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2月13日至1964年2月5日,周恩来总理在陈毅副总理兼外长的陪同下,先后访问了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简称阿联,当时由埃及和叙利亚联合而成)、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加纳、马里、几内亚、苏丹、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等非洲10国。1964年2月14日至3月1日,周恩来一行又访问了缅甸、巴基斯坦和锡兰(今斯里兰卡)3国。共历时72天,行程10.8万千米。这是一次十分引人注目的重大外交行动。周恩来这次访问的重点是非洲,在访问阿联时,周恩来提出中国同非洲国家和阿拉伯国家相互关系的五项原则:①支持非洲和阿拉伯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②支持他们奉行和平中立的不结盟政策;③支持他们用自己选择的方式实现统一和团结的愿望;④支持他们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⑤主张这些国家的主权应当得到一切其他国家的尊重,反对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犯和干涉。在访问马里时,周恩来又提出了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宣告:中国政府,①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成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②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特权。③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④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⑤帮助受援国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使受援国政府能够增加收入,积累资金。⑥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⑦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⑧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特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周恩来还宣布,这八项原则也适用于中国对亚洲和其他地区的新兴国家的援助。
周恩来的这次访问,举世瞩目,是一次伸张正义、扶弱抗强的壮举,是中国发展同亚非国家友好关系的又一个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