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会场。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80年3月,中共中央公布了经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共分12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根绝派性;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做斗争;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准则》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同林彪、“四人帮”斗争的经验教训,是对党章的必不可少的具体补充,对于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党风建设,增强党的团结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