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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颁布
发布时间: 2021-03-1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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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7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有关部门在街头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活动,为群众解答有关就业、工资、劳动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图为四川省劳动厅的同志正为81岁的锦城汽车制造厂退休工人吕发银(左)解答退休金发放政策。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开始进入立法起草阶段,但由于历史原因中途夭折。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制定《劳动法》,1979年,《劳动法》起草工作再次启动。198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讨论通过了草案,但因很多问题难以妥善解决,未提交全国人大审议。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第三次起草《劳动法》,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关部门对《劳动法》草案进行了修改,199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劳动法》,并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劳动法》,其颁布在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为了实现保护劳动者、调整劳动关系,《劳动法》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劳动合同制方面。《劳动法》是国家第一次用法律把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一制度确定下来,使双方权益都有保障。《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确立了企业用人自主权和职工个人择业权,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二是工作时间方面。劳动法专门一章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如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加班时间的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报酬不得低于工资的300%。三是工资方面。《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并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了不能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这两条保障了职工的基本收入。四是职业证书制度。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国职工培训制度法制化,是保障职工不断提高素质的有效手段,从根本上增强了劳动者就业能力。五是社会保险法制化方面。社会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患病、工伤、生育、退休时获得帮助和补偿的制度。过去,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部门工作进展困难重重。《劳动法》将社会保险法制化,为解决这个问题创造了条件。六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出台填补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为劳动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劳动法》的出台还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和权利,政府既不能干涉企业和职工间的合法劳动关系,又要做好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劳动法》的颁布是中国亿万劳动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劳动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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