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办公室1日宣布,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已完成澳门特区第三届政府行政会委员的筹组工作,陈丽敏、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梁维特、陈明金、何雪卿、黄如楷接受邀请将出任行政会成员。
特区第三届政府行政会10名委员中,陈明金、何雪卿和黄如楷为首次获委任。
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委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挑选并委任。
根据澳门特区基本法的规定,新当选并获任命的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和新一届政府主要官员将在2009年12月20日开始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