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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重在城乡良性互动发展
发布时间: 2010-02-01    作者:吴沛良    来源:《新华日报》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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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的对象是农村和农民,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以及进城农民工与市民待遇的均等化是城市化的基本特征。 我国的新型城市化应当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城市化,让农民、市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城市化。必须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作为统筹“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城乡配套改革,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发展。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城市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长远之策,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快城市化步伐,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结合“三农”工作,就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并进谈点认识。

  一、新型城市化是城乡建设互动、工农协调发展的城市化

  从世界范围城市化发展的实践看,有专家提出,城市化的发展形态有两种模式,或者说是两种发展道路:一是人口转移型的城市化,强调的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人口减少,城市规模扩大,也可理解为外延扩张型城市化。这种片面推进人口转移的城市化,容易出现拉美陷阱。拉美国家城市化的速度超过了工农业发展水平,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导致城市人口严重超载,失业率居高不下,城市被贫民窟包围,环境污染,社会失序,这是前车之鉴。二是结构转换型城市化,强调的是地区经济社会结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也可理解为内涵提升型城市化。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城市化率超过80%以后,城市人口发生了逆向流动,人口由市区向郊区和农村地区回流,即“逆城市化”或“郊外化”。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并没有停滞,城市化仍处于发展状态。

  对我国来说,人口总量大,农村人口比重高,城市化水平低。即使将来实现了城市化,仍有大量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即要在着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不断提高城市化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向农村扩散,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日益接近城市居民,即城乡良性互动发展。立足国情,我国的新型城市化应当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城市化,让农民、市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城市化。过去我们认为,城市化主要是建设城市和发展城市,其实城市化的对象是农村和农民,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以及进城农民工与市民待遇均等化,是城市化的基本特征。新型城市化本质之一是把城市化建设的着眼点放在农村。衡量我国城市化不仅要看城市化率和城市发展水平,还应该包括农民生存条件、生活质量、生活方式在城市化过程中的提升。

  城市化是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共同作用的结果,扎实的产业基础和合理的产业结构是城市化的有力支撑。从我省情况看,当前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人均GDP步入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新农村建设已有一定基础;农业现代化建设和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条件具备、基础良好,必须不失时机促进城市化提速提质。

  二、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作为统筹“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

  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说,在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我们必须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作为统筹“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城乡联动、统筹谋划,通过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支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而以工业化、城市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一是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加快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更加注重强化农业的基础支撑作用,防止出现耕地“非农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农村“空心化”等现象。更加注重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走资源集约、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丰富农业的产业内涵,创新农业的经营业态,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更加注重立足省情实际,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加快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快向市民转变。

  二是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农村“就地城市化”的基础和前提,农村“就地城市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高级阶段。要坚持走城乡统筹的城市化道路,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大城市、中小城市与镇村协调发展,使城市化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既让留在农村的人能够安居乐业,又为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把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提高农民素质结合起来。要稳步推进进城农民融入城市。人是城市化的主体和核心,实现城市化首先应实现人的城市化。农民进城仅仅是城市化的一种表象,它的实质则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即农民生产方式工业化、生活方式城市化、思想观念现代化。现在很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大部分进城农民只是完成了“空间转移”,身份和职业的转变尚未完成,并没有真正“化”入城市。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既要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更要把提高农民素质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新农民、新市民,提高农民务农能力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三、在推进新型城市化中加快城乡配套改革

  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三集中、双置换”,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苏南地区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保、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住房,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城乡发展“双赢”。实践证明,开展“三集中、双置换”,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同时,一些农民非农就业比重高、稳定性好、农民集中居住推进快的地方,可以就地就近实行“城市化”,让农民转变为市民。二是搞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后顾之忧。为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我们将在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依法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确权、登记与颁证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和流转收益权抵押试点。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园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内容。这些园区大多紧靠城镇周边,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鲜活样板,又是城市居民体验田园生活、休闲观光的好去处,同时也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绿色生态屏障,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功能。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对新型城市化的促进作用,强化片区规划理念,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聚,集中示范、集约经营、集群发展,积极探索“镇区合一”等园区管理模式。四是积极推进城市化的制度创新,引导农民“化”入城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城乡改革联动的突破口,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市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目前,我省已转移农村劳动力中大约有一半处于“两栖”状态。促进农民工从职业转变到身份转变,必须从制度层面研究进城农民工如何“化”入城市的问题,着力把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培训网络、城镇就业扶持政策和支持城市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向农村延伸。加大对农民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市县建立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同时,加大为农民工建造廉租房力度,把农民工子女入学纳入城市财政预算,继续监督好企业为农民工兑现工资,确保进城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真正融入城市。

  (作者系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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