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分散的独立的手工业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把个体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和生活十分困难,国家组织他们从供销合作入手,经过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逐步发展到生产合作社。1949~1952年是重点试办、典型示范阶段;1953~1955年是初步发展阶段;1956年初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全国范围内,整个行业、整个地区直接建立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6月,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虽然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曾出现了过早、过急、过多地集中生产和统一计算盈亏、盲目并社和办大社等缺点,给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带来一些不利和不便,但从整体上说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