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双方同意,将争取在两国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本协定。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有45个服务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则在7个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具体情况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查询。
中哥自贸协定的签署,表明了两国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坚持对外开放、反对贸易保护的坚定决心。这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互利双赢,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步伐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哥自贸协定谈判是在2008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哥期间由胡主席和哥总统阿里亚斯共同宣布启动的。中哥双方经过六轮谈判,于2010年2月圆满结束谈判。近年来,中哥在双边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劳务等领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双边经贸往来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哥斯达黎加已经成为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继美国之后哥斯达黎加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哥双边贸易额达到28.9亿美元,是2001年双边贸易额的32倍。特别是在2009年,受金融危机冲击,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对外贸易普遍陷入衰退,中哥双边贸易额却逆势上扬,达到3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0.2%,我自哥进口额达到2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6.6%。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地区和国家签订了自贸协定。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
2010年4月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长鲁伊斯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为便于社会各界尽快掌握《协定》内容,及时享受《协定》带来的优惠贸易和投资政策,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协定》的谈判过程和基本内容。
一、谈判时间短、效率高
中哥自贸协定第一轮正式谈判在哥首都圣何塞举行。中国谈判代表团在谈判结束后返京的那一天是2009年春节除夕。巧合的是,在整整经历了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后,在2010年春节除夕,中国谈判代表团在圆满完成最后一轮谈判后顺利从哥返抵北京。从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协定》谈判从正式启动到圆满结束仅用了一年零一个月时间。双方代表团密集磋商,共进行了六轮正式谈判,两国谈判人员为达成《协定》付出了艰苦努力。
二、《协定》促进两国全方位合作
中哥自贸协定涵盖领域广泛,条件优惠,是中哥两国双边经贸关系达到高水平的标志。中哥两国虽相距遥远,但经济互补性强,《协定》的签署将有利于巩固和促进双方经贸关系,促使双方进一步相互开放货物、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也将有助于推动两国各个领域全方位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我企业将借助《协定》的优惠条件拓展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市场。哥企业也将以《协定》为契机进军中国市场,并以中国为平台开拓亚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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