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的罪行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三次党的代表会议,揭发了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中共河北省委已决定并经华北局批准开除刘青山、张子善的党籍;同时,河北省人民政府已依法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二日先后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逮捕在案。为彻查处理这一案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已决定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杨秀峰主席、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中共河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薛迅、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华、省人民政府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等五人组织了调查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这一巨大贪污案件。
刘青山,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现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于一九三一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张子善,现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前天津专区专员
,于一九三三年十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们过去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曾为党为人民作了不少工作,有过相当贡献。刘青山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曾参加过一九三二年的高阳、蠡县的农民暴动,被国民党反动政府逮捕后,在严刑逼供下丝毫没有屈服。张子善一九三四年被捕入狱,曾参加绝食斗争和卧轨斗争。他们在敌人面前确实曾经不愧为英雄好汉。但因为他们在革命取得基本胜利,由残酷的对敌斗争的环境转为和平建设的环境,领导机关由乡村转入城市以后,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发展了严重的个人主义、居功自傲、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逐渐腐化堕落下去。又因他们骄傲自大,不虚心学习,没有自我批评的精神,瞒上欺下,压制党内民主,一切自作主张,为所欲为,终于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背叛了党,背叛了人民,造成了破坏党纪、违犯国法、盗窃国家资财的严重罪恶,由革命的战士变成了革命的敌人。他们的主要罪恶事实如下:
(一)盗窃国家资财,剥削人民,勾结私商,借“机关生产”名义进行非法经营。天津地委在天津市专设一生产管理处,下辖十个生产单位。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利用政治特权和政府负责地位,竟擅自盗窃地方粮款二十八亿九千一百五十一万元、防汛水利专款三十亿元(已还十亿元)、救灾粮款四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一亿四千万元,克扣修理机场民工补助粮款五亿四千三百三十万元,赚取治河民工供应粮款三亿七千四百七十三万元,倒卖治河民工食粮从中渔利二十二亿元,此外并以修建为名骗取银行贷款六十亿元,从事非法经营。以上共计一百五十五亿四千九百五十四万元。刘青山、张子善为了追逐个人腐化堕落的生活,竟如此不顾党纪法纪,不顾人民利益,不顾关系数百万人民生产和生活的治河防汛工程,更不顾无数灾民的生命,亦不顾党内同志的抗议和警告,一意孤行,多方盗窃克扣骗取国家人民的财产。其罪恶和国民党反动官僚毫无二致。今年七、八月间,刘青山、张子善批准交给天津市奸商张文义四十九亿四千万元,派人到汉口投机贩运钢铁,以图暴利。张文义得此巨款,曾存放银行生息并进行其他投机生意,扰乱金融物价,借此合伙贪污。仅奸商张文义即侵吞国家资财近十四亿元。今年五月间,天津市木材价格高涨,刘青山、张子善为图暴利,派人穿上军服、佩带人民解放军符号,冒充军官,到东北盗运木材四千立方米。此次盗运木材,竟又私自盗用了救灾款项,至今尚未归还,严重影响了水乡灾民的生产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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