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27日电(记者杨成军)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27日举行的全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环保工作当前的核心任务是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保障国家环境安全。而全面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是整个环境安全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源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截至2008年,我国已完成全部400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的调查评估,建立了31个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000多幅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图。全国去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5万人次,检查了466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有4512个已经整改,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845个。与此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制定了3500多件环境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国家已完成重点湖泊、水库的生态安全评估工作。
张力军同时表示,我国目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现有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低。部分地区保护区划分不科学、管理不严格、批复工作进度缓慢,保护区内排污口尚未全部取缔。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多次发生突发污染事件。除上海、辽宁、江苏等个别省级环境监测站和部分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外,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全指标监测能力,国家缺少专门的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和评价规范。
会议强调,各级环保部门今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工作,坚决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各地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上游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排查高风险污染源。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要坚决关闭;缺少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对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进行重点保护,视情况建设必要的隔离设施,对已经遭受严重污染的地下水,采取截断污染源、置换土壤和水体等方式进行积极治理。全方位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开制度,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