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重大事件 >> 建党百年大事点读 >>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
发布时间: 2021-03-18    作者: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说:“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我们将坚持不变。”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阐明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通称“叶九条”)。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进一步提出和平统一的办法(通称“邓六条”):祖国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至此,“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基本内容已经基本提出来了。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指出:“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第一次将中国统一问题概括为“一国两制”。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一表述。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