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高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来自全国的1141位人大代表出席大会,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他说:“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刘少奇作了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我们的目标,是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第一次形成关于“四个现代化”的表述。 大会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