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7月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总结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朱镕基副总理(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各项改革推动下,中国经济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1年增长14.2%,1993年比1992年增长13.5%。但在加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及乱集资等,投资规模过度扩张,货币过量发行,引发通货膨胀,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就发现了上述问题,一再提醒要防止经济过热,把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为了抓住机遇,中共中央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整顿金融秩序和流通环节,控制投资规模。该意见以整顿金融秩序为重点,提出了16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包括: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金融形势;坚决纠正违章拆借资金;坚决制止各种乱集资;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投资体制改革要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有价证券发行和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等等,对稳定金融秩序、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从1993年下半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整顿经济的紧急措施,着重整顿了金融和财税秩序。7月,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主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把金融混乱的局面扭转过来是强化宏观调控的关键。在全国财政、税收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强调:财税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整顿财税秩序,加快财税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改革。经过对全国金融和财税的全面调整,加上对开发区、房地产、在建项目的清理和整顿,到1993年底,混乱现象得到控制。1994年初,当国民经济基本方针确定后,中共中央强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20字方针”是当年全党工作的大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并把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
从1994年开始,金融市场进入重点治理、规范发展阶段。政府首先采取紧急措施,整顿金融机构,要求立即停止和认真清理一切违章拆借,不得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立即与自己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脱钩,同时整顿企业集资和债券发行。其次,建立健全证券委员会和证券监督委员会,统一监管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理顺证券、期货交易所管理体制,规范证券、期货交易所行为。整顿证券交易中心,规范证券公司业务活动。期货交易和经纪公司除了清理、整顿外,暂停审批新的机构,还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一律不得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建立和完善证券、期货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严格管理货币市场,明确界定和规范进入货币市场的主体的资格及行为,防止资金从货币市场流向证券、房地产市场。控制证券发行节奏,规范发行市场,禁止发行和交易中的违规行为。严格限定期货贸易范围,规定期货市场主要从事商品期货交易;严格控制境外期货交易,坚决取缔非法境外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