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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3-17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百科全书(194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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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筹备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议。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中共中央主席、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由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压迫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南京反对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对党派及反动分子不许参加。根据这个原则,参加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包括提议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国共产党及拥护与赞成中共1948年“五一号召”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包括候补代表)共662人。
    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协商并确定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并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组织中央政府。会议经过充分的民主协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根本大法。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由180人组成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的由63人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还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四个决议案,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9月27日)起北平改名为北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本年为1949年;(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由于国徽仍需选择图样,大会主席团决定,会后继续邀请专家设计。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人民政府将遵照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在全中国境内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将把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解放全国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将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扫除旧中国所留下来的贫困和愚昧,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将保卫人民的利益,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将加强人民军队建设,保卫领土主权完整,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将联合一切爱好和平和自由的国家、民族与人民,首先是苏联和各新民主主义国家,共同反对帝国主义者挑拨战争的阴谋,争取世界的持久和平。《宣言》号召全国人民组织起来,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新中国。会议还通过了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通过了建立“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定和纪念碑碑文,并于30日下午6时,在北平天安门广场举行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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