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洁琼与丈夫严景耀
为新中国鞠躬尽瘁
1949年10月1日,首都30万群众齐集天安门,隆重举行新中国的开国大典。雷洁琼登上天安门城楼,亲耳聆听毛主席向全世界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的庄严宣告,看到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20多年是雷洁琼最忙碌的时期。1979年,雷洁琼以74岁高龄走马上任为北京市副市长,主要分管民政、民族和宗教工作。在4年的任期中,她不辞严寒酷暑奔走于寺院、教堂、学校和福利企业之间,使许多在“文革”中被关闭的寺院和教堂重新开放。
在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雷洁琼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在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雷洁琼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在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雷洁琼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本文摘编自《沈阳日报》《燕赵老年报》)
雷洁琼大事年表
1905年9月13日: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县。
1924年:留学美国。
1931年:在南加州大学获硕士学位。同年回国后,在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讲师、副教授。
1938年:任江西省中正大学政治系教授。
1941年:任上海东吴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兼任上海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华东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教授。
1945年:参与发起创建中国民主促进会。
1946年6月:被选为上海各界和平代表团代表,赴南京和平请愿,在南京下关与马叙伦等代表一起被国民党特务殴伤。
1946年9月: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北京政法学院教授兼副教务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中国新政治学会副秘书长。
1973年后:任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社会学系教授。
1977年后:历任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民进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四、五届副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北京社会学学会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
1986年3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88年起:任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