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重大事件 >> 建党百年大事点读 >>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刘青山、张子善案
发布时间: 2021-03-17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百科全书(1949—1999)》
  字体:(     ) 关闭窗口

    刘青山、张子善案 在1951年爱国增产节约运动期间揭发出来的全国首例干部贪污大案。
    刘青山,河北省安国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过高阳、蠡县的农民暴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后,在严刑逼供下没有屈服。张子善,河北省深县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铁路工人罢工的斗争中,带头卧轨,1934年被捕入狱,又进行绝食斗争。二人均为革命做过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刘青山先后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先任天津专区专员,后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二人在天津地委任职期间,仅筹集所谓“机关生产费用”一项,直接盗用的飞机场建筑款、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河工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供应粮及骗取银行贷款等,数额达171亿元(合新币171万元)左右。刘青山、张子善勾结蜕化干部、不法私商倒卖木材、马口铁,破坏国家法令,中饱私囊。有账可查的二人私用、送礼、消毁票据共约19亿元(合新币19万元)。1951年11月,刘青山、张子善案发,举国震惊。中共河北省委决定开除二人党籍,中共中央华北局决定将二人逮捕法办,并上报中共中央。当时有人说情,希望对他们从轻发落。毛泽东坚决表示不姑息养奸,为“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错误的干部”,亲自下令处决了二人。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