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5年,黑龙江省友谊农场的联合收割机在收小麦。
1982年12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六五”计划提出的具体目标为:1985年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五个部门生产的社会总产品,按照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达到10300亿元,比1980年的8500亿元增加18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4%。事实上,当全国人大批准“六五”计划时,计划已经实施了两年。由于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和对外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1985年底,“六五”计划全面超额完成。1985年同1980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由7707亿元增加到1333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11%;国内生产总值由4552亿元增加到9040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增长10.7%;远远超过原计划每年增长4%-5%的速度。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都有大幅度增长。国民经济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有所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由“五五”末期的连年下降转为逐年上升,实现了收支基本平衡。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取得重大进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打开新局面。城乡人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有明显提高。“六五”计划经济指标的完成,使过去长期感到困扰的一些经济问题得到比较好的解决。通过“六五”计划的实施,经济形势全面高涨,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