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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03-1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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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规定了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要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图为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部分代表参观北京京华自选商场。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现了我们党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图为大会现场。

  为了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它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初步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决定》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是,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这是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得出的全新认识。《决定》还对增强企业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重视经济杠杆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扩大经济技术交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做出部署。此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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