施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形成《大学生与农民工就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修改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二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起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三是继续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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