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言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国土面积103万平方公里,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188亿元,年末总人口3.6亿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重大意义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中部地区位于我国内陆腹地,具有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区域内人口众多,自然、文化资源丰富,科教基础较好,便捷通达的水陆空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具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条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来,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部六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今后5到10年是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实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的大环境下,中部地区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同时,中部地区也面临诸多制约长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三农”问题突出,工业化水平不高,城镇化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体制改革尚需深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任务较重,防灾减灾能力亟待加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有利于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着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城市群增长极,壮大县城和中心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着力加强农业基础,切实改善农村面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突破。
——坚持立足当前,筹划长远。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
——坚持机制创新,开放合作。
——坚持民生为本,和谐发展。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中部地区崛起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取得成效,“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提高到48%。
——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公有制经济不断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取得积极成效,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减少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城乡公共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均超过9%。
到2020年,中部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与东西部合作更加紧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整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使中部地区成为彰显发展优势、充满发展活力、城乡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良好,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人口和产业承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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