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新疆教育十分落后, 90%以上的居民是文盲。据1949年年底的统计,全疆称得上高等学校的仅有新疆学院(新疆大学的前身)一所,仅有学生379人(包括附属高中学生),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85人,学院有少数民族教师14人。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努力,新疆教育事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已经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完备体系,教育规模和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1世纪初,新疆教育的许多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根据新疆教育厅的资料,到2002年9月,全疆有普通高校2l所,在校生10.8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75万人,占44%;普通高校专职教师9123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3543人,占38.8%。2001年,新疆每万人口中有在校大学生58.53人。
新疆高校学科门类和专业比较齐全,文史、政法、经济、管理、艺术、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都有,共设置了100多个本专科专业、100多个硕士授予权专业、9个博士授予权专业。在各层次各专业中,都有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
近几年,新疆高考录取率在60%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新疆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率超过70%。新疆有几个少数民族(满、锡伯、塔塔尔、乌孜别克、俄罗斯等),其整体教育水平、每万人口中有大学生的数量都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加强民族教育,提高民族教学质量,新疆高校近几年在民族教育教学方面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1.实行预科制。多年来新疆各高校普遍实行了“预科制”(即入学的第一学年为大学预科),并加强和改进了预科教学。预科阶段,主要集中学习汉语,要求学生在预科结束时能达到使用汉语接受大学专业教育的水平。有的高校(如新疆大学等)还对预科生实行集中管理,汉语分级教学,并为其补习中学数、理、化课程。
2.在少数民族师生中推行汉语水平考试。从1996年起,在自治区教委的领导下,新疆各高校开始在少数民族师生中(民考民师生)推行汉语水平考试(HSK)。各学校规定了对HSK的等级要求,同时加强和改革了预科汉语教学。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新疆高校推行HSK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师生的汉语水平,为实行专业课用汉语教学打下了基础。
3.推行汉语授课。新疆高校中,医科大学、农业大学、原工学院长期以来对少数民族学生坚持用汉语授课,因而学生的汉语水平较高。
4.在培养模式上进行了改革探索。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各高校在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如新疆大学,在1992年开始举办了少数民族学生理科实验班,从当年入校新生中挑选30多名优秀生进行特殊强化培养。主要是加强汉语、数理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并增加了英语数学。1997年第一届实验班学生毕业,其平均成绩达到汉族学生优等水平,当年就有6名同学顺利考上了硕士研究生。其后历届实验班的学生都有良好表现。后来新疆大学又举办了文科实验班。而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等高校,这几年在民族教学方面也都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探索。各高校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