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现场.
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这是建国后较早在城市实行的一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肃清了党内的贪污腐化,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1951年 “三反”、“五反”运动
口述者:孙光瑞
河北平乡县人,1951年3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委员之一,办案组组长。
1951年11月21日,河北省第三次党代会在省会保定召开。这次党代会实际上是布置如何贯彻中央关于“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工作的一次会议。
省委副书记马国瑞传达了毛主席关于增产节约的号召和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有关指示后,会议开始进行讨论。天津地区副专员李克才第一个站了出来,面对八百多名与会代表,公开揭发了原天津地委书记、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贪污腐败行为。李克才的发言长达一个小时,天津地区的其他代表也纷纷发言,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省委省政府当即决定,成立“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同时,将案情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报告。调查委员会由省政府主席杨秀峰担任主任,省委组织部长薛迅担任副主任,当时,我担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由我、省监委主任李国华和省法院院长宋志毅担任委员,并责成我与李国华、宋志毅三人组成办案组,由我任组长,负责侦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随即,省检察署成立了刘、张案件侦讯办公室,并抽调省公安厅李定一处长加强侦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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