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汉字简化方案》 1952年2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着手进行汉字简化工作。1954年10月,国务院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把汉字简化规定为主要任务之一。1954年11月,文改会拟出了《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5年10月,文改会根据征求意见结果,提出了修正草案。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这个方案分批公布后,内容有一些调整,于是文改会又在1964年5月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以作规范。1977年12月,文改会发布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编拟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征求群众意见并试用。1986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请示,决定废除这个草案,并对《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