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www.sa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编:100009 ,电话:010-64095280、64095071,电子邮箱:web@sara.gov.cn)。
一、概述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部署任务,落实职责。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各司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年终述职报告内进行考评。为了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中,国家宗教事务局将《条例》列入学习科目,作为干部职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的一项学习指标进行考核,逐渐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同时,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上取得新进展。2009年6月,对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机构调整,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着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队伍,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强载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国家宗教事务局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也是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国家宗教事务局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方便公众浏览和参阅政府信息为出发点,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发布宗教工作政务信息,保障了公众对宗教工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通过网站加强与公众互动力度,积极问政于民,广泛听取公众对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满足公众对宗教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如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与支持,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此外,还努力加强媒体合作,积极协调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登载相关政府信息,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理顺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国家宗教事务局逐步理顺各司室、各部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修改完善《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司室、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涉密审核,考核监督,奖惩措施等,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形式以及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等,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件件规范到处,事事具体到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3条。其中,职能机构日常工作类信息248条,占45.68%;地方性宗教工作类信息246条,占45.30%;专题报道类信息41条,占7.55%;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0.55%;人事管理类信息5条,占0.92%。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开。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实现了网上主动公开信息,提供了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电子邮箱等多种功能。
2、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宗教事务局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等政府信息,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体协助登载,让社会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3、《中国宗教》刊发。《中国宗教》是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主办,对外定期发行的期刊杂志。《中国宗教》通过“特刊”、“新闻”等栏目发布有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布有关宗教工作情况等。
4、其他形式。国家宗教事务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同时,对人事任免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示,设置意见箱,征求各方意见,及时予以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收到网上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通过网上受理并答复2件,主要涉及宗教政策、政府机构职能咨询方面的内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有距离。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健全《条例》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等方面有待提高。
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手段,不断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三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改进技术,加快推进网站重建工程步伐,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作用和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用。
五是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实效。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