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停战谈判 朝鲜战争期间,以中朝为一方,以美韩为主的参战诸国为另一方进行的停战谈判。
经过五次战役后,中朝军队把美军打至三八线一带,美方见取胜无望,只得同意通过谈判来解决朝鲜战争,1951年7月10日,双方在开城举行谈判。
然而美方并没有诚意,提出“海空优势的补偿”,要求中朝军队从实际分界线后退38~68千米,共让出1.2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使谈判陷于僵局,8月23日谈判中断。为取得谈判桌前的优势,美方在用飞机对中朝军队后方运输线进行“绞杀战”和惨无人道的细菌战的同时,对中朝军队发动了大规模的“夏季攻势”和“秋季攻势”。由于中朝军队的坚决抗击,美方的图谋未能得逞。
1951年10月8日,双方代表在板门店重新开始谈判。美方又节外生枝地提出停战监督、禁止朝鲜北方修建飞机场等问题。为丑化社会主义中国,美方又在战俘问题上进行纠缠,声称很多志愿军战俘“自愿”去西方国家和台湾。谈判再次中断。为了对中朝方面施加压力,美军又对志愿军阵地加强进攻,志愿军在几十公里长的防线上,建成了以坑道为中心的“万里长城”,顽强抗击。1952年10月,美军发起“金化攻势”。14日双方在上甘岭进行了激战,美军惨败(见上甘岭战役)。1953年5月朝、中军队发起夏季攻势取得胜利。
在这场战争中美国共投入了1/3的陆军、1/5的空军和1/2的海军,使用了除原子弹以外的一切现代化武器,耗用了各种作战物资7300多万吨,支出战费830亿美元,拼凑了15个国家的兵力,伤亡总数109万,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太平洋战场上伤亡的1倍,然而却未能取得胜利。1953年7月27日,美方不得不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为一方同联合国军总司令M.W.克拉克为另一方,在《朝鲜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定》上签字。朝鲜战争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