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对不断提高灾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编制单位:国务院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
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组长单位: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
谨以此规划
向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罹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灾救灾中自强不息的灾区各族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各方救援人员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诚挚感谢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第二节 重建意义和条件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重建布局
第一节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二节 重建分区
第三节 重建方式
第四节 土地利用
第四章 城乡居民住房
第一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二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第一节 公共服务
第二节 基础设施
第六章 灾害防治
第一节 综合治理
第二节 监测预警
第七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二节 环境整治
第八章 产业重建和扶贫开发
第一节 农牧业
第二节 旅游业
第三节 特色加工业
第四节 市场服务体系
第五节 扶贫开发
第九章 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支持政策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三节 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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