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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6-1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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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24日,农民工邓重赵(左)领到自己3年来挣到的4万元工钱。

  从2004年6月开始,四川省南江县为进城务工农民陆续开设了3个上千张床位的民工公寓,公寓每个床位费为每晚0.5元。除住宿外,民工公寓还提供便宜的餐饮。图为劳累了一天的“背二哥”回到民工公寓休息。

  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2004年12月,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农民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系统地将农民工问题作为一个重大问题加以解决。这一政策出台后,部分城市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医疗保险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2007年,新制定的《劳动合同法》,不仅赋予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样的权利,同时还得到一些特殊保护,为保护农民工的收入、人身安全等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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