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办函〔2010〕175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提供的关于2009年度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文物局政府门户网站(www.sac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电话:010-59881542,电子邮箱:msc@sach.gov.cn)。
一、概述
作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文物局将深入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2009年全年重点工作。国家文物局在建立完善政府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制度保障 2009年6月,《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方向性和可操作性的依据。
(二)机构保障 为加快国家文物局电子政务发展,完善对外公共服务渠道,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成立,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文物系统电子政务、指导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内网、外网的建设与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等。
(三)平台保障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提供、维护局政府网站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于1998年开通运行至今,通过若干次重大改版,保证网站建设始终保持在部委类网站的中等水平。2008年投入了30万元进行系统升级改造,2009年系统稳定运行,并投入14万元用于硬件升级,进一步完善模块功能设置,使检索系统更为便捷,实现系统热备,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运转稳定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文物局共发文2715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占已发文总数的24.3%。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6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按机关内设机构划分为: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88条;政策法规司主动公开信息50条;博物馆司主动公开信息58条;文物保护司主动公开信息459条;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主动公开信息5条。按照事务类别分为:政策法规49条,行业标准2条,机关政务12条,调研宣传1条,保护工程322条,考古发掘38条,世界遗产99条,博物馆管理21条,保护科技13条,社会文物22条,交流合作70条,教育培训5条,计划规划1条,党务人事信息5条。
其中公开事项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年度重大事件 主要包括开展国家文物局局史展和建国60周年表彰工作等多项展览和庆祝活动。
2.年度重点工作 主要公开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在线展览及文化遗产与传播论坛。
3.资金使用和监督 主要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等信息;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
4.部门机构和人事 主要公开了国家文物局的管理职责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5.重大决定事项 主要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声明、方案等草案。例如:佳士得公司拍卖圆明园铜像、曹操墓发掘等社会关注的相关事宜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009年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399万人次,比2008年度政府网站的420万人次提高了233%。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的子栏目可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作为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试点,建成了支撑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办事、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全部记录和监督。增设省级文博机构重点网站链接,突出政府网站门户功能。
2.公共查阅点
2008年在国家文物局机关大楼设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查阅系统延用至今。
3.新闻发布会
主动策划和设置“政府想说的、媒体关注的、群众关心的”新闻主题,满足公众知情权,增加政府、媒介和社会之间的沟通,积极引导舆论宣传活动。2009年召开“文化遗产与传播”论坛、明长城资源调查、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查工作会议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56次,次数比往年明显增多,创我局历年之最;各大媒体关于文化遗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报道计2500余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件,内容主要集中在申请公开忠王府恢复为文保单位、圆明园保护工程前期论证和曹操墓发掘情况等方面。
四、咨询处理情况
国家文物局共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3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0余人次,电话咨询100余人次,网上咨询1800余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国家文物局2009年接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1件,国家文物局依法给予了办理。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国家文物局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兼职人员为17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9年,国家文物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30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国家文物局在本年度不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重点工作是发挥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促进作用,继续推动并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改造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管理工作。在过去的2009年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年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继续重点推进文化遗产事业领域中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继续指导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疏理确定公开项目,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逐步推进办理程序公开,尽快设立电子显示屏;进一步厘清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的界定,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的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目类;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围绕“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物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特此报告。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