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发表的《中国城市发展研究报告》显示, 60个城市成为新中国城市发展代表。 《报告》以16个指标构成的评价体系,对全国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了科学评价,从中遴选出的60个城市,按大中小分为三类,大城市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等共32个,中等城市有呼和浩特市、吉林市、扬州市、镇江市等共13个,小城市有鄂尔多斯市、盘锦市、绍兴市等共15个。其中,东部地区城市31个,占比52%;中部城市15个,占比25%;西部城市14个,占比23%。 构成评价体系的指标分为三大类和一个附加指标。第一类是反映城市发展水平的指标,包括人均GDP等;第二类是反映城市发展协调度的指标,包括基尼系数等;第三类是反映城市发展潜力的指标,包括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比例等。附加指标为“文明城市”或“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报告》归纳了四点结论:一是我国区域发展战略效果显著,东部地区的大城市发展优势明显,中西部的中小城市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二是城市群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三是代表城市的“四化”(即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水平较高;四是代表城市的发展路径各具特色。 《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与此同时,城市化进程在一度出现明显滞后于工业化之后,呈现出逐渐加快的趋势,目前仍处于加快发展时期。 《报告》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主要历程,揭示了城市化质量过程明显慢于数量过程这一主要问题,并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提出通过相关指标对城市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的方法和相应的指标体系,利用近5年(2003—2007年)的相关数据,从城市的发展水平、发展协调度以及发展潜力这三个主要方面反映城市科学发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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