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建交 1964年1月27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双方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1958年,戴高乐将军重新当选法国总统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对中国有改善关系的愿望。但法国有人希望中国先停止对阿尔及利亚独立斗争的支持。中国方面表示,中法建交可以等待。1962年2月,法国和阿尔及利亚签署了《埃维昂协议》,结束了阿尔及利亚战争,为中法建交扫清了障碍。
1963年10月,戴高乐派遣法国参议员、前总理富尔携带他的亲笔信来到中国,代表他同中国领导人讨论两国关系。富尔表示,戴高乐认为像中法这样两个大国的领导人现在还不能进行会谈是不正常的;法国一开始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持同蒋介石的关系,因而产生很多问题;现在如果中国愿意同法国谈判建交,法国将不管别的国家的意见,独立自主地作出决定。周恩来强调了中法之间的共同点,认为中法建交的时机已经成熟。富尔同意这一看法。在建交的具体做法上,富尔表示,法国准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但希望中国不要坚持法国先主动同台湾断交。周恩来指出,关于台湾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台湾地位未定”,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那会引导到“两个中国”的道路上去;另一种情况是作为一个复杂问题,蒋介石集团和法国互设有使馆,为了摆脱这样一种关系,需要通过一些手续,这不是个大问题。富尔肯定法国的问题属于后者。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方面考虑到同法国建交对改善同西欧国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中法建交的具体步骤采取了灵活的态度。在中法双方就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同意法国提出的中法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国同台湾断交的方案。富尔回国后,向戴高乐汇报了同中国领导人会谈的情况。不久,戴高乐派出代表到瑞士同中国代表就建交事宜进行谈判。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宣布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3个月内任命大使。同年1月28日,根据中法事先达成的协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奉命就中法建交发表声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兰西共和国谈判并且达成两国建交协议的。按照惯例,承认一个国家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地意味着不再承认被这个国家的人民所推翻的旧的统治集团。”在这种局面下,台湾当局不得不撤走其驻法国的所谓“大使”。随后,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的临时代办到达巴黎。
法国是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中与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第一个国家,这对打破美国对华孤立和封锁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为中国在和平共处5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积累了经验,并提供了良好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