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两党论战 20世纪60年代,发生于中国共产党和苏联共产党两党之间的大论战。
论战背景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之后,苏共领导人、苏联报刊以及在苏共影响、控制下的一些共产党发表许多决议、声明和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从1962年12月至1963年3月连续发表7篇文章,答复和反驳受苏共影响而对中国加以指责的一些共产党。文章留有余地,没有直接点出苏共领导人的姓名,同时对问题涉及的范围也有相当的限制。
1963年3月,苏共中央致信中共中央提出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中共中央对此于同年6月发表《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作为对苏共3月来信的答复。复信就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概括、当前时代及主要矛盾、怎样对待社会主义阵营、怎样认识帝国主义、怎样对待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战争与和平、反对个人崇拜等重大问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立场和看法。在双方相互争论的气氛中,中苏两党于1963年7月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但在会议期间,苏共违反双方协议,于7月14日公开发表《给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对中共中央6月《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进行全面的反驳和攻击,使中苏争论进一步公开化和扩大化。苏联出现一片反华浪潮。在这种背景下,中共中央从1963年9月至1964年7月,以《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的名义,相继发表9篇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点名批判“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并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和“资本主义复辟”的世界历史教训。中苏这场激烈的大论战,直接导致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许多国家共产党的分裂。
评价关于中苏两党论战的历史是非,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说:一个党评论外国党的是非,往往根据的是已有的公式或某些定型的方案,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各国党的国内方针、路线是对还是错,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者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任何大党、中党、小党,都要相互尊重对方的选择和经验。人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进行探索,这不能指责。即使错了,也要由他们自己总结经验,重新探索。他们对我们也应该如此,允许我们犯错误,有了错误以后,由我们自己来纠正。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