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联合公报》 中美两国1972年2月28日在上海签订的联合公报,简称“上海公报”。1972年2月21日至2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一行应邀访问中国,毛泽东、周恩来同他们进行了会晤。经过艰苦、激烈的谈判后,双方签订了这个公报。上海公报列举了中美双方对重大国际问题的不同观点,明确双方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双方强调指出,愿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关于台湾问题,中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美方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上海公报还表示同意为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
上海公报的发表是中美两国关系史上重要的一页,标志着两国关系正常化过程的开始,并成为处理两国关系的一个原则性文件,为中美正式建交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